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三皈五戒(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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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念叨好多年啦,说有机会的时候一定亲自到张老师家去拜访。从若干次的交谈得知,其实张老师也是姓李。本来祖上是李氏后来在张家寄养长大不得还姓,所以就姓张了。我们兄弟姐妹都称呼“伯父”,唯有爸爸妈妈一直以张老师为尊称。

九八年春节过后,爸爸决定和妈妈还有二姐一起到张老师家去。毕竟这些年以来,张老师都经常来看望二姐还有爸爸妈妈的。可以说,张老师就是引荐我们全家入佛门的启蒙老师。他本身就是几十年的居士,对于佛法也有较为深刻的理解。而且修持功夫不亚于出家的僧尼。

爸爸几十年的脾气都比较火爆,也是得理不饶人的主。因为宁折不弯的个性,经常得罪人。加上当十几年的生产队长,刚正不阿,更是将该得罪的不该得罪的全都得罪啦。前面我都曾经提过,几乎村里的人家瞧我们一家老小都不顺眼,就是这个道理。

张老师对爸爸的影响,主要是希望爸爸懂得佛法的真谛。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义,是猪佛教。

从“真诚、善良、忍耐”三个方面下功夫,然后受持三皈依(皈依佛、归依法、皈依僧),在家修行。在家修行者就是要受持五戒行十善。

张老师曾经详细的告诉爸爸妈妈,以及我们所有的七八个兄弟姐妹佛法的修持。四无量心(法门无量誓愿学,烦恼无尽誓愿断,众生无量誓愿度,佛道无上誓愿成),六度,八正道等等佛法的经义。我们全家老小都认真的聆听伯父的教诲。

五戒就是: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

不杀生是仁,不偷盗是义,不邪淫是礼,不妄语是信,不饮酒是智,这是配合中国传统伦理而说。中国传统社会是伦常的社会,伦是五伦,五伦是讲我们社会的组织,夫妇、父子、兄弟、君臣、朋友,由一个家庭到社会国家,是五伦组织。维系五伦社会的道统就是五常,这是道德的基础,就是仁、义、礼、智、信,这五条是中国人基本的道德观念,人人都必须遵守。每一个人从小就要接受这个道德教育,所以一般人一生在社会上所作所为,有这个道德规范著,不至於越轨太大。

(一)不杀生,跟儒家所讲的‘仁’意思相通。

仁是会意字,是两个人,意思就是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仁的意思。一切众生(动物),没有不爱惜自己生命的,没有一个动物甘心情愿被人杀,被杀是没有抵抗的能力,可是这种怨恨之心不会消失。杀生的人有失仁慈,被杀的众生怀恨在心,念念要报复,这就是佛家所谓欠钱的要还债,欠命的要偿命,冤冤相报没完没了。

为什么?两方面都迷。被杀的众生不会想到,过去世我曾经杀他,这是一报还一报;就这样算了,那这个事就完了,就没事;若还要杀他报复是迷,这是没有做还债想。你杀我,我将来有机会再杀你、再报复,报复一次比一次要惨烈。战争是非常残酷的事情,佛告诉我们,杀生招感世间刀兵的劫难。

佛法教我们不杀生,不但是不与一切众生结冤仇,同时更是培养自己的大慈悲心。所谓“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是从不杀生上来培养,帮助我们明心见性,这条戒律有这么大的功德。

杀生业障非常重,障碍明心见性,障碍我们得一心不乱。因为一个好杀的人,嗔恨心必定重,嗔恨心重的人,念佛怎么会得一心?修禅怎么会得禅定?所以佛法把不杀生列为一切戒条里第一条戒,是有道理的。

因此,上至诸佛圣人师僧父母,下至蜎飞蠕动88,微细昆虫,凡有命者,不得故杀。此不杀生戒五缘成犯:(1)是人,(2)人想,(3)杀心,(4)兴方便,(5)前人命断。虽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然其中有重有轻。若杀父母师僧圣人,是为逆罪,此罪深重。若杀其他人,是犯根本性罪,不容忏悔。若杀诸非人89,是犯中罪;若杀畜生,名犯下罪。此中下之罪,皆可忏悔。故杀生虽同,然应详细分别。

张老师说道,印光法师曾经开示:‘或曰:鳏寡孤独,贫穷患难,所在皆有,何不周济。而乃汲汲于不相关涉之异类,其缓急轻重,不亦倒置乎哉。答曰:子未知如来教人戒杀放生之所以也。

