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妻只有百日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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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桃源镇三李寨村是一个民风淳朴的村庄,世代居住在这个村庄里的人们相亲相爱,共同和谐地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田园生活。村民李军平一家便是这个村子里典型的代表。

李军平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李永宁,二儿子李永晓,小女儿李永燕。近年来,父子几个沐浴着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阳光,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一天天的走上了致富路。

眼看儿女们一天天长大,李军平开始为他们操持结婚成家的事。2002年,李军平先在村东头为大儿子李永宁盖了新房,这年年底的时候,为他娶了媳妇。儿媳妇叫陈芒云,不仅人长得好看,而且知理懂事,温柔善良,人见人夸。儿媳妇娶进门,一家人高兴得整天乐呵呵的,一派喜洋洋的气氛。

大儿子结婚后,李军平和老伴与二儿子、小女儿仍住在村子中间,大儿子小夫妻两个住在村子东头,虽然不在一块儿住,但一家人仍没有分家,就连吃饭也没有分锅。

2004年4月1日,正好是李永宁夫妇结婚满100天的日子,这时,陈芒云已经怀孕3个月。4月1日那天晚上,他们在父亲李军平那里有说有笑地吃过晚饭,一家人又聚在一起商谈了当年的春耕计划。李军平说:"我计划把永宁院子里长着的那棵榆树卖了,用这笔款去买些化肥。"对父亲的这一说法,一家人都表示同意,李军平接着说:"这么着吧,明天一早我就去集上找个买树的客过来,让他们赶快把树刨了。"商量完,李永宁便领着媳妇回到村子东头的新房里休息。临走时,父亲嘱咐他们说:"明天早一点儿起来,别误了人家来刨树。"李永宁说:"放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保证误不了事。"

2003年4月2日早上8时,太阳已经升起老高了,李军平仍不见李永宁夫妇过来,他怕误了刨树,便让女儿李永燕去喊哥哥小两口吃早饭。李永燕站在李永宁家院西边胡同里喊了几声哥,她感到像是哥哥答应了,就回家吃早饭了。可一家人吃过早饭,仍不见李永宁夫妻过来吃饭,可能是小夫妻在睡懒觉,也就不再去喊他们。转眼到了中午11点多,李军平联系的刨树的客已经到了,还不见大儿子夫妇两个的影子,李军平觉得不能再等了,便领着二儿子李永晓和刨树的客一起去到李永宁家的院子里刨榆树。

一行人到了门口,见李永宁家外门还在里面锁着,李军平有点生气:昨天晚上明明告诉了大儿子今天要刨树,让他早早地起床,怎么到现在还在关着门睡觉呢?但作为老公公,对于新婚的儿子和媳妇是不便于说什么的。为了不耽搁刨树,李军平只好让李永晓从哥哥家东边院墙的低矮处跳进去把门打开。

李永宁家院子的东面,有一段较为低矮的围墙,这段低矮的围墙外面,又长了一棵苦楝子树,苦楝子树约有碗口粗细,李永晓便用手攀着这棵楝子树,蹬着矮墙跳进院子里,从里面把外门打开,让父亲和刨树的人一起进到院子里。

李军平见大门被打开,也不说话,低着头与刨树的人一起走进院子里,开始刨树。刨了大约有30来分钟,已是中午12点多钟了,李永晓的母亲过来喊他们回去吃午饭。母亲喊完李永晓和他的父亲,又去喊儿媳陈芒云,喊了几声,却没人答应,李永晓抬头看了看嫂子的屋门,对母亲说:"娘,别叫了,门锁着哩。"母亲说:"到这时候还锁着门,他们人到哪里去了?"听到母亲的话,父亲李军平才仔细地看了看大儿子家的堂屋门,心眼很细的李军平此时发现了问题,他预感大儿子家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他却又不愿意把事情往坏处想,便轻描淡写地说:"不对呀,刚才院子的门是从里面锁着的,这堂屋的门怎么又是从外面锁着呢?永宁这孩子到底搞的什么鬼?"说着,就让李永晓端开堂屋上的一扇门,进到屋里去看看。

