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偷寡妇红裤衩的贼(1 / 1)
话音传来,只见洞口处站着三五个官差,还有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打扮的老翁。
顿时老吴哑火了,无生老母的塑像悄悄的丢进火堆里,嗯,烧烤味的无生老母应该很好吃。
因为白莲教的特殊地位,一直以来都是以反动教派的存在,除了造反就是造反,因此只要是抓住白莲教教众,基本上没有能够可以活着的,而无生老母的塑像无疑不是证据,无法,老吴虽然年级大了一点,也抱着时刻为了白莲教牺牲自我,成全大我的想法,可是,好死不如烂活着,只要有活着的可能,谁愿意去死,于是只能是对不起无生老母了,改天在重新雕刻一个,杨树到处都是,便宜。
无生老母很快燃烧,最后变成了一堆灰烬。
大家也都惊呆了,怎么会有官差出现,王不死也很是好奇,因为天赐山镇衙给自己带来的不好印象,因此王不死对官差的感觉不是很好。
活脱脱穿着官衣的流氓地痞无赖。
官差见到一群人围着大锅,而自己这边只不过三五个人,实力上还是相差很多的,身体不由的缩了缩。
“官爷就是他”其中普通百姓打扮的老者指着人群中的一人说道:“就是他偷了我的鸡,一直下蛋的老母鸡,两鸡蛋,就连刚孵化出来才不过三天的鸡仔都没放过”原来这人是苦主,鸡仔的主人。
王不死放心不少,冤有头债有主,偷鸡的人是三娃子,吃鸡的也没有自己,自己应该是可以无罪释放的。
何为官,官乃国之基石也,上辅佐君王,下治理百姓,可谓是君王的眼睛,百姓的传声筒,调和剂催化剂的存在,当然官也是很牛逼的存在,基本上在乡里乡间可以横行无忌,就算是在大富大贵之家,那也是有一席之地的,百姓敬畏,富商豪绅给面子,自然腰杆也就硬了,底气也就足了,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就给几位官爷起个代号把,甲乙丙丁戊,英文字母我还是不喜欢用的,我觉得汉语文字具有更强的概括性和表达。
身为五人小组的头头甲官差怎么能够退缩,身后是自己的四位兄弟,一直以来为自己马首是瞻,言听计从,前面是乡里的百姓,对自己也一直是很敬畏崇拜,自己的老父亲也因为自己的官差身份受到了乡里乡亲的特殊照顾,如果自己退缩了,自己将面临何种境地,自己的兄弟对自己失去了信心,百姓对自己失去了敬畏,自己的官差身份也就无法给自己的亲朋好友谋福利,虽然对方人多,但是甲官差也不能退缩,死有重于泰山,轻于鸿毛,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自己是为了百姓的鸡仔而奋不顾身,冲向敌人的阵营,自己是正义的一方,是英勇的一方,是大无畏的一方。
事实上甲官差的担心是多余的,虽然这伙人一直也是干着偷鸡摸狗时刻准备举起反旗揭竿而起建立所谓的美好家园的活计,但是一直以来这些想法他们都在处于准备阶段,也是低调的存在,这也是为什么没有被锦衣卫发现铲除的原因,低调者,方能永生,今天让他们反抗官差,他们还是不敢的,虽然自己这边的人数是他们的两倍,可是自己这帮人的技能只停留在杀鸡的水平,杀人还是不会的。当然大家只是为了混口饭吃,打打杀杀的事情是不愿意做的,因此见到官差很多人就已经软了,尤其是三娃子同志,他可是偷鸡的主犯。
三娃子小心的走到老吴身边问道:“老吴堂主,怎么办”?语气中带着恐慌。
“不要叫堂主”老吴制止道,堂主在白莲教里也算是高官,基本上与大明帝国的知府等同,平时听着也很是舒服,只是现在傻子才愿意听这些,不怕死得快嘛,自己的兄弟自己还是要救的,老吴轻松说道,“打死你也不说,想要活命就记住我的话”。
“打死我也不说,我不是也死了”。三娃子很纠结。
“想要活命就听我的,现在官府还是讲法律的,偷鸡不是大罪,不会把人打死的”老吴解释。当然这句话的可信程度,自己也不确定可以相信几成。
“如果”
“没有如果,记住如果你乱说你会死的更惨”。老吴郑重强调。
重新找回信心,甲官差上前几步,指着人群大喊道:“好呀,原来你们还是团伙作案,你们好歹毒的心呐,就连百姓家的鸡仔都不放过,你们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呢”。别说穿着官服说这几句话还挺有气势的,有模有样,很像是为民请命的好官差。
其他几位官差也上前一步,拔出腰间的腰刀,指着人群,刀光闪闪,还是有一定的威慑力的。
见到武器,顿时人群里更静了,三娃子估计是因为紧张,自己的承受力有限,腿已经有打哆嗦,而其他心理素质差一点的也好不到哪去,在官差拔出刀的那一刻,人也已经吓瘫,跌坐在地。
原本以为古代的造反分子都是凶神恶煞,混世魔王,杀人不眨眼,视生死于无物,哪成想几个官差,仅仅是拔出了腰刀就吓瘫了一片,果真闻名不如见面。元《桃花女》有云,“又犯这着金神七煞上路,有犯着太岁,遭这般凶神恶煞,必然板僵身死了也”。这句话的可信性也很值得怀疑。
见到这一群人竟然被吓瘫了一大片,甲乙丙丁戊几位官差胆子也大了很多,大家也只是给大明帝国打工的,命还是自己的,没必要给大明帝国卖命,可是见到这么一群软蛋,你强我就弱,你弱我就强,机会难得,把这群人抓回去,主簿大人一定会很开心,自己这个月的分红肯定也会多上不少。几人上前,拿着刀把王不死等人团团围住。
