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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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是意气风发的少年将军不够英气逼人

还是雄雌莫辩的李琅华不够蛊惑勾人

又或者说,是面前冷血无情杀手的含蓄柔情不够叫人酥了骨头

她从来是见异思迁的识趣儿人。

李姝抬起手,勾起王负剑的下巴,让他正脸面对自己。

夜明珠的光辉斜斜落在王负剑的脸上,他的一半侧脸如脉脉月光,一半侧脸藏在黑暗。

“李姝,你”

王负剑眉头微蹙,想避开李姝的手。

李姝却不给他这个机会,指腹轻轻摩挲着他的嘴角,笑道“负剑哥哥,你躲什么呀”

“你我之间,又不是没有比这更亲密的动作。”

王负剑动作僵了一瞬,似是有些无奈,又唤了一声李姝的名字。

这一次,他的声音比刚才又低了一分。

“李姝,放手。”

王负剑道。

李姝挑眉,恶作剧似的按了一下他的唇,对着他的耳朵吹了一口气,暧昧笑道“我若不放呢”

她的气息像是带了颜色,在他耳际蔓延开来,连带着将他面容也染成微微的红。

夜风携着花香袭来,悄然改变殿内湿度。

如雨后的晴空,空气清新又粘稠。

王负剑抿了抿唇,如出鞘利剑般凌厉的面容被夜明珠的光辉柔和半寸。

他抬起手,捉住李姝不安分手指的抚弄,低低道“别闹。”

因常年用剑的缘故,他的手上有着厚厚茧子,触感算不得好,可掌心的温热却叫人无端安心下来。

他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剑,锋利又危险。

但他的危险是给别人的,安全感才是给她的。

“我才没有在胡闹。”

李姝眨了眨眼,呵气如兰“我是怕负剑哥哥吃醋。”

王负剑拧眉,又顷刻间舒展开来。

利剑回了鞘,似乎还带着几分欣喜味道,但又怕失了身份,他仍是不苟言笑的,雕塑一般立着,然而刚才紧紧抿着的嘴角,却有着极浅极浅的上翘弧度。

李姝眉梢微扬。

最怕风流多情的浪子回头,最怕铮铮铁骨的剑客蓦然柔情。

但,她很喜欢。

在他只知道杀人的血腥生命里,她是独一无二的,也是与众不同的例外。

“没有。”

王负剑仍在嘴硬,一本正经道。

“是没有吃醋,还是不会吃醋”

李姝手指勾了一缕王负剑的发,绕在自己手指上,盈盈笑道“没有吃醋的意思,是喜欢了本公主。”

“负剑哥哥,你是承认自己喜欢了我么”

王负剑呼吸一滞。

“负剑哥哥,你怎么不说话呀”

李姝把玩着他的发,锲而不舍追问着“你说,你是不是喜欢我”

王负剑薄唇紧抿,陷入沉默。

李姝眸光微转,想进一步点破王负剑的心事,却被王负剑截住话头“丁家人和你的表兄还在等你。”

他转着脸,不敢正面对着李姝,声音有些不自然。

李姝险些笑出声。

这大抵是王负剑二十多年人生里第一次急中生智。

“好罢,我先见他们。”

李姝见好就收,慢腾腾散开王负剑的发,身体微微前倾,脸贴在他的肩膀上,轻轻道“至于你喜欢我的事情,咱俩晚上细细说。”

她悠悠说完话,清楚感觉到自来生死看淡的王负剑绷紧了肩膀。

假正经。

这种口是心非的别扭,委实有些招人。

若不是她需要丁家人解她身上的西施毒,她必会一层一层扒开王负剑冷漠假面。

眼下还是见丁家人为重。

待她解了毒,她有的是时间看王负剑别扭的喜欢。

李姝心情大好,站直身,余光扫过王负剑,发觉他深吸一口气,喉结滚了滚。

“负剑哥哥。”

李姝忽又来了兴致,道“待会儿你去梳洗时,记得用我最喜欢的苏合香。”

王负剑面上闪过一抹疑惑,转瞬间又被无可奈何取代,道“李姝,你适可而止。”

“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话,他转身离开,逃似的大步出了宫殿。

看着王负剑与往常不一样的步子,李姝大笑出声,一扫被萧御弄得满胸郁气。

她大抵是第一个让王负剑落荒而逃的人。

还别说,这样的日子挺有意思的,听着季青临的捷报连连,逗着看似冷漠的王负剑,再瞧着风流缱绻的李琅华唱着小曲儿,舒坦享受的生活给个神仙也不换。

当然,前提是她得活下去。

李姝略整衣袖,让小内侍宣丁家人前来觐见。

岭南乃苦寒之地,丁家人在岭南蹉跎数年,族人死伤过半,唯有丁贤嗣的祖父丁继方与叔父尚在人间,丁贤嗣的祖父老态龙钟,叔父鬓发皆白,哪怕萧御一路上颇为照顾两人,两人却也难掩风霜,早已不复世代官拜太医令的意气风发。

李姝略问几句话,对着丁继方伸出手腕。

丁继方把完脉,沉吟片刻,陪着小心试探道“殿下中的是西施毒。”

李姝懒懒收回手,道“本宫知道。”

丁继方眸光微闪,连忙道“需要至亲之人的血液做药引。”

“需要很多。”

他又补上一句。

李姝抬眉,瞧了一眼丁继方。

丁继方低头垂眸立着,恭谨的态度让人挑不出一丝儿错

这倒是个聪明人,远比他的孙子丁贤嗣要精细。

她中毒之事被她瞒得死死的,只有极少数人知晓,萧御素来谨慎,更不会将这件事告诉旁人,萧家与岭南互有往来,他去岭南,旁人只以为明面上打理族中的生意,私下寻找逃窜在岭南的李琅华的旧部,联合他们对付她。

丁继方在甚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被萧御从岭南带回来给她把脉,第一句话是试探,第二句话是站队。

在她与萧御之间,他选择了她她是大夏的长公主,至亲之人只剩天子与李琅华,需要取很多血,便意味着有可能对天子下手。

这可不是一个看似忠厚的老臣能说出来的话。

不过也颇为正常,聪明人,都知道如何把握机会,与在岭南吃苦受罪相比,正常人都会想做前途无量的太医令,无需她多说甚么,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份,更知道重振丁家旧日荣光需要仰仗谁,他不会在她西施毒的解药里动手脚,相反,他比所有人都希望她活下去。

曾经拥有,单是想想就心酸意难平。

没有人能够拒绝拿回自己曾经拥有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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