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鸡汤来了,古代的杀猪盘(1 / 2)
天师府是炎国的立国之本,只有天才中的天才才有机会拜入天师府。
炎国的帝王,炎国的国师,几位肱股之臣国之栋梁,都是天师之徒。
炎灵祝乃是天师真传弟子,趁至传闻连天师府都管不住她,修炼天赋举世无双,是当世天之娇女,火潮的未来。
能拜她为师,相当于是天师府的下一代真传弟子了,这足以让整个火潮为之眼红。
这次炎灵祝的出现又燃起了高家的希望,如果能让高兰儿拜入长公主门下,未来一定能重整门风,重回帝都。
“现在长公主不知所踪,可如何是好。”
高福重重的拍了拍椅子扶把,高大肥胖的身体摊在椅子上,显得十分颓然。
“也只能在她的徒弟身上下下功夫了,这谣言想想也说的不错,我见他也是一表人才,天赋异禀。”
“娘,你是说兰儿......”
老太君慈祥的笑了笑,点了点头缓缓开口。
“嗯,我亲自和兰儿沟通,你去叫她过来。”
......
高山之巅,精灵般的女孩闭着双眼安安静静的打坐修行。
云雾将她包裹,飘飘然如同九天玄女,衣袂随风流转舞动,好像随时都会飞升而去。
太阳初升,照在女孩精致的脸上,她的身体变得晶莹剔透,如同玉女般纯净无暇,肌理细腻,气质空灵,美不胜收如同画卷。
前一天的她,每时每刻都感到煎熬,耳朵萦绕着的都是少年的诗歌,脑中无时无刻想着少年的笑脸。
仿佛走火入魔了一般,她知道这是什么感情。
所以,女孩一天一夜思想打架,精神内耗,终于将这股莫名的情感按在地上摩擦,收心入定,稳如老狗。
现在已经释然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灵祝紧闭着的眼睛睫毛微微动摇,
这首诗他谎称是他大郎所作,其实就是徒弟为了自己而做的,也亏他想得出来,把责任推在他大郎身上。
但她一点都不怪他骗了自己,趁至想不起来要怪他欺骗自己。也完全想不到,自己那老实巴交的徒弟,正陷入深深的自责当中,自以为师父正因欺骗她这件事而生气。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这首诗,
是江狐在宴会上临时为自己而做的,当时为了给灵祝找回面子,不仅仅和高兰儿反唱,还将诗词写的十分灵动美满。
当时让自己芳心大乱,实在该死。
这两首诗前一天一直在灵祝的脑海之中回荡,让她既痛苦又有些幸福,既不满又满足,如同中了心魔一般煎熬,难以摆脱。
但最终还是挺过来了,让大自然的风吹一吹,就能冷却燥热的心灵,就能放下一切幻想,驱散所有心魔。
徒儿始终是徒儿,师父始终是师父。
只要他不再僭越,就让时间去遗忘吧。
自己自然是爱他喜他的,因为他是自己的徒弟,这是最纯洁的感情,不带任何杂念,以后亦是如此,绝不改变。
女孩给自己的精神烙上了烙印,这股感情既然不能视而不见,那就坦然面对它。
高山之巅,女孩好像与天地融在一起,她既是山,既是风,既是云雾,既是树木......
一只鸟儿在其头顶落下,叽叽喳喳的欢声笑语,好像在歌唱大好河山,美丽风景。
女孩不为所动,静静打坐。
最终小鸟飞走了,灵祝头上冒出青烟,身体化出火焰,整个人如同火焰的女儿,将身体的污浊烧尽烧绝,也将心中的杂念烧化殆尽。
是时候回去看看了,估计这次教训,也让徒弟明白了,面对自己,应该怎么做人。
若再不回去,估计他会被高府的人生吞活剥了。
灵祝自然是知道高家的打算的,毕竟打她主意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高家先祖曾经是火潮神兽的侍宠,
官拜弼狗温。
高老太君名为炎红,和皇室家族有着零星半点的亲戚关系,便和自己也有着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关系,只是高府后来犯了事,被炎帝发配至此,只可惜了高兰儿这个好苗子了。
自己正好缺一个贴身丫鬟,还是想收下女孩在自己身边做事的,以免明珠蒙尘。
而且,自己不方便告诉徒弟的事情,高兰儿也比自己方便。
......
高府之中。
江狐在跪着修行。
万万么想到,自己竟会落得如此境地,跪着修行,实在凄惨。可是,他全然不想浪费时间,荒度光阴。
水火原力充斥着经脉穴窍,丹元的原力在运转,水火原力在互相缠绕,不断精炼着对方,互相磨合淬炼,将丝丝杂质清除,原力越发深厚,也越发的精纯。
若不依靠修行转移视线,江狐恐怕早已蚌埠住了,膝盖已经麻木,现在只觉屁股痛,腰都挺不直了。
心中暗暗叫苦:整整两天了,师父她老人家怎么还不回来,腿都要肿成猪脚了,腰酸背疼腿抽筋,眼睛已经成为国宝眼了,喉咙干涩嘴唇干裂。
还有美食美女在身前诱惑自己,想死的心都有了。
师父一生气,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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