夫人物虽异,佛性原同。彼以恶业沦于异类,我以善业幸得人身。若不加悯恤,恣情食啖。一旦我福或尽,彼罪或毕。难免从头偿还,充彼口腹。须知刀兵大劫,皆宿世之杀业所感。

若无杀业,纵身遇贼寇,当起善心,不加诛戮。又况瘟疫水火诸灾横事,戒杀放生者绝少遭逢。

是知护生,原属护自。戒杀可免天杀、鬼神杀、盗贼杀,未来怨怨相报杀。鳏寡孤独,贫穷患难,亦当随分随力以行周济。岂戒杀放生之人,绝不作此项功德乎。

然鳏寡等虽深可矜悯,尚未至于死地。物则不行救赎,立见登鼎俎以充口腹矣。又曰:物类无尽,能放几何。答曰:须知放生一事,实为发起同人,普护物命之最胜善心。企其体贴放之之意,中心恻然,不忍食啖。既不食啖,则捕者便息。庶水陆空行一切物类,自在飞走游泳于自所行境。则成不放之普放,非所谓以天下而为池乎。纵不能人各如是,而一人不忍食肉,则无量水陆生命,得免杀戮。况不止一人乎。

又为现在未来一切同人,断鳏寡孤独贫穷患难之因。作长寿无病、富贵安乐、父子团圞、夫妻偕老之缘。正所以预行周济,令未来生生世世,永不遭鳏寡等苦,长享受寿富等乐。非所谓罄域中而蒙福乎,何可漠然置之。子审思之,戒杀放生,毕竟是汲汲为人,抑止汲汲为物,而缓急轻重倒置乎。’

(二)不偷盗,与儒家的‘义’相通。

义是公正,以正当的手段获得利益,尽职守则和履行义务。对一切众生贡献是尽义务,不需要报酬。而‘不与取’就是偷盗,不与取是别人没有同意、没有答应,你就取来,这就犯偷盗。

我们没有得到别人同意,随便把别人东西移动,都是偷盗;不一定说据为己有才是偷盗。如我的书放在桌子上,你没有得到我同意,故意把我的书拿到另外一边,让我找不到,就算偷盗。而且戒律订得非常微细,就是一草一物、一针一线,再微小的东西都不可以偷盗。若常住物,若信施物,若僧众物,若官物,民物,一切物,或夺取,或窃取,或诈取,乃至偷税、漏税等,皆为偷盗。此不与取戒,以盗僧物的罪过最重。此戒具六缘成犯:(1)他物,(2)他物想,(3)盗心,(4)兴方便取,(5)值五钱,(6)离本处。六缘具足,失无作戒体,不通忏悔。盗四钱以下,及盗鸟兽等物为轻,可以忏悔。这一条戒是帮助我们修学清净的布施,帮助我们放下身心世界,使我们恢复自性清净心。无偷盗之事发生,社会既可安宁,个人与家庭也能得到幸福。

(三)不邪淫,相当于儒家讲的‘礼’。

即举止文明,通情达理。不邪淫是指在家人,居家学佛,未能全断**,只许于正常夫妇间行之,此外与一切男女不得行淫。即正式结合之夫妻外,不得行淫。

若非己妻,苟合**,即名邪淫。能端正男女间之欲情,叫做不邪淫,也就是贞良守礼。亦即组织家庭之后,夫妇须相敬如宾,便能和睦相处,成为美满家庭。

若在家男女,能进而受持远离非梵行等五种学处,是为受持增上五戒,得名为最胜优婆塞、优婆夷,然非离先所受五戒律仪更别有体。邪淫会危害家庭的和谐,损害身心健康,伤及子女及他人,乃至身败名裂,有害于安定团结。

因此,印光法师教导我们:‘吾常谓世间人民,十分之中,由色欲直接而死者,有其四分。间接而死者亦有四分。以由色欲亏损,受别种感触而死。此诸死者,无不推之于命。岂知贪色者之死,皆非其命。本乎命者,乃居心清贞,不贪欲事之人。彼贪色者,皆自戕其生,何可谓之为命乎。