李永晓偏着身子从端下的门缝里挤进了屋,往东间门里一看,看见嫂子头朝东躺在床上,下身用被子遮盖,脸上鲜血模糊;哥哥头朝东趴在地上,上身被一条红毛毯盖着,露出赤裸裸的双腿。李永晓惊叫道:"娘!你快快过来,看俺哥俺嫂这是咋着了?"母亲一边走进东间,一边问:"咋了?咋了?"说话间,她也看到了那惨不忍睹的一幕,"哇啦"一声就哭了起来。父亲李军平情知出了大事,急忙进到屋里去看,眼前的一幕,证实了他刚才的预感。霎时间,他只觉得眼前发黑,站立不稳,赶紧从屋里退了出来。

这时,好多乡亲已经听到了母亲的哭声,闻讯赶过来,李永宁家的院子里霎时挤满了人,有的劝慰母亲,有的往堂屋门前挤,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还有的围在父亲面前,七嘴八舌地参谋应该怎么办?父亲李军平低着头蹲在刚刨过的树坑边沿上,半天不吭声,良久,他抬起头来对二儿子说:"永晓,赶快用手机打110报警!"

山东省曹县桃园镇这起案件也是杨新海作下的。在此之前,发生在民权县北关镇南北庄村委杨白河村的血案,是杨新海在河南作下的最后一起惨案,他感到河南警方的布控和防范越来越严密,排查的范围越来越大,排查的手段也越来越逼人。在民权县作案之后,这个恶魔就离开了河南,向北走来到了山东省境内。民权县公安机关在被害人崔胜领家院子后面发现的那一道成趟的向北行走的带横纹的鞋印,就是杨新海留下的。

这时,杨新海在几次抢劫中得到的一些钱还没有挥霍干净,因此,身上还带着一部分钱。按杨新海的生活方式,只要有了钱就到城市里嫖娼,于是,他来到了山东省菏泽市。因为钱不多,杨新海嫖娼也是专找低档的场所。这天,杨新海走进了菏泽市一条比较偏僻小街上的洗浴按摩店,洗完澡以后,他走进一个小包间,要求小姐为他进行全套服务。起初他认为,按照这里所处的位置和设备条件,无论怎么消费也不会超过100元钱,但随后发生的事却出乎他的意料之外。首先是进来为他服务的小姐不知是嫌他穿戴太"土气",还是听出了他是外地口音,无论他怎么要求,这个小姐只愿意为他手淫,就是不愿与他发生性关系。看着小姐千方百计对他进行搪塞的样子,杨新海对她恨得咬牙切齿,暗暗地想:要不是我怕不好脱身,我早就把你杀死奸尸了!但他知道,这是在菏泽市,虽然心中恼怒,但也不好发作,他强咽恼怒忍下了。完事以后,杨新海急于结账走人,他假装大方地掏出100元钱递过去,小姐却说什么也不愿接,坚持非得要收180元钱不可,还说这是老板的规定。杨新海当时那个气啊,恨不得立即手起锤落,将这小姐砸死,但他再次强忍住了,他没好气地又掏出80元钱递了过去,气乎乎地甩门就走,一边走一边想:我在山东受了欺负,非得要在山东无偿地搞个小妮不可!

2003年4月1日,杨新海来到山东省曹县桃园镇,在四乡游逛的过程中,他偷了一把木柄斧头藏在腰里,又在桃园镇上的小卖部里买了手套和小手电。作案工具准备好以后,就开始寻找作案机会。

4月1日下午,杨新海来到桃源镇三李寨村,恰巧看见李永宁夫妇收工从地里回家,新娘陈芒云窈窕的身姿立即吸引了这个杀人狂魔的目光。他跟踪二人到家门口,发现李永宁的家住在村子最东边,院墙是用土坯垒成的,不太高,东墙外长有一棵楝子树,攀着这棵楝子树正好可以越墙而过。杨新海暗暗地想:今晚就是这家了。

杨新海作案后走出三李寨,又来到东边的谷庄村,走进谷庄村村民赵宇的家。这家的屋门没有关好,杨新海先从一个房间里偷出一辆自行车,然后站在窗户下听了一会儿,屋里静悄悄的,他用手电往屋里照去,想试一试屋里的人是不是睡熟了。谁知手电光正好照在赵宇的脸上,她看见窗户底下站一个人正拿着手电照她,一边用脚蹬醒丈夫徐秉志,一边大声吆喝:"谁?干啥的?"说着拉亮了电灯,和丈夫徐秉志赶紧穿好衣服追了出来。

