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钱眼开(1 / 1)
阿蛮接过来扫了一眼,是临海县司法局的处理决定书:“……经局委办研究决定,给予钱眼开同志警告纪律处分,责令退还当事人律师费人民币五千元……”
“这是县司法局作出的处理决定,我们没有办法改变啊!我们现在还没有收到相关通知,如果收到后肯定要执行的。“阿蛮说。
“那凭什么?我们律师工作已经做了,凭什么退费?“钱眼开声音提高了八度。
“那是局里的决定,我怎么可能知道答案呢?你得问局领导!”阿蛮有些不太高兴了。
“可是,我听说局里研究这个问题时,你是参加讨论的!”钱眼开的话越说越难听了。
“那是因为我是分管这项工作的所领导,局里叫我参加讨论是工作惯例,我难道能不去吗?”阿蛮冷冷地回道。
“那你既然去参加讨论,为什么不提出反对意见,保护我们的权利!”钱眼开有些不讲理了。
“你们是谁?你们能代表广大律师群体吗?你们的权利是什么?是去坑害老百姓吗?钱眼开,你说话要讲点道理,讲点良心好不好?你作为一个律师,在委托人面前夸下海口,还能怪委托人投诉你吗?还能怪司法局处理你吗?”阿蛮也来火了!
“张小四,张三苏投诉王大发的那个案子不也是你参加处理的吗?为什么市局没有责令王大发退费?而且只是个通报批评,比我这轻多了!”钱眼开仍死乞白赖地辩解。
“首先,我得声明我没有权利参加市局的讨论。其次,你好好想想王大发对待错误是什么态度?王大发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退回律师费,取得了当事人的谅解。你现在对我是什么态度?你当初对局领导又是什么态度?我还想提醒你一句,钱大律师,王大发的事是怎么搞出来的?你以为局里领导都不知道吗?”阿蛮责问道。
“李主任,我倒是想提醒你一下。头几天有个叫刘翠兰的人咨询我一个案子。那个案子可是你代理的。”钱眼开阴着脸说。
“那又怎样?我那个案子有什么问题吗?”阿蛮不屑地问。
“你丢了一个被告,导致现在无法执行,不过现在我并没有提醒刘翠兰。这件事我想你可得心里有数一点。”钱眼开语气更加阴冷。
“我也想跟你说一声,那是当天开庭前提前半小时委托我的。我已经来不及为她追加被告了。”阿蛮的声音里充满了恼怒。
“我的李大主任。我记得《民事诉讼法》上追加被告的时间是法庭辩论终结前吧。开庭前半小时足够追加被告的了!”钱眼开冷哼了一声。
“姓钱的,你这是在威胁我吗?你爱咋整咋整!”阿蛮猛地将《处理决定书》砸在钱眼开的脸上!
“你,你走着瞧吧!你就等着刘翠兰投诉你吧!”钱眼开愣愣地望着阿蛮离去的背影,恨恨地大声喊叫着。
上班的第一天,小刘找到阿蛮,告诉阿蛮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书已经寄给郭子美了。从小刘欢喜的表情上看,阿蛮已基本猜到了结果,但还是问了一句:“裁定结果呢?”
“裁定由临海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我国民事法律所规定的案由主要是侵权、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等几大类,雇佣劳务伤害纠纷只是侵权法律关系所包含的一类情形,应该适用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规定。”小刘兴奋地说。
“后生可畏啊!说明你分析是对的!”阿蛮向小刘竖了竖大拇指:“那你现在就抽个时间去到县法院立案庭把诉讼费交了,积极准备开庭吧!“
“好的,我现在就去!”小刘说完,就蹦蹦跳跳地离开阿蛮的办公室。
各位亲爱的读者,可不要小看立案工作,一个案件如果过不了这一关,下面的审理就无从谈起了。在当时的九十年代在某些地方立案难曾经是个令人头疼的难题。因为根据当时的民事诉讼制度,当时诉讼立案实行的是立案审查制。当然,根据现行民事诉讼制度,我们现在实行的是立案登记制,比起过去的立案审查制要进步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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