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吃羊原来可以长生不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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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山上来了位仙师,据说那个叫李七夜的牧童承蒙仙师看重,进了仙宗:宁凡打心底里替他高兴。

两人虽素未谋面,但那一只羊的恩惠,他终身难忘…

好吧。

他念念不忘的其实是那位仙师没有选他:主要是他的天赋不好,仙师说,他大概率修不到元婴期,就得老死。

宁凡乐了。

我吃了长生不老的羊,你跟我讲我要老死?

笑死我了。

你死了,你儿子死了,你孙子死了,我都不会死。

我不光不会死,以后要是让我遇到你曾孙,我还得对你曾孙说:你曾祖当年可皮了,就像老张家那只羊一样。

那只白山羊,我费了好大劲儿才弄死的!

就这样,宁小凡开启了游戏人间的生活。

第一年。

他学人做生意,运用前世积累的经验,结合远超当前凡人社会的眼界…他赔了个血本无归,又欠下了高利贷。

直到第三年,他才还清了贷款。

嗯。

还款方式自然就是将放贷的给做掉啦:开玩笑,一百两白银,借三年,光利息就三千两,不做掉留着过年啊?

做掉放高利贷的之后呢。

他用截获的赃款开了一家青楼:这叫物尽其用。

第五年。

他的青楼被官兵封了,原因是没有向新上任的县太爷缴纳足额的孝敬:这时的他,已经是一名辟脉期修士了。

仙人之下的修士,被称作第一步修士,分七境:

辟脉、融灵、金丹、元婴、化神、炼虚、碎虚。

辟脉期修士,不说多强吧,至少凡人不是对手。

于是,他一人一剑,大闹公堂,当众将那贪赃枉法的县太爷斩杀于判官桌上,随后杀人红尘中,脱身白刃里。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名。

百姓无不为之拍手称快。

第七年。

由于不知从哪捡来的残缺修仙功法,最多只够支撑宁凡修炼到辟脉境巅峰,他只好离开小城,踏上寻仙之旅。

他走的那天,七梅城的风沙,格外的大。

那一日,日进斗金的合欢楼,被楼中娘子放了一把大火,烧得干干净净:无一人埋怨,皆是默默收拾着行囊。

那一月,七梅城赫赫有名的十二朵,卖艺不卖身的清倌花魁,豪情宣布从此远离风尘,洗尽铅华,只待君归。

那一年,夕阳西下,日暮黄昏依人消瘦。

七梅城外,公子白衣骑白马,寒江孤鸿伴秋风,回头望,却见数不尽的莺莺燕燕,并排伫立在高高的城头上。

迎着漫天黄沙,将自己发髯,轻轻绾起。

女子绾发。

代表着…嫁作人妇!

宁凡漫无目地的漂泊了整整十年: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去哪儿,但他有的是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的答案。

长生不老的他。

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他可以尽情地用自己的双足,去丈量这片浩瀚无垠的土地,四海潮生起有落,皆是归途。

第十八年。

他牵着白马,进了座孤城:饿殍遍野,哀嚎不绝,到处都是发烂、发臭的尸首,以及那些易子而食的…野兽。

没错。

野兽。

行将饿死之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只要能够活下去,他们什么都能吃,草皮、树叶、黄土包括自己同类。

宁凡宰了自己的白马,将煮熟的马肉,撒上香料,分给了那些难民,让他们饱餐一顿之后,他屠光了这座城…

鸡犬不留!

难民们死前是笑着的。

他们感激宁凡,让他们做了一只饱死鬼…死而无憾。

可悲吗?

一点都不:这就是修真世界的主色调,这就是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修真世界,弱者,连活着都是一种折磨。

现代小说里描写的那种兄友弟恭、相亲相爱的画面当然也有,前提是你得当主角,你得拥有无与伦比的天赋。

那样,整个世界,都会围着你转。

第十九年。

他出了那座孤城,没有白马,孤身一人,穿着黑袍。

第二十年。

他从一个奴隶贩子手里,买下了一个女孩:她没有名字,喜欢穿红衣,喜欢佛法,整日抱着一本经书瞎念叨。

宁凡便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婵红衣。

第二十五年。

婵红衣被一路过仙子看上,破格收作关门弟子,而宁凡则拜入了一座刚崛起不久的魔宗,两人至此分道扬镳。

“凡哥哥,我们以后还能再见面吗?”

“会的,等你成为碎虚修士,哥哥就会来找你了。”

“那我们拉钩钩,等我碎虚,哥哥就要来找我哦。”

“好~拉钩上吊,一万年,不许变。”

彼时的婵红衣,尚不知仙魔有别,与世不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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