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芙蓉李下,不见不散(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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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陷入绝望。他想自己就是那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一块版,证实了这点,她根本看不上他,也不想再见他。

这,让他清醒。他开始刻意不去想她,刻意让自己死心。

把心思重新投入李园的打理和雕版的学习。这一生,也许除了妹妹,只有李园和雕版能够陪伴。

大学时,他也曾喜欢过一个女孩。高挑的身型,白净的脸蛋,说话温柔,笑容甜蜜,仿佛一个天使降临人间。

那时的他,依旧内敛,但是单纯得以为只要有爱,只要他真诚,这个女孩一定会感动的。

初恋,让人无所畏惧。

他开始疯狂的追求。

悄悄跟随女孩,在食堂,观察她爱吃什么;在图书馆,了解她爱看什么;在球场,知道她爱看篮球赛……她爱吃辣,喜欢重口味;她爱看小说,喜欢文学名著;她爱看球,喜欢运动男生。

喜欢一个人,得先了解她。她的喜好,完全不和他一样。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她喜欢,我也可以喜欢。我也去吃辣,去看名著,去学打球。

邹明煜以为,这样可以积累一些话题。靠着这些共同点,他以为这样就可以去亲近她,可以信心百倍地表白。

时隔一段时间,他认为已经准备好,托人送份信,请她出来。

出门前,他还精心打扮了一番,穿上球衣球鞋,带上两本莎士比亚的名著,他刚看完,想借此和她交流下。再提上一袋的葡萄,据了解,是她最爱吃的水果。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预想着各种过程,各种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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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地点,选在球场不远的一个长亭。邹明煜早早先到。

约摸过了十几分钟,约定的时间,可是过了三四分钟,还没见那个女孩的身影。

再过个十几分钟,邹明煜有点急了,难道是临时有事,不来了。

坐不住,来回走了起来。

他不死心,接着等。

再过个十几分钟,来了个女孩,走近一看,是她的舍友。一见面,她直接告诉他:她不想来,出于礼貌也不想爽约,回了封信给他。

这女孩把信递过去,没多说别的,也没理邹明煜其实还有话想问,自顾自地转身,只听一声偷笑,便匆匆消失了。

邹明煜突感不妙,赶紧打开信,只见信中,并无文字,画了一只肚子肥大,嘴巴张得大大的癞蛤蟆。

明眼人都看出来,这女孩想表达什么。

邹明煜一下瘫坐在地。

从小到大,他都成绩优异,老师和同学们都喜欢他。还会主持、唱歌、画画,也算多才多艺。

他从来就不知道输是什么滋味,只知道自己设定的目标,总是能一一达成,即便不是最好的那个,但总会有所收获。

可这次,他彻彻底底地输了,很惨,惨得,对方都不愿意露面,不愿意留一个字。竟然拿一个丑陋的活物,反馈他。

“在她眼前,我就这么差劲?”邹明煜反问自己。

爱面子的他,没有死缠不放,直接找那女孩问个明白,但是又不甘心。后来通过其他同学的帮忙,间接打听到一些她的情况。

原来,那女孩,也是农村出来,但是,不信命,想要找一个高富帅的男朋友,改变身份,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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