杨新海这一下吃惊不小,赶忙逃跑,但赵宇还是看见了他的背影,她后来向公安人员陈述对这人的印象时说:"那人身高1米65到1米7左右,尖下颏,头发又长又乱,往上竖着,我看见他上身穿着灰白色的衣服,左上边有一个兜,我喊'谁'的时候他就跑了,也没看见下身。"

杨新海跑了之后,赵宇惟恐家里出什么事,又到东边她的女儿徐山英住的那个堂屋去看,她叫女儿拉亮灯,女儿拉了又拉灯却不亮,赵宇凑近一看,发现只有灯头没有灯泡。她回屋重新拿一个灯泡拧上,和丈夫徐秉志一起去问山英,那个灯泡怎么不见了?山英说昨晚还亮呢,咋会没有了?夫妻俩看了看屋里的自行车和三轮车都在,其他的东西也没少,这才回屋里睡了。但是,第二天早上女儿上班走时对赵宇说,她骑着上班的那个女士24坤车不见了,还发现昨晚莫明其妙丢失的灯泡被丢在了她家院子里。

这辆红色女式自行车被杨新海偷走了。当赵宇发现了他喊"谁"时,杨新海吓得扛起自行车就跑,往东跑了200多米见后面没有人来追,他放慢了速度,来到村头的一个坑边,顺着坑沿的树林往北去了。到了村外的麦地里,他换了衣服,把作案时穿的裤子、上衣和手套都丢在路边的水沟里,还用一个小棍往水里捣了几下,然后骑上刚刚偷来的自行车逃走了。他也不知自己走了多远,天快亮的时候,来到一个小集镇上,见街上停了一辆公交车,他便把自行车放在汽车上,搭乘这辆公共汽车前往河南兰考县的方向去了。他心里明白,天亮以后,如果三李寨村报了案,山东曹县公安局肯定要派人排查,他只要到了河南兰考县,就逃出了排查的大网。

2003年4月2日上午,杨新海坐车到兰考下了车,他想:在车上扔着的那辆自行车已经没用了,带着它既是一个累赘,更是一个破案的线索。于是,他要设法将自行车扔掉。但这时,他见公交车周围都是人,没机会扔,就骑着自行车走到兰考县城郊的一个小桥上,趁旁边没有人时,把自行车扔到了河里。

杨新海扔掉自行车后,在兰考县城洗了一个澡,换了换秋衣秋裤,又理了发,就搭车去郑州,从郑州又去了许昌,借以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直到他觉得风平浪静了以后,才又乘车往河北方向而去。

曹县公安局110报警台接到报案后,立即向有关办案单位发出指令,随后,曹县公安局和菏泽市公安局重案刑侦人员和技术人员分别赶到了现场。

刑警和技侦人员经过对现场勘查认定,这是一起歹徒翻墙入院、拨门入室、杀人行奸的大案。杀死的是三李寨村村民李永宁和他的新婚妻子陈芒云,经调查得知,这对小夫妻结婚刚满100天。

公安机关的法医在对死者的尸体进行解剖时发现,这一天,陈芒云怀孕正好3个月。"胎儿只有40cm长,歹徒真够残忍的!"负责解剖的公安法医愤愤地说。这位法医还说:"尽管因为工作的关系,我见惯了各种各样的伤员和尸体,但像这一例这么残忍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真让人寒心哪!"

山东曹县和河南民权县是近邻,两县之间向来保持着密切友好的关系。河南民权县北关镇南北庄村委杨白河村的血案发生后,民权县警方立即向山东警方通报了情况,要他们协助发现案件线索。接到民权县警方的情况通报仅一个星期,山东曹县桃园镇三李寨村就发生了这起凶杀案。曹县警方在现场取证时,他们也立即将情况向民权县警方作了通报,接到通报后,民权县警方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各主要交通路口设卡,组织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排查堵截。但遗憾的是,当时河南兰考县还没有发生此类案件,因此没有接到山东曹县的协查通报,也就不可能在那个时间内组织大规模的设卡检查。可以设想,杨新海在山东曹县作案后如果不是去了兰考,而是去了民权,说不定那次就落入了法网。但杨新海太狡猾了,他无意间绕过了公安机关追捕的大网,而后又越过民权,径直去了许昌、郑州。

