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消遣卢氏(1 / 1)

加入书签

和马周闲扯了一阵子,算是尽到了地主之宜。

其间,二人聊天聊地聊美食,也聊了一下此时长安的八卦,反正全是胡扯。

送走马周,秦朗开始胡思乱想,长安的消息,有一些是满天飞的,魏人镜已经让李二派去了范阳,具体做什么?外人不一定知道,但是总逃不过收取人心的那一套东西吧,想一想,李二肯定会在大军出征之前,对卢家这个猴子有一点动作,以便震慑一下其他那几只猴子,等吧。

秦二货在等,李二却已经在着手谋划卢氏了。

长安,丽政殿中,李二、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李靖全部在内,外带李君羡和张阿难。李绩已经低调的启程,赶往通漠道准备战前部置。

书桌上,铺开着几页纸,下面还有一摞,上面写着字迹,签着人名,按着几个红手印,如果秦二货能看见页头,肯定认得出供状两个字,这是李君羡刚刚赶来汇报给李世民的东西。

百骑司的动作很迅速,卢氏一些公子哥的证词已经拿到了手中,真正的大家伙还没有动手,今天汇报上来,就是请示李二意见的。

唐代的法律很有意思,也很‘人性化’,许多的律法沿用了汉代的并加以改进。

儒家讲‘子不言父过’,这一条在汉朝律法中得以体现,‘亲亲相隐’是无罪或可以从轻发落的,‘子不言父过,父不言子责’,只要直系亲属三代之内犯罪,互相隐瞒是允许的,也可以从轻发落,当然不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这三种罪行。

唐代的律法沿用了这一条,也就是说,卢氏一族犯罪的人,三代之内可以互相隐瞒的,李二又做了改进,奴婢为主人隐瞒罪行,也可以免于处罚或从轻发落,相反,三代以内的人互相举报罪行,除了谋反、谋大逆和谋叛三宗罪外,其它的罪行你还要受一点责罚的,李二的本心是让大唐,家庭团结,伟大吧?

卢氏一族,能出现这么多供状,也是比较无奈。家大业大,一个发展了几百年的大世家,聚集居住在一起,别说三代,许多的人连五服都出了,即便不动三木,为了自己的小命,也是有什么说什么,争取一个好表现。奴婢更是心慌,自己的小命比不上一头大牲口,自己的主人那点事情不能说,别人家的可以说啊。所以,现在李二的书桌上就是一摞的供状。

李二看完那些东西,已经有一会儿时间了,用手揉一揉自己的额头,脑袋涨的厉害。

底下的几个臣子,并不知道上面的内容,房玄龄继续喝着茶水,杜如晦在研究先前讨论的一份东西,长孙无忌闭目养神,他们一个个的心中清楚,一个大世家不可能没有东西可挖,屁股压根就不可能干净得了,四个人只能等李二拿主意。

考虑了一会儿,李二从供状之中抽出两份,让张阿难交给下面的四人看看。

一份,供述一个卢家子弟‘谋大逆’,曾经在青楼喝酒的时候,评论指责过李二,说李世民不孝,人证齐全。

另外一份,也有意思,一个卢家子供述另一个卢家子‘不道’,这个小子曾经带着恶奴,为了抢一个良家女子,夜间行动,弄死人家一家四口,女子受辱反抗之时,咬了他一口,这个人渣直接让恶奴把小娘子剁成了几块,事情本来做的机密,无奈酒后失言。

几个人看过两篇东西,长孙无忌看‘谋大逆’的时间久一些,杜如晦看‘不道’看了两遍,房玄龄最后看的,两篇东西来回倒了几次,三人心中有了一些猜测。

李靖没有看,安静的等在一边,他的心思,全部放在了漠北战场。

李君羡刚才汇报的时候说过,这些东西已经核准、证实过。几个人精知道这两个卢家子的忌日,即便是不在九月的一天,也活不过十月去了。

大唐律法参考了汉律,有秋决一说,但那是对‘杂犯死罪’之人准备的,谋大逆和不道属于‘十恶之罪’,是可以斩立决的。大唐律法也规定,犯了罪可以‘罚铜买罪’,依据罪责从最轻的鞭笞十下、上缴铜钱一斤免罪,到最重的绞、斩之刑,上缴铜钱一百二十斤可以免罪。不过,那也是为‘杂犯死罪’准备的,谋大逆和不道属于‘十恶之罪’不能‘八议’,所以,不能用钱买命。

更有意思的是这两种罪一绞一斩,一个向世人表示皇权不可侵犯,另外一个似乎又向世人昭示,一贯以诗书传家的大世家,也能行此恶贯满盈的禽兽事。

那两个人,肯定是死定了。

让众人稍微用点心思的是,李二丢出这两份东西,立威的意思多些?还是敲打警告的意思多些?亦或两者兼而有之?想不明白的是,卢阳是第一个入狱的,进了大理寺这么些日子,恐怕连身上长几根毛都数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为什么不一起丢出来?而是这两个死人。

三个老狐狸让李二只丢出来两张纸难住了,纷纷猜测李世民的心思。

“辅机、玄龄、克明,说说你们的看法。”李二终于开口了,眼神平静的望着三人,至于一边的李靖,李二自动忽略了,人家刚才没看东西,就是不发表意见,也好,他就专心考虑怎么给朕覆灭突厥吧。

虽然李二问的含糊,三个人却明白什么意思,两个死人而已,没什么好考虑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