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突然的杀人(1 / 2)
常三侦探之黎明杀手
第三十七章突然的杀人
“凝倩,你怎么一个人呢?”
“我妈有事,让我在这里等她。”
方妮走到凝倩的面前,笑了。
“这个女孩可真漂亮。也是你们团的吗?”
“不是,我们路上认识的。别乱跑,小心你妈找不到你。”
“我才不怕她找不到我呢。”凝倩在店里的一个位子上坐下来。“叔叔,要给我拍照的那个阿姨去哪了?”
“她有事去了。”
“常叔叔,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事。”
“一会你和这个阿姨是不是要举行婚礼啊?”
常三笑了。
“不是,是给人当伴郎伴娘。刚才的抛绣球只是个活动。”
“我知道。可是我妈不想带我去参加这个苗族婚礼,说叔叔有事,今天晚上就要去会见什么重要的客人。可是我很想留在这里。”
“这个我们不好说啊。你还是和你妈妈商量一下。”
“和她就没有商量的。自从她和我爸分开之后,就是这个叔叔做主,他是星辰集团的,大公司的经理。”
“星辰集团?那可真是大公司。”
“我也不知道,只是经常看到他们在电视上做广告。那个董事长还曾经到我家来过一次,那个爷爷还是挺好。可是我不喜欢我妈妈身边的这个叔叔。”
常三回头和方妮相视一笑。
“凝倩,这样吧,一会我来用度假村的名义给你妈妈他们发一个请柬,邀请他们作为今天婚礼的嘉宾,阿姨能帮你的只能是这个了。”
“真的吗?谢谢阿姨。”凝倩笑了。“阿姨,你这件衣服很漂亮。我以前也有。”
“是吗?你也有啊?”
“是啊。这个叔叔以前曾经给我妈和我都买了一套。本来衣服是很好看的,但是因为是他买的,所以我就偷偷扔了。”
常三点点头。
“凝倩,那你就在这里等你妈妈吧,我们还有事。你一会和你妈妈到那边的办公室来,我们都在那里。”
“好的,我知道了。叔叔阿姨再见。”
此时的王雪月的面前站着一个她从来都没有看见过的男人。这是一个很符合大家心中小偷形象的男人,猥琐的笑容,背着一个用来掩护的包,穿着一件让你都根本就没有任何印象的普通的大衣。
但是他包里的那四千块钱的确是邵娟的。邵娟在第一时间就认出了它们。
警察正在那里给他做着笔录。他说他叫洪正,早上在展销大厅的时候就盯上了邵娟他们,趁着邵娟上厕所的机会偷的钱。
林太太站在旁边欲言又止。旁边的肖老师对着他看着,她立即不再说话。
“我们是在店里看到她对着那群女人中的一个人下手,才抓到了他。”倪佳笑着说。
“那个女人呢?”
“她们说她们有紧急的事,况且又没有被偷到,警察让她做了个笔录,就让她走了。你说凑巧不凑巧,被偷的那个女人,就是我们怀疑的那个穿绿衣服的女人。看样子是我们误解她们,她们就只是一群卖衣服的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