在河南民权县和山东曹县两地发案以后,两县警方分别向各自的上级公安机关及时作了汇报,在山东曹县案发的第二天,河南省公安厅刑侦专家就赶到现场。紧接着,山东省公安厅和公安部专家也先后赶到。两地警方通过对发生在河南民权县和山东曹县的两起案件材料对比,发现两案有很多地方都极为相似:一是作案时间相似,都是选择在深夜一点多到两点之间;二是进入犯罪现场的方法相似,犯罪分子在民权是从扒房的豁口处进入,而在曹县是从低矮的围墙处进入;三是作案手段相似,犯罪分子都是用钝器打击受害人头部致其死亡,而且都是制造了灭门惨案;四是作案工具相似,山东曹县公安机关在勘查现场时发现,犯罪分子在案发现场留有一把沾有血迹的木柄斧头,而在河南民权县作案时用的也是类似于斧头背或铁锤一类比较沉重的凶器;五是犯罪分子逃跑的方式相似,都是在夜间作案后乘夜色逃跑,尔后又流窜外地,杳无踪迹。专家们侦查分析后认为,这是两起流窜犯罪的案件,而这两起案件之间的相似之处,也与先前发生在豫南地区的多起凶杀案的特点大致相似,专家们据此推断,这些案件可能系同一犯罪分子所为,应将此案与河南的系列杀人案并案侦破。因此果断地决定,将这两起凶杀案与"8·15"系列杀人案一起,并案侦破。

分析杨新海犯罪人格形成的原因,释解杀人恶魔作案的特点和活动规律,透视侦查与反侦查的立体交叉层面,披露犯罪分子的内心独白,旨在警醒世人:对犯罪分子的防范切不可掉以轻心,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千万要切中要害。

23、具有犯罪人格的人

我们大致已经可以看出杨新海的犯罪人格是如何形成的:第一,杨新海的家庭确实非常贫穷,穷到他难以形成自尊;第二,他早年离家出走,在他基本社会化尚未完成之时就离开父母的监护和教育、离开学校的教育,这本身就为他随后的生活遇到挫折埋下伏笔;第三,他踏入社会后约三年就被劳教,从1988年到2000年,他一直处于违法犯罪与受处罚的环境中。从这三点我们看出,他形成犯罪人格也就不足为奇了。

犯罪人格形成以后,杨新海特别仇视社会,幼年时家庭的遭遇,上学时认为受到亲戚的冷遇,流浪时打工的劳累,打工的工资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在做小生意时受人欺负,这些在杨新海看来,都是无法容忍而又无法改变的罪恶勾当,于是,在他的眼中,整个社会也就在这些罪恶勾当中变得漆黑一团,看不到一点光明,那些所谓的欺负他的人罪不容赦,该千刀万剐。杨新海落网后,在接受审讯时还说:"有时我想一想,社会上有好多事就是不合理,我认为有些人就是该杀,杀了他们也不亏。"但是,后来他杀的哪一个不是无辜百姓?他们哪一个人又该杀呢?

参与破案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说,杨新海所作案件都有相应的情感特点。这种情感特点是:他较长时间的脱离正常人的情感反应,对人的生命已经麻木。譬如他杀人不分男女、不分老少,不留一个活口。他实施犯罪非常有经验,尤其具有明显的反侦查意识,所以,他能够多次逃避侦查、避免暴露。这两个特征都预示着:此人是具有犯罪人格的人。

李玫瑾教授认为,如果根据理论假设来分析,犯罪人格的形成与人的基本社会化缺陷有着直接的关系。

他1990年因盗窃被西安市公安局霸桥分局劳教两年,1993年因扒窃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劳教一年,1996年因盗窃、强奸被正阳县人民法院判刑五年,这些惩罚,只是法律对他所犯罪恶的不完全清算。而这些不完全清算,不但没有促使杨新海改恶从善,弃旧图新,反而更进一步激起了他对社会的仇恨,对政府的不满,对人们的忌妒,他要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极端的手段来报复社会,报复人们,报复他不明目的的所有对象。