至若依命而生,命尽而死者,不过一二分尔。由是知天下多半皆枉死之人。此祸之烈,世无有二。亦有不费一钱,不劳微力,而能成至高之德行,享至大之安乐,遗子孙以无穷之福荫,俾来生得贞良之眷属者,其唯戒淫乎。夫妇正淫,前已略说利害,今且不论。至于邪淫之事,无廉无耻,极秽极恶。

乃以人身,行畜生事。是以艳女来奔,妖姬献媚,君子视为莫大之祸殃而拒之,必致福曜照临,皇天眷佑。小人视为莫大之幸福而纳之,必致灾星莅止,鬼神诛戮。君子则因祸而得福,小人则因祸而加祸。故曰祸福无门,唯人自召。世人苟于女色关头,不能彻底看破。则是以至高之德行,至大之安乐,以及子孙无穷之福荫,来生贞良之眷属,断送于俄顷之欢娱也。哀哉。’

‘最易犯者唯色欲。当常怀敬畏,切勿稍有邪妄之萌。若或偶起此念,即想吾人一举一动,天地鬼神,诸佛菩萨,无不悉知悉见。人前尚不敢为非,况于佛天森严处,敢存邪鄙之念,与行邪鄙之事乎。孟子谓: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若不守身,纵能事亲,亦只是皮毛仪式而已。实则即是贱视亲之遗体,其不孝也大矣。

故曾子临终,方说放心无虑之话云: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未到此时,尚存战兢。曾子且然,况吾辈凡庸乎。’

印光法师教导:‘在凡夫地,谁无烦恼。须于平时预先提防,自然遇境逢缘,不至卒发。纵发,亦能顿起觉照,令其消灭。起烦恼境,不一而足。举其甚者,唯财色与横逆数端而已。若知无义之财,害甚毒蛇,则无临财苟得之烦恼。与人方便,究竟总归自己前程,则无穷急患难求救,由惜财而不肯之烦恼。

色则纵对如花如玉之貌,常存若姊若妹之心。纵是娼妓,亦作是想,生怜悯心,生度脱心,则无见美色而动欲之烦恼。夫妇相敬如宾,视妻室为相济继祖之恩人,不敢当作彼此行乐之欲具,则无徇欲灭身,及妻不能育、子不成立之烦恼。子女从小教训,则无忤逆亲心、败坏门风之烦恼。至于横逆一端,须生怜悯心,悯彼无知,不与计校。又作自己前生曾恼害过彼,今因此故,遂还一宿债,生欢喜心,则无横逆报复之烦恼。然上来所说,乃俯顺初机;若久修大士,能了我空,则无尽烦恼,悉化为大光明藏。’

(四)不妄语,与儒家的‘信’相通。

信是诚实守信。不妄语就是不欺骗他人,凡不如心想而说,皆是妄语。妄语有大小:如见、闻、觉、知说不见闻觉知;不见、闻、觉、知说见闻觉知等,是名小妄语;可通忏悔。若未证圣果96,而说我得须陀洹果等;乃至实未得定、见好相等,而说得定、见香、见花、见菩萨、声闻、天人、神鬼等,皆大妄语,犯则罪重,是不可悔。此妄语五缘成犯:(1)所对是人,(2)是人想,(3)有欺诳心,(4)说自证圣果及见佛见鬼等,(5)前人领解。即是失戒。

如能远离妄语,便能做到诚实不欺,则父母、兄弟、亲属、朋友,以及人事的接触,彼此都能互相信任,实为得乐之道。如果欺骗人,定会失去信任,断送自己的前程,其实是害自己。

(五)不饮酒,与儒家的‘智’相通。

智是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酒能致醉,令人神志昏迷,故一切酒不得饮。若有重病需酒治疗,告众101或告师长后方许饮服。自己不饮,亦不得教人饮。制酒、酤酒,尤非所应。不饮酒这一条戒是属于遮戒。前面四条是性戒,不管你有没有受戒,犯了都有罪。遮戒是防止、是预防,它本身没有罪。

譬如喝酒,本身不是罪,但是酒醉之后会做出杀盗淫妄;由此可知,佛制订不饮酒,是防止犯前面的四条戒。过分饮酒必定误事,且有害健康。社会上许多犯罪与酒几乎都是关联的。不饮酒则身心安定,平安无事,且能节省一笔开支。

张老师很有耐心的详细解释。我们都听得津津有味,每一次伯父到我们家,都是我最恬静安宁的时候。曾记得,伯父张老师还给我们详详细细的解释了十善业。这也是他老人家给我以及我们全家最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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