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挨打(2 / 2)
“我要去很远的地方修行。”云滢看着天空的永远是圆圆的明月,有些伤感。她拿起酒坛往嘴里灌酒。
“那我跟你一起去。在这里我不快乐,一直格格不入。我不喜欢读书,喜欢音乐,但是我爹一直逼我读书,又不允我弹琴唱歌,我活的没意思极了。你知道吗?音乐就是我的生命,我的氧气,我这些年来如同行尸走肉。我不想继续这样,想到以后不能尽情唱歌弹琴,我就没活下去的勇气了。”
元宝吃惊的看着少爷,虽听不太懂他的话,可意思是明白的,少爷自出生就锦衣玉食,万事不愁,不想少爷竟然这般不快活?还想跟着离家去修行?
“修行之路,崎岖难行,露宿风餐,披荆斩棘,你可以吗?”
玉绍荣认真道:“只要能让我唱歌弹琴,再苦我也愿意。”
云滢没想到他对音乐如此执着,惊讶的看着他的眼睛,仿佛要透过双眼看到他的心灵最深处,看看那份执着是什么样子的。他眼睛清润而晶亮,带着不符合他现在年龄的坚毅。是啊,他表面不过是十二三岁,可他身体里禁锢着一个成年男子的灵魂,一个热爱和渴望音乐的灵魂。
云滢嘴角微微一弯,或许一路荆棘之中有歌声陪伴会更有意思。她是害怕孤单的人,漫漫人生路上能有三五知己能相互扶持是多么的可贵啊。
她跳起来,说去拿个东西,等下就回来。她要去找师兄借测灵盘一用。毕竟她说不算,还得看他跟修仙界有无缘分。
秦风当然不太赞成她再带上个小少爷,怕他不能吃苦道心不坚。师妹一身的酒味,担心她喝醉了失了分寸胡乱应承了人家。于是就跟着一道过去,若是测出资质不高,他也帮忙好劝说。
元宝和玉绍荣看到秦风,看他一身素衣长衫,气度不凡,行动中自带风流的样子,心下不免都说,谦谦君子不过如此了吧。
云滢本想叫元宝走开,再给玉绍荣测灵根的,可是元宝莫名就感觉到事情的重要性,死活扒着少爷的腿不肯走,就连黑豹都不能吓走他,只好由得他旁观。
先跟玉绍荣简单介绍了修仙的事宜,然后教他咬破手指滴血到测灵盘里,四人八只眼睛紧紧盯着测盘,盘子依次亮起青色、红色、土黄色,秦风心道,不错纯度极好……转眼三个颜色就一晃全变成烟灰色,似有似无。
秦风:……这是他运气好,还是门派运气好,亦或是异灵根其实很常见?
“是风灵根吗?师兄?”
“嗯。”不要跟我说话,我想静静。
“恭喜哎,你灵根不错啊,可以跟我一起去修仙了!我本来还担心你若是没有灵根就难办了。”云滢高兴的说道。
“我哪可能没有灵根!你少爷我乃天之骄子,到哪里都是闪闪发光的人物!”
“少爷,你不能走啊,你想想老太太和太太啊!”元宝煞风景的哀嚎着。
玉绍荣看着跪在脚边的元宝,有些担忧,是啊,老太太和亲娘那是真真把他当心肝似的疼爱着的,他要是一走了之,这两人怕是会伤心的受不住吧。
云滢看了眼主仆二人,要秦风先回去,她来处理后续之事。
云滢跟玉绍荣商量:有个稳妥的办法,就是把补气丹给他两粒,叫他哄老太太和太太服下,再如何伤心欲绝,都能好好的。
两人兴致勃勃的又说了些修仙的事宜,又拍板明天就启程。然后,云滢怕元宝去打小报告而坏了事,就用法术把元宝定住,丢到玉绍荣屋里的床上就走了。
云滢回到屋后,酒气也上来了,于是倒头就睡死过去。
国师府大老爷,也就是七少爷的老子,一早就气势汹汹的往儿子的院子里赶去。这个小儿子,不思进取,成日里糊弄得老太太把他宠的没边了。大晚上不睡觉搞什么弹琴唱歌!成何体统!今天必须家法伺候,好教他知道什么是规矩!
他踹开院门,廊前隐隐的酒味还没散完,好啊,还学会喝酒了,罪加一等。大老爷火冒三丈,喊了人把醉的不省人事的主仆二人绑到了凳子上,亲自上家法,用鞭子抽打十来下。玉绍荣哭娘喊奶奶叫的嗓子破音了。轮到抽元宝时,这倒是个有骨气,嘴巴紧闭一声没吭。旁边跟着的丫鬟和官家看的心惊肉跳,乖乖裤子都抽烂了,鲜红的血把鞭子和凳子都染红了。管家赶紧扑过去死死抱着大老爷手臂哭劝,这才救了两人一命。好不容易劝走了大老爷,管家赶紧命人请御医,又手忙脚乱地把晕了过去的少爷抱进了床上,忙的鸡飞狗跳好不热闹。看着晕过去的两人,管家不由赞叹道:没想这元宝倒是个能忍的,竟然一句痛都没喊!
秦风神识笼罩着国师府,眼看那个风灵根给打的就快要断气了,赶紧喊醒了云滢,让她赶快去救人。
云滢赶过去一看,乖乖,两个屁股被抽的血肉模糊。还有元宝那双呆滞如死鱼般的眼神,让她内疚心虚不已。立马解了元宝的定身术,又趁人不备把补气丹切开了,分了半颗化水后给二人灌下。半天后,两人脸色才慢慢转好,她便定下心来。
本来计划今天一早就走的,结果酒后误事,还害他们主仆两人白受一顿皮肉之灾。云滢又从秦风那里拿来一包生肌散,撒到两人烂桃子似的屁股上。仙丹妙药果不其然,两天后,两人就好了七七八八,只是想着之后是要骑马的,所以必须把屁股养好了才能走,行程只能再往后拖几天。
前两天,国师府老太太和太太回归,看到心头的宝贝蛋给打了,两夫人抱头痛哭,号的差些没背过去。玉绍荣顺势哄着太太和老太太喝了补气丹化的水。隔了几天后,又把老太太和太太哄高兴了,然后借口出去狩猎玩玩散心,光明正大的和云滢骑马出城走了。走之前在他没忘在书房留下一封书信和一个小药瓶。事情还是做得比较完美的,但有个瑕疵:元宝这个尾巴没甩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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