第 14 章 怪胎(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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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曾经满树粉色苦花盛开的苦树上,此时已绿叶成荫,枝叶间挂满了无数小巧的绿色果实。

苦树下的天之骄子们三五成群的或是盘坐静修,或几人一起轻声细语地交谈心得感悟,远处甚至传来阵阵兵刃相交之音……

此时却有一个与此景格格不入的人,跟其他成群结队的人们不同的是,他一个人闭着眼,静静地躺在不远处的静心湖中心,湖中升起无数水柱将其托在水面之上,水柱并不稳定,让他的身体在湖面上时高时低,就似一叶扁舟在水中荡漾……

“这个得了嗜睡症的怪胎又在搞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一名面向静心湖的学生意外的看见了湖中那个躺在湖面上的年轻人。

这名学生穿着一身质地光滑,纹理细腻的淡蓝色丝绸长袍,但是却并没有太多奢华的配饰,看样子可能是一个落魄的贵族,他胸前佩戴着一个刻有弯月章纹的胸章,说明他已经过了星级考核成为了月级班的学生了。

“哥哥说的是那个穿着武士服在水面上躺着的修魂者吗?”一个相貌甜美可爱的女子寻着她哥哥的视线望了过去。

“听语妹妹,你今年刚入学院,可能还不知道这个让我们修魂者引以为耻的家伙,说起来他还是个王子呢?”原本还坐在一起交谈的几个人都望向了湖边。

“王子?他可完全不像一个王子,相貌平平,又没贵族气质,听说他是无忧王收的义子,这也难怪,一个土鸡飞上枝头果然也还是土鸡,变不成那美丽的五彩紫炎鸟。”其中一个身着蓝色院服长袍的学生用鄙夷地语气说着,只是其眼中却藏着一丝不为人知的嫉妒。

“可不是,这个怪胎倒也挺可怜的,听说得了嗜睡症,每次都恰好赶在幽幽老师的课堂上就睡着了,为此他可真是被天河老师整得老惨了。不过,现在倒是很少见他白天睡觉了。”

“大概是境界突破后治好了吧!也不知他是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奇迹般地突破到了聚星境。不过他对灵术的掌控呢,却还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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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第一阶段~化形。老师教我们施展寒冰之蛇,你们知道他弄出来个什么吗?他弄出来条寒冰之虫,哈哈哈……”

“最令人瞧不起的是,这人胆小如鼠,完全不像个男人,很多人看不惯他,向他挑战,他不是认输就是避而不战。要不是夜冰王女和秦宇晋王子护着他,他早被人给废了。”

“嘘,不要再说了,秦宇晋王子过去了,别让他听见了。”一个一直没说话的学生扯了扯他的衣服。

“也不知道这个夜云上辈子是积了什么德,不仅美丽的夜冰王女护着他,连我们智勇双全的秦王子都帮着他,一向温柔和善的秦王子甚至放下狠话,要是再让他听到有人说夜云坏话,就废了他。要是秦王子能这么对我,我就嫁给他,哪怕当个小妾。”一个相貌普通的女学生满脸害羞憧憬之色。

“得了吧,就凭你,学院所有人都知道秦王子现在正在追求五公主萧灵韵,形容其‘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为此还写下了那个什么叫做‘诗’的美丽句子。‘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就你,你懂这诗的意思吗?”

“你骨头痒了是吧,要不要我用寒冰之蛇帮你松松骨?”

“我还怕你不成。”

一场学生之间的战斗一触即发。

学院并不禁止学生争斗,只要不弄残,不伤性命,当然前提是别惹到了王族与皇族。

当初秦宇晋可是把一个当着他面辱骂夜云的学生差点给打死了,这也是为什么无人敢在他面前再对夜云出言不逊的原因。

……

“夜云,夜云……这边,这边”

白晓云睁开眼睛,控制着水柱让自己站起来,他看了看岸边那个向他招手的人,便在水面上一步一步的向其走了过去……

“真是太潇洒了,为什么我不是修魂者,凭我举世无双的相貌,要是在这静心湖上迎风踱步,想想就很……”秦宇晋看见白晓云走过来,正赞叹着,却突然卡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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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云老弟,我该用什么词来形容我那在水面漫步的潇洒帅气啊?”

白晓云看了眼这个的确是英俊潇洒的秦宇晋,笑笑不说话,只是伸出了一只手。

“给你,接着。”秦宇晋从储物手镯中取出一个精美的玉质瓶子扔给了过去。

“秦兽,这次是要诗?还是要歌曲。事先说好,这是最后一次了,我家乡的歌曲和诗句我记得也不多了,而且这淬体丹我以后大概也不需要了。”

秦兽,这个夜冰给秦宇晋取的外号,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个人敢当他面这样称呼他,一个是夜冰,另一个就是夜云了。

至于这个外号的由来,自然是因为秦宇晋干的禽兽行径了。他刚15岁成年便娶了个家族联姻的女人为妻,这也没什么,大家族子弟多半如此。问题是,他在学院又勾搭了两个女学生,将她们一起纳为小妾了,更禽兽的是,这两女学生还是一对双胞胎姐妹花,所以,这禽兽之名实至名归,夜冰还真没冤枉他。

秦宇晋是紫杉领领主之子,而夜雄妻子秦文丽则是其同宗族的一个城主之女,按辈分,秦宇晋叫秦文丽姑姑,但是一个嫡系一个分支,血缘关系早不知道有多远了。所以这个表哥,别说夜冰不是秦文丽亲生女儿,就算是,她也无论如何都不认这个所谓的表哥的。

白晓云有时觉得这个阳光帅气自来熟的秦宇晋还真像主角。背景好,一个传承千年的强大富有领地领主之子,长得英俊潇洒,天赋也异禀,要钱有钱,要地位有地位,要天资有天资,要女人有女人,典型的高富帅,还是领地唯一继承人,不用跟皇宫中的几位皇子一样拉帮结派小心翼翼地经营势力,简直就是人生赢家,完美的主角模板。

唯一有点不和谐的就是,这人就跟一花心萝卜似的,这不放着家中的三个如花美眷,跑去追求帝国五公主去了。为此甚至不惜用珍贵的淬体丹跟白晓云换情诗和情歌。如此败家也是没谁了,不过谁让他家领地盛产珍贵的紫杉木呢?就是不差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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