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联三号”侦破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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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3年11月到1994年11月这一年间,辽宁省沈阳市城区内连续发生9起人室抢劫、杀害妇女并奸尸案件。警方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分析认为,这9起大案是同一个杀人狂魔所为。经串连并案,代号为“串连3号”,列为全市重点侦破的公案。为了侦破杀人狂魔制造的一系列血腥案件,沈阳市公安民警夜以继日协同作战,倾尽全力展开侦查缉捕丁作……

新媳妇家中被害

1993年11月11日晚8时,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业务值班室值班员接到皇姑区公安分局报告:皇姑区柴河街一户居民家中发生杀人案,要求刑警支队派员勘查。

案发地点是柴河街一幢居民楼的一单元五楼1号。在某公司工作的何伟泪痕满面地向公安民警介绍了情况。他说,他在晚6时30分下班到家,敲门没人开,以为妻子陈冬没在家,就掏出钥匙开了门,一进门,顿时嗅出一股强烈的煤气味,他奔到厨房,看见煤气胶皮管被拔了下来。这是怎么回事?他往北屋一看,双人床上有一团被子。打开灯,把被子拿开,只见陈冬下身赤裸着躺在床上,两腿垂在床下……“陈冬!陈冬!”他大声喊着,用手去拽妻子,可是妻子不回答:细看她的脖子,有吓人的伤口,身子下面有大片血迹。她已经气绝身亡了……

公安民警听着何伟痛彻心肺的哭诉,无不为之动容。从他和被害人的年龄还有室内装修陈设看,显然是新婚不久,没想到突降大祸,毁灭了这个刚刚诞生的家庭。

现场勘查紧张而有序地进行、这对新婚夫妇住的是两室一厅,外层是防撬门,里层是木板门。门框、门锁都没有撬压痕迹。技术人员判断,犯罪分子是尾随跟进或叫开门后人室作案的。厨房水池里有少量血水,一把菜刀上有大量血迹,显然是凶器。何伟说,菜刀是他家的。

勘查表明,是一个人作案。

法医验尸,陈冬颈部有砍创与刺创两种致命伤,砍创是那把菜刀所致,刺创为双刃刺器,经分析应是犯罪分子携带的,但现场没有发现该凶器。

被害人尸血为a型,分泌物中检出精虫,为o型。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先杀后奸。

何伟说,他妻子身上的黄金首饰都不翼而飞了。经检查确认,丢失3枚金戒指、一副半金耳环、一条金项链、一只“飞亚达”女式手表、一只银手镯,还有一台松下牌录像机,总价值4300元。

访查楼内邻居,人们没有在案发前发现可疑迹象。鸽子笼似的楼房,几乎把人们相互间的联系隔绝了。

陈冬是辽宁省一家大公司的出纳员,又是新婚,看来抢劫财物是犯罪分子的主要目的。从现场门锁分析,有侦破人员认为是熟人作案。于是,警方的侦破丁作围绕陈冬的单位,亲友、邻居等方面关系全面展开。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没有什么进展。

陈冬的遗体就要送去火化了,何伟及其他亲人悲痛万分,人们见了无不嗟叹同情。他们万万不会想到,此时此刻,那个夺去陈冬生命的凶残的分子就近在咫尺。混在人群之中“看热闹”……

犯罪分子留下的纸条

杨世昌走上四楼的家,不禁一愣,自己的孩子背着书包站在漆黑的家门口。他问:“咦,你怎么不进屋呢?”

“我妈没在家。”孩子的表情显得有点委屈。

“她到哪去了?”

“不知道。”

杨世昌上前敲了几下门,屋里果然没有声音。他有点纳闷儿。妻子苏云,是某电影院的工作人员,年近40岁。每当这个时候,她应该在家里的。让孩子站在外面挨冻,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儿。

杨世昌取出钥匙,打开了防撬门。怪!第二道门却没有锁上。这也是心细的妻子不曾有过的情况。他心中隐隐感到不安。

打开灯,漆黑的屋子里顿时变得明亮起来。呈现在杨世昌面前的是他后半生记忆中永远抹不掉的情景:室内一片狼藉,苏云头西脚东仰面躺在双人床上,上衣卷到乳房以上,裤子褪至双膝下面……

出事了!杨世昌拽起孩子就往外跑,迅速报了案。

当刑侦技术人员进人现场时,厨房煤气灶还在燃烧着,自来水龙头还在流着水。这说明,苏云被害之前正在准备晚饭,不料凶犯突至,惨遭杀身之祸。水池里放着一把菜刀,刀上血迹斑斑,使那本来充满家庭温馨的厨房变得杀气逼人。

