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罗大宝杀人案一审(2 / 2)
同一时间,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第三法庭开庭继续审理郭松提出上诉的其涉嫌商业贿赂及侵犯商业秘密一案。
“公诉人将上诉人立功线索的核实情况说一下。”审判长马文涛发问道。
“经核实基本属实。”公诉人王发奎应道。
“上诉人还有何补充意见?”马文涛问。
“没有了!”郭松道。
“下面休庭,合议庭合议。”审判长马文涛敲响了休庭的法槌。
……
半个小时之后,合议庭成员重新步入法庭。
“经合议庭合议,上诉人立功情节能够成立。故此判决如下:
一,撤销原一审法院判决。
二,上诉人郭松犯商业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三,上诉人郭松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闭庭!”审判长马文涛敲响了法槌。
“奶奶滴,张大勇敲了老子一百万,老子又弄回来了!还赚了个立功。但是老子到底还是得蹲两年。不过想想这么多年,老子从孙江那小子手中也是赚了上百万,值了!”郭松心里想着,对天长啸了一声:“两年后,老子还是一条好汉!”
“郭松,老实点!再敢胡言乱语,叫你吃点苦头!”上来两名法警打开站笼,将郭松押出了法庭。
“王律师,不要忘了给我申诉,我要申诉!”郭松走上警车之前,转过身来对着后面的王大发喊了一声。
“奶奶的,你申诉个鬼。你这个卖主求荣的东西!看今后孙宪明孙江怎么收拾你!”王大发在心中狠狠的骂了一句,但他嘴上却应道:“好的,你放心!郭大老板。”
……
此时的第一法庭,罗大宝故意杀人案正在继续开庭。
“刚才休庭期间,合议庭进行了合议。罗大宝应该对张小五的死亡承担责任。本庭充分考虑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考虑到被告人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大。虽然认罪认罚,尚不足以从轻处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罗大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罗大宝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苗江华近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小五近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艾县机械厂各项损失人民币二十八万元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于滨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闭庭!”随着南宪萍的法槌声。罗大宝站立不稳,瘫倒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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