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过年1(2 / 2)
庄可卿同沈凌一起把碗洗了,各自又换了新衣服来,去了主屋同娘一起坐在炕上。
沈凌身上穿的那件鸭青色棉袍,庄可卿则是身姜黄短袄。
秦蔓枝自己换了身紫色对襟棉衫,连阿满都一身喜庆的大红。
三人围坐炕上,什么都不干,只吃着瓜子花生闲聊逗孩子,渴了就喝口茶水。
直到阿满呼呼睡着了,秦蔓枝也有些挨不住了,庄可卿同沈凌才回了自己的房间。
小夫妻难得这样安静的独处,庄可卿觉得尴尬,只叽叽咕咕的说着来年的计划。沈凌就坐在一旁听着,满身温柔浓得几乎要溢出来。
“噼啪!”
远处一声爆竹声响,紧接着第二声,之后断断续续的噼啪
声渐渐连成一片。
是新的一年了。
沈凌去院子放爆竹,庄可卿去主屋拉了昏昏欲睡的娘来,两人捂着耳朵等着爆竹放完,回了屋又把排骨汤热了热,一人盛上一碗暖暖肚子。
秦蔓枝到底不年轻,到了下半夜就顶不住了,她催着女儿女婿回屋,自己则搂了小儿子靠在炕上打瞌睡。
临睡着前还迷迷糊糊的想,希望来年可儿同凌哥儿能怀个小子。
末了又添一句,姑娘、小子都好,只要健健康康的就成。
里屋里庄可卿又拉了沈凌过来,神神秘秘的从枕头下掏了个红色的小布包来。
“给你的礼物,快拆开看看。”
刚刚放了炮仗,又一碗暖汤下肚,她正精神着。
此时双颊泛着健康的粉色,烛光下一双杏眼亮晶晶的,满含期待。
红色小布包只巴掌大,可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沈凌面上并看不出什么,只伸手接了,顺着布包开口,从里面取出了只小毛笔来。
毛笔为银质,不过两寸余,笔杆圆润光滑,一侧刻着‘金榜题名’,一侧刻着‘增智开慧’。
原是一支文昌笔。
“喜欢吗?”
庄可卿前些日子去松陵镇时,趁着沈凌去书铺,自己跑了趟首饰店,偷偷摸摸寻掌柜订做了这支毛笔,就是为了给他一个惊喜的。
她此时有些忐忑不安,生怕对方不喜欢这个礼物。
银质毛笔躺在沈凌的右手掌中,细细长长一支,正好遮住了他手中浅色的疤痕。
“喜欢。”
沈凌合上手心,将泛着微微凉意的礼物攥紧了手心。
“喜欢便好。”
“这也没花几个钱,你娘子我如今可是富婆了,以后跟着我足可吃香喝辣。”
庄可卿胡乱说着话,只声音在沈凌专注又灼热的目光下越来越低。
“可儿。”
她听见沈凌这么唤她。
“唔?”
烛光昏黄摇弋,室内暗香涌动,阿凌黝黑清亮的双眼摄住她的心神,让她心中没来由的升出些慌乱来。
阿凌要说什么?
他会想做什么?
庄可卿迟钝的注意到如今的气氛好像有些暧昧。
“我没给你准备礼物。”
嗐~原来是这个啊!
我不介意的!
“没,没事啦,明天补我一个红包就好。”
松了口气的同时,庄可卿心中不知为何飘起了一股名为失落的情绪。
她视线游移,最后落在了房间的小桌上。
上面放着几块蒸糕,是昨日做好了的。
“我去吃块糕……”
说罢,她就站起来欲要伸手取糕。
谁知她刚刚站起,手腕便被握住后一带,一阵天旋地转之后整个人就落入了沈凌的怀中。
“阿、阿凌?”
庄可卿无谓的挣动了两下,可圈着她的臂膀却毫无松动之意,没有弄痛她的同时,紧紧的将她抱起。
少年幽黑的眸子深处燃着熊熊烈火,庄可卿在这之下,只觉无所遁形。
她狼狈的别开脸庞,却是无处可逃,少年灼热的鼻息拂在她的额头,细碎的吻狂风暴雨般将她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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