勘查表明,苏云是在南屋门边被杀死的,那里的地面上有一片血迹,墙上有喷溅的血迹。但被害人未被奸尸。

室内的抽屉都被翻动过,大量物品被倒扣在地上。一台松下牌录像机被劫走了;同时被劫的还有一条狐狸闱脖、一个bp机和一些黄金首饰。

难能可贵的是,面对杂乱无章的物品,技术人员在被害人尸体旁边的一张贺年明信片上提取了一枚血汗混合的指纹,经检验不是死者的,而是犯罪分子的。

现场勘查中,还发现了一张留言纸片,耐人寻味。那是一张印着“病历续页”字样白纸的上半部分,用钢笔写着:

“大哥:

我是晓峰。事以(已)办完,1万元去我那取。

晓峰92.1.3日”

这张纸条是技术人员在客厅的一个小桌上发现的。杨世昌说,他当天早晨上班前没见过这样一张纸条。“病历续页”纸是他家的,但他并不认识名叫“晓峰”的人,在同事、亲属中也没有叫这个名字的,他也没让人办过什么有1万元报酬的事,妻子也从没有对他说起过这样的事情。

侦查、技术人员反复琢磨这张留言纸条,发现落款处写的时间很有点意思。

落款处注明是“1月3日”,说明这是案发当天写的,与案件有密切的关系,极可能就是犯罪分子留下的。不过,“1994”年却写成了“92”年,这只能有一种解释:犯罪分子慌乱中的笔误。

那么,留下这张纸条足什么用意呢?难道还有犯下杀人罪后留下条子并写下自己名字的人吗?至少,笔迹也是犯忌的。文检员说,纸条上的字在书写时运笔自如不像在伪装。

讨论案情时,不少侦查员认为,留言纸条很有可能是犯罪分子作案前对被害人实施的一种骗术,或者是他在与被害人周旋时写的:由于作案后心慌意乱,急于逃离现场,把纸条遗落在现场。

不过有人反驳说,犯罪分子在杀人后还能把被害人从门边拖到床上,从容不迫地妄图奸尸,说明他胆大妄为,不像作案后急于逃离的人。如果说遗落了那张纸条,也是匆忙中疏忽所致。

引起侦破人员们最大兴趣的一个问题是:犯罪分子真的叫“晓峰”吗?

侦破人员们几乎是众口如一地予以否定,说除非他是傻子。疯子。还从没听说过有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杀人现场上的罪犯呢,!

“武松不是把自己的名字留在鸳鸯楼的墙上了吗?”不知是谁冒出了一句。

在座的人为这善意的抬杠“哄”地笑了,不过谁也没有反驳。事情明摆着:今天的犯罪分子怎能和当年的武松相比,何况那是小说。

绿色绳套

鞠萍骑着自行车,从砂山街向凌空小区驶去。春节过后,天气更冷了,回家的路很滑,她避开冰雪路面,骑得很谨慎。

鞠萍年逾四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她在一家公司做统计员,丈夫在某厂工作,女儿正读初中,一家3口人,夫妻恩爱,女儿懂事,小日子倒也其乐融融。

鞠萍绝没有想到,在她身后,正有一双凶狠的眼睛一直在耐心地盯着她。她的家在六楼,因为上楼走得急,进屋后有些气喘。

外面有人敲门。是谁呢?鞠萍打开里面那道门,透过外道门上的“猫眼儿”向外看,只见一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微笑着站在门前,她问:“你是谁呀?”

“我是电业局的,看看电表。”电表装在屋里,沈阳市的电业管理部门实行居民提前购电的办法,老百姓称之为“买电”,电业局为了防止居民滞购,派人不定时地到居民家中抽查督促。

鞠萍没有多想别的,开了外道门,让那个青年进来,然后转身到右边卧室取买电的卡片。

那个青年已经跟进来了,鞠萍把卡片递给他说:“你看,咱家买的电还没用完呢,没超。”

“电业局的人”接过卡片看了看,“嗯”了一声,看样子很满意。他把卡片还给鞠萍,鞠萍接过来,往卧室里送……突然,一条绿色绳子从后面套住了她的脖子,然后越勒越紧,当她意识到进屋的是个坏人时,已经喊不出声了。那个家伙力气大得惊人,随着绳子越勒越紧,她的生命之火在渐渐熄灭……

千不该万不该,就在这个时候,这家的女孩——15岁的赵菊背着书包推门而入。

“妈!”