在杨新海所作的这些案件中,手段都非常凶残,通常不留一个活口。杨新海虽嗜血成性,但他的作案动机却一直让人摸不清楚,有些现场虽然有抢劫,但有的仅仅只是抢走几元钱。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王大伟教授分析,首先我们从动机看,俗话说"穷生盗、奸生杀"。杀人案件往往排在第一位的是因为婚恋纠纷,第二位是图财,第三位是报复杀人。但是杨新海这个案件确实动机不突出,所以这个也是引起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

从王大伟教授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凡杀人案件,一般具有仇杀、情杀或图财害命等原因,但杨新海杀人既没有既定的侵害目标,也没有任何杀人的先兆,也就是说,他与被杀的人,前世无冤,今世无仇,根本就不认识,毫无瓜葛。杨新海仅仅只是为了少得可怜的几元钱,或为了发泄一时的兽欲,他就随便杀人,那些被害人事先根本不可能有所察觉,这不仅令受害人防不胜防,也给公安机关破案提出了挑战:如果按常规排查,根本发现不了杨新海的行踪。

杀人狂魔杨新海凭借一个人的力量,如何杀死67人?为什么涉及皖、豫、鲁、冀4省的14个地市,却迟迟没有破案?要破解这个悬念,首先要了解他的作案特点。

杨新海作案的第一个特点是流窜作案,犯罪目的不明,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杨新海作案后经常步行从一个地方长途跋涉到另一个地方,在借以躲避追捕的同时,寻找新的侵害对象。杨新海虽然个头仅1.60米左右,身体素质一般,但他具有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

杨新海在交代自己的罪行时,曾给办案人员讲过:"我长期流窜作案,夜里长距离奔跑,需要有强壮的身体。为了明目,我常吃猪肝和蛋黄。我还经常吃烤羊肉增加能量,吃生黄瓜增加维生素。这么多年我从来没害过病,几乎连一片药也没吃过。自己平时身体很好,多年来没吃过药,感冒了就吃萝卜、喝点姜汤。注意吃些新鲜蔬菜和鸡蛋、咸鸭蛋、瘦肉、牛肉、黄瓜等营养丰富的食物,冬天的黄瓜很贵也买着吃。再一个就是注意锻炼,有时下雪了,随便裹上大衣就在地里睡上一晚上。我不吸烟,吸烟对身体害处很大,怕晚上作案咳嗽被人发现。我也不喝酒,至多喝半瓶啤酒,喝酒醉了会失去控制,可能暴露自己,说不定会钻进汽车底下,或被公安抓了现行。"

杨新海的第二个作案特点是昼伏夜出,单打独干,从来不找同伙。他怕找个帮手不牢靠,容易暴露。他往往是到一个地方以后,先踩点,踩完点后晚上进去,一旦作案得手后,便迅速撤离现场。

杨新海作案的第三个特点是作案选择的目标大都是偏僻乡村。杨新海自小在农村长大,对农村的生活习惯最了解,他对办案人员讲:"我对农村特别熟悉,农村天地广阔,四通八达,作案后容易逃跑。农民防范意识差,晚上睡觉一般不顶门,即使闩门也是一拨就开。警察办案会实行地毯式搜查,我就实行地毯式盗窃,一晚上盗窃多个村庄;在一个村庄里盗窃许多家。"杨新海在抢劫和盗窃中,只要钱,其他东西很少拿,他说,他要想抢东西,电视机都能抢到,但这些东西不方便携带,警察看见背东西的就抓,抓了以后还打人,这还不说,如果再把人关起来详细审查,他就走不了啦。

杨新海作案的第四个特点是所选择的时间晚,大都在深夜12点以后到凌晨两点之前。这段时间里,人们睡得正香,防范意识极差,作案很容易得手。所以,他所作的20多起案件中,几乎没有遇到任何反抗。

杨新海作案的第五个特点是在作案现场不留任何痕迹。

当然,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犯罪分子再狡猾,最终也难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是,杀人恶魔的这些话难道不令人振聋发聩吗?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我们的刑事侦查部门应该进一步提高侦查技术,否则我们只知一味凭着老经验、老办法对付杨新海这样的惯犯,已经很难于奏效了,我们特别需要提高利用高科技手段侦查破案的技能,同时,发动广大群众群防群治,那样,才能让犯罪分子举步维艰,动辄入套,也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制止刑事犯罪。

