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逃卒归乡(1 / 2)
大汉德隆四十七年夏,辽东。
六月三伏,是一年当中气温最高且最闷热的时间段,毒日当空炙烤着辽东大地。
经过一上午的暴晒,黄土垫成的官道之上,散发着一股子令人窒息的烟尘,像雾似的凝滞不动。
路旁一处茶摊,掌柜的一边招呼过来喝水歇脚的商旅行人停好车马,一边大声催促着小伙计,抓紧时间烧水泡茶,忙得满头大汗不得片刻清闲。
赵启坐在不远处的树荫之下,有些发愣的看着茶摊老板迎来送往,忽然想起了自己前世刚开始创业时,好像也是如他这般辛勤。
“小启哥,喝点。”随着这声轻唤,一条粗壮的手臂托着碗凉茶递了过来,打断了他的回忆。
“谢了昂,老秦。”一大碗苦涩的茶水下肚,旺盛的心火立时便被压了下去,“这鬼天气真他娘热得邪乎!”赵启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骂道。
“谁说不是了,打我记事起,也没赶上过这种热天。”秦庆武放下茶壶,一屁股坐在他的身旁。
“许知义呢?”
“我打发他去河沟子整点水回来,好给喜春擦擦身上。”秦庆武回话间,看看四下无人在意,小心地从怀中掏出一个皮夹子,递到了赵启手中。
“最后那点“零碎”也都散出去了,这是照你吩咐换好的四大号银票。
“你拿着,跟花名册放一起,让弟兄们贴着自己的卖命钱睡,安心。”赵启看都没看就将皮夹子又塞了回去。
听到这个理由,秦庆武一时语塞,想了半天也不知该如何接话,只好将皮夹子重新收好,低声报起账来,“两把战刀出了一百四十两,那包金牙出了。。”
赵启摆摆手打断道,“不用报细账,直接说总数。”
“加上原有的饷银,一共是两千二百七十三两。”
“嗯,具体的账目你心里得有个数才行,回头才好给他们家里分。”
“你放心,我都记着了,错不了。”
这时,一位中等身材又黑又壮的青年,手里拎着个木桶从远处走了过来,“嘿!你俩来个人帮把手,这小子太沉了,我自个整不动他!”
“我去吧!”
秦庆武闻言抢先站起身来,迈步向着马车走去,怎料刚走出两步却又转身返了回来。
只见他弯下身子,替赵启掖好褂子的前襟低声道,“谨慎着点吧祖宗,枪把子都快露出来了,生怕别人不知道咋地?”
赵启下意识的摸了摸胸前那支硬邦邦的铁疙瘩,这才后知后觉的整理起了身上的粗布褂子。
看着秦庆武和许知义把水桶抬上了马车,赵启又给自己倒了一大碗茶水,瞧着碗中倒映出的那张剑眉虎目、英气逼人的陌生面孔,不由得露出一丝比凉茶更加苦涩的笑容。
前世的赵启读过大学当过兵,还曾因变故进去踩过两年缝纫机,算得上是一名三栖人才。
离开纺织行业后,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直到三十五岁这年,终于混到勉强可以称上“小有身家”四个字的赵启,还没来得及多享受几天成果,就忽然魂穿异世,附身在这个同名同姓的年轻人身上。
根据吞噬掉的前身记忆所描述,眼下他正处在一个立国将近百年,被称为“大汉王朝”的国家。
这个汉朝与他前世刘邦建立的那个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单纯碰巧了,当今的德隆皇帝也姓刘,名叫刘垣,至今在位已整整四十七年。
赵启的前身,是在德隆四十四年的冬天,被突然征召进了辽东勇营,在安东河大营经过数月的整训后,便随大军渡河帮助高丽国王李拓平叛。
他的作战对象,是反王李善和扶桑兵组成的联军。
德隆四十六年春,因精于骑射立下战功,被擢升为勇营哨官。
秦庆武、许知义,还有那个正躺在马车里,被扒光了擦洗身体的傻大黑粗的白喜春,都是他的生死袍泽,也是同期被征召入伍的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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