赵菊喊叫之后,并没有往常慈母那么一声温柔的回应。走出卧室的,竟然是个身高体壮的青年男子,赵菊不认识。

“你是谁?”

“我是你妈妈的同事……”

但这骗不了机警的小菊。在那一瞬间,她用两眼的余光看见在这个人的身后躺着母亲熟悉的身躯,她已经长大了,知道在突发意外的情况下自己应该做什么。她反应极快,丢下书包,飞快地跑进厨房,“嗖”地拿起那把母亲下厨使用的菜刀。

与一个持刀的人对峙,这种情况倒是从没遇到过的,所以那个人愣了一下。不过,眼前面对的是个不谙世事、身单力弱的小姑娘,他并不把她放在眼里。

他凶狠地冲过去夺刀,小菊挥刀要砍,可是又在犹豫——长这么大,她从没和别人打过架。如果让她拿刀去砍一个人,哪怕这个人已经被认定是个坏人,也未免太难为她了。这样,当她砍过去的时候,刀显得无力而又发飘,只把那人一只手的虎口划了一下。他避过刀锋,一下子就把刀夺过去了,将小菊逼进左边那间屋子,猛地把她按倒在地上,用菜刀比划着说:“你把眼睛闭上!”小菊天真地以为,只要照歹徒的话做,歹徒就会放过自己的吧?于是顺从地闭上了眼睛。

手起刀落!可怜啊,小菊那蓓蕾般的青春年华……

“串连3号”公案

1994年,沈阳市的公安民警们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

从1993年11月到1994年3月,先后在皇姑、铁西两个市区发生3起人室杀人抢劫案,致死4人。犯罪分子胆大妄为,心狠手毒。经分析认定,这3起案子是同一个人干的,定名为“串连3号”公案。定为“公案”,除了强凋案件本身的重大性质之外,还有着另一层含义,要求沈阳市各级公安机关以至全社会密切协作,全力攻破此案。

“94.2.5”鞠萍、赵菊母女被害后,不到一个月,在艳粉街一户居民家中,又发生了一起人室杀人案。被害人是一位年近40的妇女,名叫韩玲,某厂工人。犯罪分子用绿色绳套将韩玲勒颈窒息,用取自厨房的菜刀砍颈,然后奸尸,抢去录像机和金银首饰等物品。

起初,发案地区的公安机关是把自1993年11月以后发生的4起人室杀人抢劫案作为个案侦破的。后来,在沈阳市公安局统筹下,技术人员把这4起案子放在一起进行分析,并经刑警支队技术人员反复勘查现场认定,发现这几起案子有很多相同点:

发案地点比较集中。“93.11.11”和“94.1.3”彼此相距不远;“94.2.5'和'94.3.1两案都发生在滑翔机场——艳粉街一带,两案相距也很近。如果把这4起案子在市区地图上圈起来,可以看出犯罪分子的活动区域是在城区西北——西南这样一个狭长地带,范围不大。

4起案件,被害人都是单身在家的中青年妇女。“94.2.5'案件中被害的赵菊,据分析是在回家后与母亲相继罹难的。

4起案件,都发生在楼房里,而且楼层都较高。

犯罪分子作案目的相同。杀人、抢劫、性侵害,是犯罪分子人室后干的3件事。4起案件中有两起奸尸,另两起虽未被奸尸,但被害人苏云和赵菊也都被扒下了裤子。两起奸尸都发生在床上,现场情况大同小异。

杀人凶器相同、除93.11.案件犯罪分子同时使用了菜刀和一种双刃刺器外,4起案件都是犯罪分子对被害人扼(勒)颈后用取自厨房的菜刀砍颈,杀人灭口用意明显。值得注意的是,在后两起案件中,犯罪分子都使用了崭新的绿色绳子勒颈,并遗留在现场。

侵入室内方法相同。4起案件中,门锁都无一损坏。犯罪分子用欺骗伎俩使被害人开门后人室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目击杀人狂魔

杀人狂魔又露面了。4月21日午后三点多钟,住在振玉小区1号楼的韩文芬正在家中闲坐,忽听外面有人敲门、韩文芬从某印刷厂退休以后终日在家,难得有人到她这里来,她赶忙走到门口,问:“谁呀?”