这一下除了王不死大家都吓瘫了,也包括久经考验的白莲教元老老吴和小明,当然为了不显得那么的突出,鹤立鸡群,王不死也坐了下去,杀鸡儆猴,王不死可不愿意做那只鸡。
此种效果是几位官差意想不到的,见到这么多人,心中还是很忐忑的,奋起之下,把自己这帮人灭了,挖个坑一埋,基本上自己也就等着几百年之后变成古董了,也不会有人追查,当然今天的效果最好,既不用打打杀杀,危险性也就减轻了很多,抓回去还能立功。
“你们的心是大大的坏了,那鸡是百姓家里唯一的活物,还等着过年卖了给老人家抓几副药,给孩子扯几尺布,你们倒好,就为了打打牙祭满足口腹之欲就把鸡给杀了,说是谁干的,我们松江府监牢的宗旨一向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只要老实交代,对待犯人我们还是会很人性化的对待”。
要不怎么说,这没有经过困难考验,只不过受到一些思想教育的教众可信度是很差的,对于教众兄弟的感情也是单薄的,更没有牺牲我一人成全千万人的觉悟。
三娃子在人群里战战兢兢,脸色苍白,仔细观察,你还会发现三娃子的裤子湿了,嗯,汤喝得太多,尿失禁。
“是他,是他,鸡是他偷的”终于人群里有人忍受不住官差的威势,缴械投降,出卖了教友。
见有人发声,很快也有人附和,“是他是他就是他,鸡是他抓的,也是他吃的”。
三娃子还记得老吴的话,打死我也不说,可是现在自己不承认是不成的,组织先从内部瓦解,想要狡辩是不成了。
三娃子只能是羞愧的低下脑袋,说道:“我有罪,鸡是我抓的,”
“是偷不是抓,请注意你的用词”在场的苦主很明显是个较真的人,对于偷自己鸡的人用词很不满意。
关于我朝文字的发明自古以来就有仓颉造字的传说,《吕氏春秋》鸡仔“奚仲作车,仓颉作书”,《荀子》则记载:“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1也”,《淮南子,本经》更是记载了这样的传奇,“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估计仓颉造字的时候也没想到汉语文字的发展会那么的迅速那么的不可思议,不同的字,不同的词也许表达的意思会很相近,而同样的词语在不同的环境时间时机语气所表达的意思就相差万别,例如“你是好人”。
“鸡是我偷的,可是吃的人不只是我,他们都吃了”,一人死不如大家一起死,黄泉路上不寂寞。三娃子主动交代。
大家一听明显有些慌乱。
王不死很想解释一下自己没吃的,不过听到官差说他们是松江府监牢的,王不死也就放弃了,正好自己要去松江府,如果他们可以捎带自己一程,路费省了。
“谁吃的不重要,最主要的还是偷鸡的人”甲官差给与了合理的解释,
三娃子很委屈,自己只不过是跑腿的人,唯一的区别也就是鸡仔他妈是自己吃的,汤大家都喝了,而且喝得比自己都多。三娃子心情沉重,不过大家的心情放松不少。吃鸡的罪还是很小的。
“说,李寡妇的红裤衩是不是你偷的”甲官差一声怒喝,前几天去李寡妇那里过夜,听李寡妇反应,自己送她的红裤衩丢了。甲官差很是生气。李寡妇自己睡了有几年了,谁不知道李寡妇是自己的人,偷她的裤衩不是打自己的脸嘛。
“不,我冤枉啊,大人”三娃子急忙匍匐在地,大哭冤枉,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可是,不是自己做的自己自然不能承认,而且还是偷寡妇裤衩这种变态行为,“大老爷,我可以发誓,谁偷了李寡妇的裤衩,生个儿子没窟窿眼”。
人群中有人举起了手,此人正是老吴,老吴面色有些羞红:“大人,那李寡妇的红裤衩是我借的,那花色我很喜欢,所以借来穿了几天,如果大老爷今天不来的话,我打算今晚就去还给她的”。估计老吴还是好学生,知道发言之前要举手,先生教育的真好。
三娃子急忙收起了自己诅咒,他也怕领导给自己穿小鞋。
还好老吴这样的老学究,穷书生是娶不到媳妇的,自然也不会有关心儿子有没有窟窿眼这种长远问题。
“好啊,你好大的胆子,官爷我送的礼物你都敢偷,”偷裤衩也不是什么大事,身为大明朝廷的工作人员,还是有一定的收入的,最最让甲官差生气的是,这裤衩还是带着原味的,是从李寡妇的身上扒下来的,李寡妇的身体岂不是被看光了,当然这话是不能说的。
“来人呐,把这些人统统绑了,押到松江府监牢去”。甲官差下令,其余的官差包括苦主拿出绳子把人一一捆绑,顿时哭声一样,大呼冤枉之声久久不歇,小明和小红想反抗来着,不过为了老板的大计还是忍住了,大家也都不是傻子,只不过是偷鸡,也不会自己把自己是白莲教教众的事情抖出来,那是杀头的大罪,大家都是很惜命的。
最高兴的莫过去王不死,嗯,路费省了。一个个的爬出洞口,洞口处还站着几个官差,因为身材的原因无法进去,老吴小红和小明都很庆幸自己没有动手,不然想要离开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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