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真人(1 / 1)

加入书签

在小学堂需要学习六年,共六个年级,在一年级时,启蒙学社的导师刚开始会给学生打通气源脉,怎么打通呢?

首先,学生们的过往食用,饮用的清水和谷物,或是肉类汇聚这年轻朝气的身躯。或是父母的直接传承。

他们身体的起居,运动,心情,思绪会决定他们的静脉走向,开始,导师先生会告诉学生们:将大脑放空,双手平摊握和,十指手心交叉。

托球于腹部丹田,集中意识于掌心手指,可谓是十指连心,心连血脉,血行则气行,血制则气归,反之,气为血帅,气顺则血顺,气滞则血瘀。

真气与魔法查克拉其实只是不同的叫法,但修炼的方式,和本质意义是相同的。

元气则人类每个地方,每个帝国都是如此称呼。等级与装备,技能,是变强的标志!尤其是等级!!

等级自废的人一生都别想成为(真正获得力量的人)简称“真人”。

普通人的一生只能在上下求索中寻找出路。勤奋努力的人多半可以达成出类拔萃,余露锋芒之境。

然而极其幸运的人可以轻松达到前者两点,甚许更高。

天才能达到的高度自然是七窍玲珑,怠慢了的天才也都能达到金丹换骨。

有权势的泰山北斗们自己,与培养的人依稀能达到超凡渡劫。

然而能顶破元气只能修炼十成的法则的人,那就是妖孽人生的存在。

至于入圣归宗之境,上一个已经是五十年前的事了,这样的人,一生都不会有所顾虑。

……

以往来山洞,身后是要跟着几个家丁仆人的,这次一路顺风,竟没发现有人跟踪,从何家老宅到山洞,就三千把尺距离,不近不远。

自己来到现在走过的路,以前还有人靠近在附近,显然每次要小心,以免再次重蹈覆辙,被发现山洞里的秘密的话就得不偿失了。

下午,山洞在半支腰的峭壁上,在阳光的照耀下往下看,微风袭来,树群摇摆,水面是金灿灿的一片,这些在何陆的脑海里联想成:

想象那随风摇摆的树,无论是如何的大风大雨,还是大雷大浪,自己依旧是意志坚定,大树盘根。

是啊,被人唾弃已久的自我,被打骂践踏,自己依旧茁壮。

活到现在的自己毅然明白,生活将自己击打的遍体鳞伤,只要还没到最后一口气,自己依旧不能停下脚步,活着总会出头。

谁想受挫以后自己的放弃退却,成为他人背后笑话的说辞,自己得知后和别人恼羞成怒的拼个你死我活。

然而谁又不想在外支配着舍得打拼的自己,然后每天都能舒舒服服的,再次回到自己温暖的大床上,和家人说晚安呢?

活着总会出头,行动总会有收获,即使生活让你有像何陆曾经那样一百种事让自己哭,你找也要找一个事情让自己笑。

如果何陆准备开始行动,他将会记住,生气不如争气,翻脸不如翻身。

进入洞口,轻车熟路的摸到了被他用碗盖住的夜明珠,这颗夜明珠是他在五乡城主城,加勒币拍卖行,用五万金币拍到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