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惊艳(1 / 1)
凌霜马蹄袖中拳头攥得咯咯作响,最终还是无奈松开了,化为柔情蜜意的绕指柔。
凌霜强忍着如欲破体而出的满腔恨意,如杨柳依依,盈盈下拜:“皇上万福金安。”
面前的玄烈,依旧是前世那般年轻俊朗,虽然脸上有小时候生天花留下的几点麻子,却丝毫不影响他的丰神朗朗。
就是这张脸,前世迷了她的眼,醉了她的心,令她忘乎所以,不顾一切,最后葬送了自己的一生。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重生一世,凌霜决意断爱绝情,做一无心之人,不再为爱所困、为爱所伤。
凌霜爱恨缠绵地看着玄烈,玄烈也惊讶的看着她。
很显然,玄烈是被凌霜的倾国倾城之姿、出尘绝艳之貌给惊住了。
按照大顺朝的规矩,皇帝选秀本人是不能参与的,更不能说要选美貌之人,因为自古红颜多祸水。
因此说是皇帝选秀,主持选秀之人却是太皇太后和皇太后,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来选的。
值得一说的是,太皇太后和太后因为先帝一朝董贵妃专宠,闹得太皇太后和先帝母子失和,太后后位险些不保。
这两位对于那些个狐媚之辈,那是相当厌恶,几乎是见一个淘汰一个,所以后宫这些妃嫔,大都相貌不咋滴,甚至还有点丑。
凌霜原本就是绝世之姿,再被那些长相有点抱歉、气质相当欠缺的妃嫔一衬托,更加显得美艳绝俗,与众不同。
其实,按照太皇太后和太后的审美的标准,凌霜的容貌也在狐媚子之列。
可架不住她家世雄厚,身后有凌氏一族和关鳌的关氏一族的鼎力支持,是无论如何都要入宫的。
再加上凌霜三年前重生过来,对后宫争宠之风深恶痛绝,打死都不愿入宫,用荨麻疹躲避选秀,所以玄烈根本就没有见过她。
今日一见,只觉得眼前这人面容娇美,莹润如玉,肌肤白皙胜雪,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明亮如星,秋波流转,盈盈如水,似江南水月般灵动有神。
她的身材婀娜苗条,纤弱如柳,曼妙多姿,袅袅娉婷,不盈一握,有着说不尽的妩媚柔情。
都说美人在骨不在皮,骨相中散发而来的风华绝代,颠倒众生之气质,是外在皮囊无法比拟的。
然而,凌霜的美,不仅美在皮相,还美在骨相。
她那出尘绝俗的气质中,包含着三分美艳动人,三分雍容华贵,三分潇洒飘逸,以及一分大顺姑奶奶的英姿飒爽,令人不敢逼视。
这样美貌,这样的气质,是玄烈以前都没见过,即便是记忆中那个宠冠六宫,令先帝爱美人不爱江山的董贵妃,也要逊色三分。
凌霜这一声“皇上万福金安”,清脆悦耳,声若银铃,又似玉盘珠落,听得他心神一荡。
凌霜见玄烈有些发愣,又娇柔地叫了一声:“皇上……”
这一声“皇上”,又叫得玄烈骨头快酥了。
他忙扶着凌霜的手:“爱妃不必多礼,起来,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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