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女儿是带球跑女主(3)(1 / 1)
“你现在身上还有钱吗?有多少钱?”周时初问江竹音。
“有两千多块吧,都是我前不久在酒店兼职挣下的,本来想当做下学期的生活费,但我现在退学了就省下来了……”江竹音老老实实地回答。
“这么少?看来你要开始找工作了。”周时初同情地看着她。
“我、我能找什么工作呢?肚子会越来越大……”江竹音又开始无措了,眼巴巴地看着周时初,指望她给自己出主意。
“你自己想,想不到就出去外面一个个工作去找,看有什么工作适合你。”周时初面无表情地说,“竹音,你现在已经二十岁,不是两岁,应该学会遇到事情自己想办法解决了,妈妈不能帮你一辈子。”
江竹音顿时红了眼眶,但她想起自己快要成为一个妈妈了,便坚强地忍住了泪意,说:“好,妈妈我会努力的。”
“那我就放心了。”周时初松了一口气说道,“好了,现在我肚子饿了,你能帮我做些吃的吗?”
“好好。”江竹音连忙回答道,虽然她脑子和肢体协调能力都不太行,但做饭还是会的,很快就去厨房给周时初做饭了。
周时初重新躺回床上,摸上了这具身体的脉搏,发现原主果然这些年劳累过度,身体已经处在岌岌可危的地步了,早就透支了健康,现在只是还没有到爆发的那个点,才只是隐患,而没有变成疾病表现出来。
在原本的世界里,原主是因为要照顾女儿以及幼小的外孙,身体透支的强度更大,这才会在几年后就患上了癌症,没能熬多久就没了。
现在时初成了原主,当然不可能在劳心劳力地给江竹音当牛做马,她得调养好自己的身体,于是她心安理得地躺在了床上睡了起来。
“妈妈,妈妈,起来吃饭了,我做好了饭。”江竹音来喊周时初吃饭,周时初立刻就清醒了,因为睡了一段时间,恢复了不少精神,身体也轻松了一些,所以她这会儿脸色好了许多。
江竹音做了两个素菜一个荤菜,素菜是酸辣土豆丝和清炒菜心,唯一的荤菜是昨天吃剩的五花肉炒木耳。
周时初不挑食,她如今也饿了,因此端起碗便风卷残云般吃了起来,江竹音都看得愣了一下,不过她也很快就开吃了,因为再不吃,那盘唯一的荤菜就快要被周时初吃完了。
吃过饭之后,周时初便对江竹音道:“我现在要去雇主家辞职,今晚不回来吃饭了,你自己解决晚饭吧。”
江竹音闷闷地说:“好的,妈妈,我下午也要出去看看能不能找到工作。”
周时初顿了顿,疑惑地问她:“竹音,你找工作怎么不上网投一下简历呢?那样多简单方便啊,又不辛苦。我以为只有我们这种没学历没文化又不怎么会上网的人才会亲自出门找工作,没想到你都读了三年大学了还用我们这种笨方法。我以前雇主家的孩子他们都是直接网上投简历,接到通知再去面试的,虽然你大学还没读完,但好歹也读了三年,应该差不了多少吧?”
听完周时初这番话,江竹音顿时羞愧得脸红了,连忙解释道:“我、我没想到这个,幸好妈妈你提醒我了,那我试着写简历在网上找工作吧。”
周时初笑了笑,便拿起原主那个都掉漆的以前雇主送的旧皮包,出了家门。
她直接去了原主的雇主家,用身体不好暂时不能工作的理由提出了辞职,雇主很是不舍,毕竟原主干活主动积极,从来不喊苦不喊累,脾气还好,这样省心的保姆多好用啊,雇主为了留下她甚至还提出可以给她休半个月带薪假,让她养好身体再回来。
但周时初铁了心不同意,雇主就只能依依不舍地让她辞职了。
辞完职之后周时初便去银、行查了原主的账户,发现她的积蓄只有五万多块,按理说现在当保姆月薪也挺高的,她应该不止这点积蓄,但她把钱财都花在了江竹音身上,能省下这点已经很不容易了。
周时初从银、行出来便去买了一个新手机,原主用的那个手机是江竹音用过之后淘汰掉的,早就卡得不行,屏幕还碎了,是扔在大街上都没有人愿意去捡的那种程度,周时初现在可不想委屈自己,她当然要给自己买新的了。
换了新手机后,她便去了理发店给自己换了个新发型,原主今年才四十岁,可多年来的辛苦劳累却让她看上去老了十岁,脸色发黄,皮肤干燥长纹,眼睛也毫无神采,头发枯黄,活脱脱的黄脸婆。
但其实她的底子很好,看得出来五官小巧精致,如果保养得好,就是十分秀丽又有风韵的人,否则她生不出一个能当女主角的女儿。
周时初看着镜子中的容貌,简直痛心疾首,白瞎了一副不错的容貌。原主就是太无私奉献了,什么都为了女儿,却丝毫不顾及自己,才早早把自己活成了一个黄脸婆。
幸好上辈子她临死的时候后悔了,不想再为女儿和外孙付出自己的一切,只想为自己而活。
周时初对理发师道:“小哥,麻烦给我剪一个时尚显年轻的发型。”
理发师立马信誓旦旦地答应了:“好,我保证给您剪一个最适合的发型,让年轻十岁!其实大姐您脸型和五官都长得很好,只是没有注意保养,头发也不管理,才显得杂乱了些,等我给您修剪过后,您再化化妆,穿上漂亮的裙子,保证您一下子变成个大美女……”
理发师舌灿莲花,愣是把周时初说得心花怒放,幸好他不光嘴上功夫了得,手上理发的技术也不错,所以给周时初剪出来的发型还真是很适合周时初。
“姐姐下次再来啊!”理发师嘴巴甜甜地把周时初送出了店门。
之后周时初又去买了好几套衣服,她实在忍受不了原主的品味,原主的衣服不但老气廉价,而且还有些根本不合身,因为是以前的女雇主送的,她都留下来自己穿了。
周时初在服装店把身上那套衣服换下来之后就直接扔了,穿着新衣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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