4年的杀人、抢劫、强奸犯罪经历,已经使杨新海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职业犯罪者。作案时,他是一个凶狠的恶魔。逃跑后,他又把自己混迹于人群之中,以自己独特的生存方式,艰难地存活在人世上。

杨新海虽然生活在人间,却完全变成了一个游离于人群以外的魔鬼,在与人打交道的时候,他学会了一套伪装自己的办法。在如何伪装自己这一点上,他是这样"自白"的:

"我在城市里生存,总是把自己伪装成本市人,从来不带旅行包,随身物品用一只大塑料袋提着,背旅行包意味着我是外地人。我也没理过光头或短发,光头别人会怀疑我刚从监狱里出来。我购买作案用的锤子时不说话,只用手比划,他们说几块钱也不还价,给了钱拿住锤就走。从城市到农村作案时多乘公共汽车,在公共汽车上也不说话,到了我要去的地方时就打手势示意停车,在这些地方我一说话他们马上能听出来我是外地口音。我杀人后警察可能会找卖淫的,也可能会访问公共汽车上的人,外地口音的人会被怀疑,警察通过访问会知道我的长相。"

24、出逃河北的垂死挣扎

邢台血案是杨新海被抓获前所犯下的倒数第二桩案件。

2003年4月下旬,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使全国的村村镇镇都加强了对外来人员的盘查,每个路口、每个村头、每个大院门口都设立了卡点,杨新海在乘公共汽车转移作案地点时多次被检查,又要量体温,又要消毒。每查到一次,就使他的担心增加一层。那时候,他已作下许多起灭门大案,背负了60来条人命,在河南的多个城市里都张贴着缉拿杀人狂魔的悬赏告示,走在大街上,他也听到过人们议论河南出了个杀人狂,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捕。这个双手沾满无辜群众鲜血的魔鬼疑心很大,他自作聪明地认为,政府可能是以查"非典"为掩护缉拿他,因此他不敢再在外面游荡,马上潜回正阳县隐蔽起来,没敢再出来作案。这段时间,杨新海罪恶的脚步被有效地阻止住了。那些日子,杨新海一直潜伏在正阳县,为了减少被检查的次数,他白天在城市边缘地带转来转去,晚上就睡在汽车站外的广场上,整个非典期间没有出过正阳县县境。

2003年7月下旬,"非典"疫情结束后,杨新海又坐公共汽车离开了河南,自南向北而去。他之所以离开河南,是因为他见到河南城市乡村的许多地方,都张贴了有关通缉杀人嫌疑犯的协查通告。尽管上面列出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与自己稍有出入,但他感到法律之剑已经悬在头顶,每走一步,他都觉得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他,让他寝食难安。但是,他并没有放弃继续作恶的念头,因为他已经无路可走,此时的杨新海就像一个有了罪恶原动力的鸡蛋,不撞个粉身碎骨是停不下来的。

2003年7月底,杨新海来到河北邢台县。下车后,他没有急于寻找作案目标,而是先观察了几天风声。盛夏的邢台县,到处是一片太平盛世景象,人们忙碌而有序地工作着、生活着。大街上看不到协查通告,也没听到有人议论河南杀人的事,杨新海觉得到了一个安全地带,但他仍处处小心谨慎。

在邢台县玩了两天,他觉得可以出去弄点事了,于是,乘公共汽车离开了邢台县。

2003年7月底的一天夜里,杨新海骑着偷来的自行车来到邢台县祝村镇李道村,将自行车放在村头,摸进村子。他一连偷了两家,第一家是住在村中间的孙河庆家。孙家4间堂屋,堂屋门关得很紧,杨新海没有拨开,在孙家没有偷到钱,只在厨房里偷走了一把四磅重两头齐的木把八棱锤。第二天,孙河庆发现锤找不见时,还以为是邻居谁拿走了,他找了一遍,也问了邻居,问谁谁不知道,后来也就不再问这事了。杨新海偷了这把锤子后,当晚把它藏在了村西北角的一个麦秸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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