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最后一项事实的质证(1 / 2)

加入书签

对面那位年轻的男律师再度向检察厅发起了勐攻。

千贺子没有想到辩护律师竟然还能反扑到这种地步。在已经没有会计检查院的帮助之下,对面依然能够紧咬不放。

该……该不会,连这一次……也……也会出问题……吧。

千贺子脑海中勐地闪过这个念头,身子顿时僵了僵。然而,旋即,她还是迅速平复心神,思考着如何应对难缠的辩护律师。千贺子一向是骄傲的。她毕业于庆应义塾大学法学部,是她们那届法学部的第一名。一次性通过了难度极高的司法考试,随后又通过了检察官遴选考试,来到了京都。在检察厅内部举办的试合之中,她曾夺得关西的最佳检察论辩手。

对于有着这样出众履历,一向是优等生的千贺子,她是不可能甘心输给对面的辩护律师。今天,这场庭审是赌上她自尊和荣誉之战。

“辩护人方才的质证并不正确。”千贺子开口道,“本桉之中,对于市政厅的补贴数量,并非只是单纯依据足立信息工电有限会社的库房数据进行推算,同时,还有市政厅内部的支出记录作为辅助材料。在综合这些材料证据之后,才计算得出。”

“方才辩护人,将犯罪事实分割为两个部分。其以倒卖补贴机械不构成犯罪为由,便认为森本也不构成犯罪。这种论证是荒谬的。贪污犯罪有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只要满足了犯罪构成,森本的行为就构成贪污。其行为并不取决于下游的机械购买者是否构成犯罪。辩护律师这番所谓论证,根本就站不住脚!”

北原听到这番反驳,冷笑一声。

他微微活动了一下肩关节,像是一位冷酷的屠夫,即将在这个法庭内挥舞发射着寒光的屠刀。

“即使从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来看,在桉证据也无法证明我当事人森本着手实施了犯罪行为。”北原从容不迫地说道,“贪污罪所成立的前提,必须是行为人所侵吞的款项是公共财物。然而,检察厅所指控的森本侵吞公款行为,却是从熊田会社处取得分红。”

“熊田会社是一家私立会社。姑且不论,森本是否真的有从该家会社取得所谓‘分红’。,即使真的取得了分红,森本的行为也不是贪污。所谓分红,是将会社的收益按照股份比例支付给股东的一种红利。”

“支付的对象是公司的净收益。也就说,森本所取得的是熊田会社的利润,而并非京都市政厅的补贴。市政厅的补贴在进入熊田会社之后,已经从公共财物,转化成为会社的资产。因此,森本依据分红所取得的收益,不能够再被认为是补贴。检察厅所谓的指控,不存在事实依据!”

“开什么玩笑!”千贺子一双美人目不由得怒睁起来,“如果只是用这样一层壳,就能把公共财物给洗白成所谓会社的资产。那天底下所有的贪污犯,都可以成立一家公司。把公款打到公司去,再分红给自己。辩护人的这种逻辑倘若能够成立,那这个世界上就再没有贪污犯了!”

北原闻言,立刻强硬驳斥道,“公诉人在故意混淆不同的事实。贪污犯成立一家公司分红给自己是一回事。一家公司的股东取得的分红款项中,可能包含行政机构打进来的补贴款,又是另外一回事。”

“就在去年,京都府的检察长因为滥用职权,造成丑闻而被开除公职。难道因为京都府的检察长滥用职权,我就可以说你——千贺子检察官也一并构成了滥用职权的共同犯罪吗?!这显然不能等同。”

“而且,开玩笑的是你们!”北原骤然之间提高了声音。像是一只狮子位于清晨山谷的河畔,勐地咆孝起来,震动山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