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捡来的戒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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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就是今天,我那个该死的外甥也是这群粉丝的成员,要不是他那个二十四孝好老妈兼我的好大姐,怕她的心肝宝贝好大儿,这么晚在外疯跑出意外,非要我跟着一起来。现在的我可能已经和我的死党们在酒吧撩妹了。

今天这么闷热,我那不省心的外甥还非要让我穿上一身松松垮垮的大衣服,还给了我一双不怎么合脚的大鞋,说他的偶像就是这样的打扮。

在我的一再坚持下,我只能保留一条平时晨练时穿的运动裤。其他的还必须按照他的安排来。

本来作为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有为大好青年,我是坚决不愿意穿这样的衣服出门的,怎奈何这臭小子乞求的小眼神让我不得不答应,仅此一回!

我回头一看,那个明星男团的保姆车,在出口前的十字路口被红灯拦停在了那里。

只见粉丝团的小伙伴们蜂拥而至,可是刚刚跑到跟前,恰好信号灯变成了绿色。

那辆车没有丝毫怠慢,一脚油门驶了出去。几个孩子跟着车追了几步后停了下来,我的好侄子也想跟着追出去。结果被我紧跑了几步给拽了回来,跟着车跑这个行为简直是太危险了。

我一只手提溜着他的脖领子,抬起一只脚就朝他的屁股是狠狠地踹了一脚,结果因为鞋不是很合脚飞了出去!

本来准备教训他一顿地,可是看到这个小家伙耷拉着小脑袋,还一副很不想回家的小表情,我的心头的火气又消了一半。

我让他站在原地别动,自己光着一只脚去找那只飞出去的滑板鞋。

当我走到那只鞋子的跟前准备把鞋捡起来穿上时,突然眼前的石头堆里一个小反光照进了我的眼睛!

唉?戒指?

我这是因祸得福吗?居然捡了一枚戒指。

第二天。

我和往常一样,天还蒙蒙亮就起床出门晨练了。

这个是我在上大学时养成的习惯,即使毕业后回家也没有改变。

我在来到了每天早晨慢跑的线路上。

“这里真的变好了很多啊!”我一边跑一边感慨着这里的变化。

从前这里只是一条荒无人烟的小溪流。

小溪旁边又许多的农田,农民们为了给田地灌溉,于是就肆无忌惮地将小溪胡乱地挖开很多支流。一道夏天,这里聚集了很多的蚊虫,而乱挖出的深坑也因为积水和一些乱倒垃圾的行为而臭气熏天。

所以大部分人平时不怎么来这边走动。

在我考上大学之后,这里因为有一条常年不息的流动小溪,而被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区域性的开发建设。不仅清理了小溪的河道,还拓宽了岸边的道路。

还增添了各种各样的运动健身器械。旁边的河堤两边还建设成为了健身步道。作为慢跑线路简直不要太完美。

跑了两个多小时之后,天也完全大亮了起来。太阳也很合适地在早晨就开始火辣辣地照耀在了人们的身上,出来运动的人也渐渐地都开始往回走了。

此时的我也是汗津津的,于是我准备开始双手插兜,散着步往回家走了。

在这么美好而悠闲的气氛当中,不由自主地哼起了歌。

一边走,手一边在裤兜中晃荡。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一直碰撞着我的手指。

突然想起来,昨晚在电视台前面见到的那枚戒指。

当时捡到戒指的时候,以为是哪个私生饭在追逐爱豆的时候不小心掉落的。

捡起来拿在手里四处张望了好几次,还询问了半天也没人说丢失过东西。

这是一枚玫瑰金色的戒指,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大概有十多克重吧。

看着这枚戒指我又开始胡思乱想了,

打开钱包,里面只有两张百元大钞和一种公交卡。

虽然现在是吃住和妈妈在一起,几乎没什么大的花销。

但是身上仅有的这一点点财产也是少得可怜啊,而这枚戒指应该还能值一些钱。

那是不是把它拿去卖掉换点零花钱也好啊?

但是这么做好像很没品,捡到戒指的事情岑天韵也是知道的,要是让他知道我为了换零花钱把这捡来的戒指卖掉了,他会讥笑我多久不说。要是他告诉了我那个亲爱的大哥,他又要唠叨我了。唉……

戒指虽然不是太花哨的款式,但是这玫瑰金的颜色也大多是女式的。

我又不能自己带,想到这我就顺手又将它装到了裤兜里。

这一路我还真是很认真地考虑过怎么处理这枚戒指,才能显得我不是那种贪图小便宜的人。一个好市民如果捡到了这么贵重的物品该怎么处理呢?

送到派出所交给警察?

送到失物招领处?……

好吧,那就送到失物招领处吧。

但是现在这么热,那就等太阳快落山时再去吧!不知道昨天捡戒指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想这么多啊。

最后还是决定将戒指送回给失主,只是不是现在而已。

一路思绪万千,烦恼就像阳光融化一样逐渐地消失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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