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0章 投名状(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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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在边关也是常见的。

为了保障边关的安宁,两国不会交战,偶尔会牺牲一些边关的百姓,来满足对方的抢掠。

但这只要被人知道,就是谋反的罪证之一。

尉迟容和其成年儿子的头颅被送到京城,朝野震动,然罪证确凿,事已定论。

而此时,大原王文琦也已经被林立以晋地太守身份收押,所有审讯公开透明。

只与尉迟容通信残害太守,残害朝廷命官,就是当诛九族的大罪。

按照律法,大原王家所有成年男丁当斩,未成年男丁罚没为奴,女子皆发卖为官奴。

林立却亲自为王家求情,只发落主谋王文琦及其长子次子,其余曾有过欺男霸女之人,按律问罪。

且祸不及妻女。

祸不及妻女,这是林立为大夏女子争取的第一个独立的权益。

林立也趁此上书,为大夏女子争取摊丁入亩的权利。

林立的奏章在朝廷上再次引起轩然大波,朝廷上几乎一边倒的反对。

男主外、女主内,男耕女织早就深入到骨子里,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也是习俗。

即便是律法,娘家获罪,罪也都不及出嫁女。

女子若是也有权利分得土地,男子还如何成为一户之主?在家里还有何权威可言。

更是提出女子本就力弱,如果分得土地,如何耕种?

自己耕种不来,就要雇佣男子,或者分于家中男子,平添负担。

即便是一贯站在林立这一边的欧阳若瑾,也罕见地没有支持。

林立根本不管朝廷的风向,他在大原已经开始进行土地重新分配的准备。

王文琦一族,上上下下,沾亲带故者,占据了大原近乎八成的土地,还有几乎同样多的生意。

王文琦的被抓,大原的经济差一点遭受到雪崩一般的摧毁。

王文琦直属下的各个产业,同时关门。

也幸好林立为之做了充分的准备,审案公正,户籍、产业、土地调查清清楚楚。

然而一个城池内最大的家族族长犯下了滔天大罪,对当地经济带来的影响绝对巨大。

按照大夏律法抄家抓人当然简单,若是按照林立的想法,祸不及家人,就不容易了。

这是改变律法,甚至可以说是挑战大夏的律法。

朝臣们很快对林立弹劾起来。

林立的奏折也快马加鞭地送往京城。

奏折上详细说明了刺杀案的主谋,及其知情者数人,又有民间状告,王家某人曾有欺男霸女之事,经过审理已经证实,抓捕归案。

林立接着阐明,主犯从犯,按罪获刑,罪不容赦,但无知者因此受到牵连,实乃无辜。

然而,株连这一惩罚,正是当代统治者保护自己权利的一个手段。

这是一个极其看重家族的时代,一个家族的荣辱兴衰都是联系在一起的。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获罪的家族如果不被连根拔起,将会危害到皇权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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