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配阴婚(1 / 2)
又是几天,陈旧的老观念又一次冲击着陈之海这接受了新社会的观念,在加上村里人的压迫和女友的害怕,进一步冲击着这个左右为难的少年。他又不愿放弃自己心爱的人,也不想和村里人发生更大的冲突,最终,在各种精神压力下他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自杀死在了家里。
而他留下的遗书更像是一个诅咒,他只觉得自己生不逢时,怎么会出生在这个村庄,他痛恨村里人的无知,他渴望自由恋爱,憧憬外面社会的美好生活。更是对女孩的愧疚和爱意,也希望自己弟弟能出去看看,能不回来就别回来了。最后诅咒这个封建迷信的村子能消失……
家人把这个遗书拿给族长和村长看,大家的陈旧思想愚昧地认为死去的陈之海会给村子带来灾难,便决定满足陈之海的遗愿,以便平息他的怨念。
其中一块,就是圆他和这个女孩的爱情婚姻梦。这女孩肯定是不答应嘛,人都死了,还想怎样?
可是这是一个迷信封建的村庄,他们可不管那么多,更不知道在现代人看来这是一件多么可笑的事。但毕竟这个地方叫陈家村,他们怕已死的陈之海,怕这个村子被他的怨念报复。于是好言相劝,一直对这个姑娘施以压力。
女孩怎可能答应。后来村里人又开始威胁她,说她不答应,就不会让她走,就算她逃脱,凭她一个人的力量也无法顺利走出大山。在多日的威逼利诱下,女孩为了逃出生天,也不得不答应此事。于是村长选了个所谓的黄道吉日,全村人就张罗着,准备给死去的陈之海和这个姑娘配阴婚。也就是外界众所周知的冥婚。
…………
听到这里,川汨觉得此事闻所未闻,简直匪夷所思。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人迷信这些荒唐至极的事。
第五木林却冷笑道,“可能你对阴婚还不了解,他们这种所谓的叫冥婚的东西,简直就是在当代社会的超级无知。也许你对这东西不是很清楚吧?”
川汨走在后面,问道,“怎么了?”
第五木林介绍道:
冥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冥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
宋代,冥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再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传》亦载:杨之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
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明末清初的北京、天津等地仍有冥婚风俗的残余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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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
其实不止中国,国外也很多迷信这些东西,像朝鲜、印度、泰国等,都或多或少都有和这个类似的仪式。美国某杂志还认为这是亚洲巫术,宣称是世界十大邪术之一。
冥婚仪式,始终没有形成定例。冥婚虽然算做喜事,但不免红、白两事的礼仪混杂交错。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当事人的主张如何。故冥婚礼仪的形式出入很大。现将一比较典型的冥婚礼仪详叙于后,以供参考。但不见得所有冥婚仪式都照此办理。
一般说来,冥婚也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到命馆合婚,取得龙凤帖。
放定多是一次性的,就无所谓大、小定之说。男方给女方送去的定礼,一半是真绸缎尺头、金银财宝;一半却是纸糊的皮、棉、夹、单衣服各一件,锦匣两对,内装耳环、镯子、戒指及簪子之类的首饰。放定的当天晚上,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通讯时,男方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唯有衣服、首饰是纸糊的冥器。
女方陪送的嫁妆,一般都是纸活,送至男方后,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陈列半天,有的只是抬着环绕男方院内一周,即由鼓乐前导,送至附近广场焚化。
冥婚并不一定都举行上列仪式,但迎娶仪式是不可少的。是日高搭大棚,宴请亲友,门前亮轿。喜房里供奉“百份”全神。对面炕上设矮桌,供“新郎”照片或牌位,前设苹果、龙凤喜饼若干盘。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郎”字样。
女方“闺房”中供“新娘”照片或牌位,亦如前所供,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娘”字样。
花轿到达女方后,由送亲太太将“新娘”照片或牌位取下,由娶亲太太接过来,放人宝轿。这时,“新娘”的父、母不免要大声嚎哭,而且要追出屋外。完全不是办喜事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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