外面有个男子的声音:“大姨,我找警察。”

韩文芬打开门,一个二十多岁的男青年站在门口。他高个子,壮壮实实,梳着分头,宽脸盘,大眼睛。

韩文芬是个热心肠,说:“楼上有一家人是警察。”

“谢谢!”青年点点头,向楼上走去、韩文芬把门关上了。没过多大工夫,又有人敲门。她打开门,面前站着的还是那个人。他说:“大姨,楼上警察家没人,我想借支笔给他留个条。”

韩文芬想,这有何不可。她进屋找到一支圆珠笔,递绐那个人。他接过笔,取出一个红皮本子,靠在走廊墙上写起来:韩文芬不能总开着门,于是把门关上了。工夫不大,男青年敲门还笔,·然后说:“大姨,你家有水没有?我挺渴的。”

韩文芬回屋端了一碗自来水,男青年几口就喝光了。还碗时,男青年进了屋。

韩文芬问:“你找警察有事呀?”“我妈死了。”男青年说,脸上显得很悲戚。至于母亲死了与找警察有什么关系,他没说,韩文芬也没再问。

男青年要往外走,韩文芬跟在身后送他?快走到门边时,突然,男青年猛地转过身来,刚才还一会儿微笑、一会悲戚的脸一下子变得狰狞可怕,伸出两只铁钳般的大手把韩文芬的脖子紧紧掐仕,并将她按倒在地,然后从衣兜里掏出一条绿色绳子勒住她的脖子……这一连串动作做得那么迅速而熟练,韩文芬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刚喊了半句,就已经感到了可怕的窒息,两眼金花乱冒……

如果不是侥幸,韩文芬无疑会成为命丧杀人狂魔之手的第六个人。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从里屋跑出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他是韩文芬的儿子李翔。刚才母亲和那个人的对话,他在里屋听得清清楚楚,但懒得出来看。后来听见母亲惊悸地喊一声,紧接着就是什么倒地的声音,他意识到了什么,抓起母亲锻炼身体用的塑料宝剑,冲出来劈向那个歹徒。歹徒没料到里屋还有一个人,赶紧松了手,推开门往楼下飞逃,边跑边大声呼叫:“杀人啦……杀人啦……”等李翔追到楼下,他已经不见了踪影。李翔急着回去看母亲,就没再追。

事后人们议论说,那个犯罪分子够鬼的,他一会儿借笔,一会儿喝水,实际上是在暗暗观察屋里除韩文芬外还有没有人。因为李翔没有露面,他才犯了判断上的错误、逃跑时,他高喊“杀人啦”是为了把别人的注意力引向后面追赶他的人,以便脱逃。

遗憾的是,母子俩没有报案,否则,他们将给公安民警提供一些关于歹徒体貌特征等很宝贵的线索,因为迄今为止,他们是活着面对面看到那个杀人狂魔真面目的两个人。

宝石蓝貂皮大衣

小潘骑着一辆崭新的山地自行车,来到曲金桥的家。

曲金桥在有线电视台下作,比小潘小3岁。小潘是在舞厅里认识他的。

小潘这次来找曲金桥不是头一回了。1993年11月,小潘打传呼约曲金桥见面,小潘说:“我刚从大连回来,带回一台松下牌录像机,挺便宜的,你要不买下来。”

曲金桥看了看,机器有八成新,就问:“哪来的?”小潘告诉曲金桥,他在工厂办了停薪留职手续,在大连和朋友合开一家音像书店,书店旁边是一个旧物市场,卖什么的都有,这台录像机是在那里买的便宜货。曲金桥见小潘成心要卖,就把他领到苏家屯,让女朋友的弟弟以1000元的价格把录像机留下了。

今天下午,曲金桥没上班,在家里等着小潘。他见小潘拎着一个鼓鼓的大兜子进来,就笑着问:“又买着便宜货了?”

小潘点了点头,从兜子里拿出一台录像机,一件貂皮大衣,说:“你看这件皮衣不错,给你对象穿上保证好,就留下吧!”

“我就是有心给对象买,也买不起呀”

小潘面露诚恳的神情说:“如果想要,你有多少钱就给我多少钱,谁让咱们是朋友呢!”

两人商议了一会儿,最后曲金桥以900元的价格留下那件貂皮大衣。那台录像机,又经他介绍卖给苏家屯的一个朋友了。

夜幕降临,小潘来到岳秀华家。

到目前为止,已经24岁的小潘还没找对象,只有姘头,岳秀华就是一个,她比小潘大5岁。他们是4年前跳舞认识的。

岳秀华的家离小潘家不远,小潘到她家很方便。今夜,她的丈夫不在家,这次幽会是两个人事前约定好了的。

两个人春风一度之后,小潘从衣兜里取出一个小纸包,打开纸包,露出一条金灿灿的项链。这种东西小巧而又普通,岳秀华可以骗丈夫说是镀金的。小潘得意地把金项链挂在岳秀华白净的脖子上。她相信这东西不会是假的,忙问:“哪的?”

