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交情(1 / 2)
几日后,两只打扮干干净净的狗神色匆忙的赶路,如果老黑在场,一定会大吃一惊,其中一只赫然是一众狗认为早已死去的棕尾,它现在看上去非常的憔悴。
原来那天棕尾并没有在河里淹死,当时满身伤口濒临死亡的它大难不死抱住了一截从上游飘下来的木头,艰难地渡过了河,躲在某处地方休养。
现在死里逃生的它正慢慢地往前走着,时不时还回头瞄是瞄向身后的那只狗,似乎是在做什么重要决定。
棕尾身后是一只非常漂亮的金毛母狗,名叫丽丽,它身材完美没有一丝赘肉,毛色光滑亮丽,身上还有股淡淡的香味。
金毛用像黑宝石一样的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棕尾,一脸的温柔,它轻轻叫了一声,似乎在为棕尾担心着,它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棕尾身上,一刻也不曾离开过。
棕尾和金毛走到一个电线杆时停了下来,棕尾闻到了一股强烈的味道,看来前面就是镇南侯标记的领地,也是棕尾今天的目的地。
棕尾在那条不存在的界限边徘徊了很久,突然回头看向了那只金毛,目光坚定。
"真的要这样吗?"
金毛用头蹭着棕尾的下巴,它的表情显示出了极度的不舍,它委屈的表情显示出了它的无奈。
棕尾狠下心用力点点头,金毛明白了蹲坐在地上,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棕尾狠下心没有管它径直朝前面走去,它的步伐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最后跑了起来,一边跑着,棕尾一边默默的流眼泪。
它也很爱这只金毛,不然也不会连续一个星期都不回哥哥棕头的领地,去和哥哥一起守领地,抵御外敌。
在哥哥棕头死后,棕尾固执的认为,就是因为它的流连忘返,沉醉在温柔乡里乐不思蜀,还有这份双宿双飞的爱导致它的哥哥意外身死,现在它发誓一定要帮哥哥报仇,哪怕付出所有,它都在所不惜。
踏入镇南侯的领地后,一只黑白相间的流浪狗迎了上来,棕尾向它表明来意后,那只狗不敢怠慢立马回去通报。
“镇南侯,南郡侯。”棕尾念着这个不一样的称呼,镇南侯其实是南郡侯的绰号,南郡侯名为英杰,在前任犬王所统治时期,便以勇猛无畏、骁勇善战闻名,甚至被认为是下一任犬王的热门候选。
若不是现任犬王横空出世,力压群雄,说不定英杰还真的能当上下一任犬王。
现任犬王的上台,并不影响英杰的赫赫威名镇的南地内相安无事,南地外无犬敢犯。
在养伤的那段时间,棕尾找到了哥哥曾经部下,是以前对哥哥最忠心的狗,也是它最好的朋友。虽然后来因为某种原因离开了哥哥的族群,但这是棕尾现在唯一能信任的狗了,那只狗见到它也是吓了一跳,它也以为棕尾已经死了。
棕尾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都告诉了那只狗,那只狗听闻之后对棕尾的遭遇表示非常同情。
棕尾希望这只狗能帮助他,那狗听罢之后面露难色,表示自己现在势单力薄,拒绝了棕尾的请求。
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它给棕尾指了条路,可能是看到朋友落难于心不忍吧。
它告诉棕尾,棕头曾经和镇南侯有过交情,它可以试试去寻求镇南侯的帮助。
在知道这件事后,棕尾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义无反顾的前去寻找镇南侯,还带上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筹码。
要说阳城的狗最羡慕的除了能号令群犬的犬王以外,就属镇南侯了,据传镇南侯极为好色,每天在自己的领地上巡逻一圈后就开始白日宣淫,夜夜御犬,日子过得好不舒坦。
棕尾相信凭借着金毛莉莉的姿色,以及镇南侯和哥哥棕头的交情,一定能让它答应自己为哥哥报仇。
此时的镇南侯英杰正在疯狂蹂躏着身下的犬只,因为它一想起前几天的事儿就一肚子火,堂堂的镇南侯被一只不知名的狗驳了面子、不如那个狗腿子竟然敢呵斥自己,就越想越气,一有气就想找地方发泄。
在镇南侯结束战斗后,那只流浪狗才走上来通报,镇南侯想了想后让带进来看看。
棕尾和莉莉忐忑不安的等了一会儿后,黑白相间的流浪狗出来让它们进去。
棕尾一进来就瞟见地上昏厥的狗,和一脸戾气的镇南侯英杰,英杰居高临下的问道:“说吧,找本侯有何事?”
棕尾哭拜于地:“望镇南侯能为我兄弟二人报仇!”
“打住!”英杰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讲话,它又不是什么青天大老爷,懒得管这些闲事。
英杰旁边一只瞎了眼的德牧大声呵斥道:“一条丧家之犬,也想让镇南侯帮忙,哪来的滚回哪儿去!”
果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棕尾摇了摇他那根漂亮的尾巴,示意身后吓得不敢出声的金毛莉莉上前,棕尾自信地抬起头露出面容,殷勤的向英杰介绍:“知镇南侯好佳犬,今特巡来佳犬献上。”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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