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补充侦查(1 / 1)
临海县看守所。
“你以前对你所犯的罪行都是供认不讳的,这一次为什么又说人不是你杀的呢?”李志国问。
“人确实不是我杀的,以上供述都是你们逼的。”林志说。
“笑话!人命关天的事我们能逼你?难道刀柄上的指纹是我们抓着你的手按上去的?夫妻打架失手,这本不是重罪。你要是抵抗到底,那可就不好说了。”赵鹏在旁边也说道。
“那把刀是我常用的,上面留有我的指纹是正常现象啊。那怎么能证明我杀人呐。”林志辩解道。
“看来你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不到黄河不死心呐。按规定这件东西在开庭前是不能给你看的。为了开导开导你,就提前给你看了吧。”赵鹏拿出来一份血迹鉴定报告给林志递了过去。
这是一份人体dna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在死者的身体上发现了不是死者的血液样本一份。经检测,在这份血液样本的dna中检出了林志的dna分型。按照这个检测结果,基本能够断定在死者的身上留下林志的血迹。
“这可是铁证如山吧,这个报告你也许看不懂,我给你解释一下。在死者的身上留有一块不是死者的血迹,而是你的血迹,你怎么解释呢?你不要怀疑我说话的真实性,因为你的律师也会让你解释这个问题的。”李志国用右手的中指关节敲了敲桌子。
“这,这,李队长,你让我想一想。那会不会是我身体上哪个部位流血了,蹭到我妻子身上去的呢?这得让我好好想一想……这不可能啊,这……我都有一段时间没和我的妻子那……那啥了……”可以看得出,林志这下倒是真的慌了手脚,语无伦次的说。
“哎呀,我说林志啊,你编呢?你再接着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那可是我们的一贯刑事政策啊。夫妻打架失了手,这也是有的嘛。充其量这也就是个过失致人死亡吧。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调解和好的可以判处缓刑。就是不能调解和好,也最多判个三五年。你可要抓住这个机会呀。如果你死不认账,顽抗到底,现有的证据足够要了你的小命了。”赵鹏脸色铁青的说。
“赵大队长,可是,可是人确实不是我杀的呀。”林志嗫嚅着说。
“什么可是可是,哪有那么多的可是。我们给你这最后一次机会,你看着办吧。好好想想吧。”李志国装作要离开的样子……
快到阳历年的时候,林志的案子才转到检察院。阿蛮向市检察院申请阅卷。待拿到复制的卷宗以后,阿蛮傻了眼。
虽然目前只能看程序卷。但那份dna鉴定报告还是让他大吃一惊。这应该不可能啊,难道是林志说了假话?他怎么看林志也不像是在撒谎啊。最后他还是决定第三次会见林志。
临海县看守所律师会见室。
林志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头低了下来:“李律师,实在不好意思,我又承认了。”
“你承认什么啦?”阿蛮问,边说边为他点了一支烟。
“我承认,是我失手打死了我的妻子。我把过程说的还很详细。我恐怕又给你添麻烦了。”林志说。
“你现在一定要跟律师说实话,你的妻子到底是不是你杀的?”阿蛮抽了一口烟,拉下脸来严肃的问。
“确实不是我杀的呀。”林志显得无限冤枉的说。
“你来来回回的招认,这也就罢了。你说是公安逼供的,那这份dna鉴定报告你作何解释呢?”阿蛮满脸疑惑的问。
“李律师,这我确实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啊。”林志叹了口气说。
“我劝你要实事求是啊。扯谎对你肯定不利。如果人真是你杀的,你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人不是你杀的,你不能胡乱招认呐。你这样做掩盖了真正的罪犯,能对得起你死去的妻子吗?”阿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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