“抢的。”

“没正经!”岳秀华伸出两只光溜溜的粉臂,紧紧勾住小潘粗壮的脖子。“叭”地在他的脸蛋上狠亲了一口……

又是绳套与莱刀

为了捕捉这个一再入室杀人抢劫的狂魔,公安民警布下了一面巨网。沈阳市公安局组织大批警力,开展侦破“串连3号”公案的丁作,先后多次召开全市公安派出所所长以上民警和企业保卫干部会议,专门作出部署,出动一万多人次警力上岗堵截,并结合各部门的业务,在巡逻打击现行、审查嫌疑人、查获赃物、扫黄禁毒打赌等项工作中广泛收集线索。刑警支队技术部门根据“94.1.3”案件现场犯罪分子遗留的指纹等做了大量鉴别工作。

可是,那个杀人狂魔并没有销声匿迹,7月1日、8月24日、9月19日,他又犯下了3起人室抢劫罪行。

1994年7月1日案件的被害者,是某厂的会计员,40岁的尹玉秀。尹玉秀被犯罪分子用绿色绳子勒颈,然后用菜刀砍颈。家中200元现金及金项链、金手链、金戒指、金耳环被劫。技术人员从现场提取了一枚足印,认定是犯罪分子遗留的。

8月24日案件的被害人白德芝,46岁。被害人被奸尸。犯罪分子劫去金戒指、金项链等物。

9月19日案件被害人陈玉文,38岁,被犯罪分子用绿色绳子勒颈而死,被奸尸.抢走价值近万元的黄金首饰……

绳套!又是绿色绳套,还有取自厨房的菜刀……刑侦技术人员面对这两种凶器。好像看到那个犯罪分子气焰嚣张地说:“看吧,这又是我干的!”

稍加分析就可以得出结论,上述3起人室杀人抢劫案,还是那个杀人狂魔所为。

专案组的侦查员们注意到,从'93.11.11”到“94.9.19”这8起案子,杀人狂魔大致平均每一个月干一起案子。难道这里面有什么规律性的东西。

“不好了!咱们这儿出了一个人室杀人狂魔……”这一令人毛骨悚然的消息不胫而走,特别是中青年妇女谈之色变,觉得即使躲在家里也没有安全感。

“把压力变成动力,不侦破‘串连3号’决不收兵!”在这个口号下,全市公安民警怀着对犯罪分子的强烈义愤,同仇敌忾,立下了军令状,投人到侦破下作之中……

生日礼物

小潘很喜欢妹妹小羽,他把一枚金戒指送给了她。小羽受宠若惊,将那个金黄的戒指在掌心上玩弄了许久,笑问:“哥,多少钱买的?”

“别提钱。这是送给你的礼物:”小潘显得很不在乎,一副“大款”气派。

这是小潘第三次送给妹妹贵重的东西了。去年冬天,他送给她一只“飞亚达”女式手表。后来,他又送给她一对金耳环。

小潘爱妹妹,也爱母亲张玉春,有了好东西自然不能不送给母亲。他给过母亲金戒指和金耳环,还有一条金项链。那条金项链很别致,项坠儿是一个小金佛,这东西不像是国产的,张玉春戴上后,借逛商店的机会留心地看过,没有发现重样的。“30不俏40俏”,刚过不惑之年的张玉春正是喜欢打扮的时候,现在靠着儿子,把“三大件”都“武装”上了。

“这小子做买卖,越做越活了,连金子也倒腾。”身为父亲的潘大江插了话。作为一名教师,他不能不关心儿子,只是,许多事情使他感到力不从心。

潘大江是农村人,张玉春是下乡知青。他们的结合是当时那个大政治背景下的产物。儿子是在农村长大的,“回”到城里已经17岁了。1992年,他托人把儿子安排到振兴工具厂,可是儿子没心干工作,从1993年下半年就不上班了,做起了买卖,什么赚钱就卖什么。没想到,他越干越大发,连贵重的黄金首饰都倒腾起来了。

沾了小潘做买卖的光的不只是家里人,还有他的伯父。伯父潘大海在农村,儿子要结婚,想买录像机。他听说侄子总倒腾那玩艺,明明挺贵又挺新的进口货却要价很低,就让侄子给买一台,侄子很快就把这事办成了,才花700元钱,便宜透了。

看见儿子能赚钱了,潘大江很高兴。儿子从小到大,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记录。不过,也有叫他不放心的事,就是儿子近来经常夜不归宿。问他,他说在朋友家住着。潘大江曾想到他的朋友那里去核实一下,可是又顾虑这样做是对儿子不信任,也就没去。后来因为住房拆迁,全家借学校仓库住。条件很差,加上儿子经商,常去大连、丹东等地,不回家的时候就更多了。究竟儿子现在何处栖身,他这个当父亲的都不知道。

“儿子大了,管不了啦!”他对妻子说:“不管怎么说,他没忘了这个家,还挺有孝心的。”

张玉春也有同感,看了看手上的金戒指,欣慰地笑了笑。

陌生女人的声音

吴鸣石飞快地骑着自行车,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恨不能马上回到家,向妻子问个究竟。

事情是由内弟常波打来的那个电话引起的。今天上午,吴鸣石正在单位,常波给他打来电话,说姐姐常妮的bp机有些不对头。他有事给姐姐打传呼,没想到回电话的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女人的声音:“喂!谁传我?”

常波听出声音不对,不由一愣:“你是谁呀?”

“你是谁呀?”那个女人反问。

“我是常波,找我姐姐常妮……”

“什么长泥、短泥的……”

常波以为自己打传呼时把号码打错了,耐着性子问:“喂!你的bp机号码是多少?”

对方把号码说了一遍。

“咦,这不是我姐姐的bp机吗,怎么到你手里了?”

“现在它可归我了呢!那个女人好像很得意。“我是刚从一个男的手里买的。”

这是怎么回事?哦,可能姐姐的bp机被别人偷去了。常波这样想。他说:“喂,你买的bp机是赃物,还给我吧!”那个女人生气了:“赃物怕什么!我是花钱买的……”“叭”!她把电话撂了,结束了不愉快的谈话:常波再传她,她再也不回电话了。

常波如坠入五里雾中。

姐姐常妮虽然才28岁,却是个很有才干的人,在某公司作财务总监:公司对她很器重,为了便于丁作,为她配备了一个摩托罗拉bp机,后来义配备了一部手机。

想到那部手机,常波又给姐姐打电话。

接电话的是个男人,他说常妮不在:常波又给姐夫吴呜石打电话,把姐姐bp机的蹊跷事件诉了他。

吴鸣石来到家门前,用钥匙开了头道门,一眼看见第二道门的锁孔上插着妻子使用的那串钥……咦,这是怎么回事?他推开门,打开灯,看见常妮常穿的那双鞋放在鞋架上,可是房间里却没有她的身影:他拉开厕所的门……啊!常妮头里脚外地躺在厕所里,“常妮!常妮!”他抱起常妮的头,看见她脖子上有一个可怕的伤口,流出的血已经凝固了。他脑子“轰”地一下子,差点昏厥过去……

公安技术人员勘查发现,常妮脖子上还紧紧环绕两周地缠着一条崭新的绿色绳子。犯罪分子劫去手机bp机各一部,还有录像机、金银首饰和现金等。

面对又一起血淋淋的惨案,“串连3号”专案组的公安民警们再一次被激怒了!不捉住这个杀人如麻的犯罪分子,愧对人民群众,又何颜再称“卫士”?

犯罪分子从被害人家中劫去——部手机,这是“串连3号”公案前8起案件中没有过的情况;虽然是偶然发生的事情,但专案组的干警们都有些兴奋,好像看见那只恶狼叼去了猎人投下的诱饵。

沈阳市公安局领导与专案组、刑警支队的同志一起研究案情,提出:能不能在那部移动电话上做做文章呢?

破案员们的工作得到了无线电话局领导的支持,经过核查确认,被劫的那部移动电话在发生案件的11月8日当天共打出电话8次。

侦破人员在常妮工作的公司进行调查,了解到常妮是上午11点30分从单位出来的,排除上午公司内部人员(包括常妮)用那部手机打出的5次电话,还有3次电话是下午打出的,也就是由持有这部电话犯罪分子(或与其有关的人)打出去的。

紧紧抓住这3次电话,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查得知,3次电话的对象分别是泰峰电器修理部、电焊机联合二分厂,邮政大厅。

这就是说,这3个单位与犯罪分子必有某种联系——或者他在这3个单位工作,或者那里有认识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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