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兵临城下(1 / 2)
世家豪强欺压百姓的案子最好审理,至少刘襄是这么认为的。
甲士、弩手上门,抓捕涉案人员,敢反抗的,肯定是畏罪拒捕,全家抄没,相关人犯按律判罚。
不敢拒捕的,到大堂受审,掳夺、强占钱财产业,强抢民女,杀伤人命,就这么些个事。
抽丝剥茧明察暗访?那是啥?
刘襄才不费那个心思,百姓告你欺压他了,你说你没有?拿出证据来,让这些世家豪强子弟自证清白,证明不了的,按律判罚。
什么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那是个什么玩意?
执法者要费尽心思的搜集证据,没有证据就要无罪释放,凭什么?
刘襄是个军阀,他又不是法官,让百姓举告,也不是为了彰显法律的正义,他是来赚取民心的,这才是他的目的。
目的不同,自然方法不同。
至于那些能自证清白的。
这是个好人呀,来来来,本将军看你是个人才,就征辟你做个书吏吧。
不愿意?你心里有鬼,这案子还得查,为他作证的,一起查。
这种案件最多,审理的也快。
剩下的那些,就比较繁琐了,这家占了那家几垄地,那家占了这家一面墙,他偷了你家鸡,你摘了他家枣,这就很头疼了。
都是小老百姓,偏向谁都不好,派骑兵去当地查吧,打听涉案双方的名声、品行,按地契重新丈量。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证据确凿的,该赔就赔,该罚就罚;证据模糊的,依品行,家中势力,稍微照顾一下人品好,家势弱的。
律法这事,说复杂,真的很复杂,现代制定的那些法律条文,估计一辈子都学不完。
说简单吧,真的挺简单,就一个字,公平。
秉持着一颗公正之心,绝大部分的案件都能解决。世上哪有那么多的惊天奇案,那些所谓的冤假错案,案子本身很简单,复杂的是人心,是各种人情世故,是权钱交易,是官官相护。
这些在刘襄这里,都不好使。
三天时间,他判了四百多宗案件,八家豪强大户被抄家,遒国二十七个官吏,只剩下七个还在大堂上待着。
百姓上告的高峰期,终于过去了,之后就是署衙的日常办公了。那七个幸存的,再提拔一些将军府的书吏,伤残退役的老兵,这就差不多了。
人手不足,凑活着用吧,至于那些因为招贤令而来的,新征辟的人才,当然是带在身边考察了,正好弥补书吏的缺口,以后会放到地方为政。这比他刚起兵那会强多了,好歹有人可用。
刘襄在遒国审了三天的案子,又回故安转了一圈,这里有书吏预先整理卷宗,世家豪强又基本逃散,一天时间就完成了审理,但是人犯的抓捕就比较难了,发下海捕公文,做做样子,安抚下民心吧。
四天时间,所有人都在忙碌。
经过考核,故安县征召民兵两万一千人,提拔正卒三百多人,遒国征召民兵一万一千人,正卒五十人。
所有通过考核的人员,家中优先分田,报名考核未通过的,第二批再分,其余人不分。
涿郡人口多,没办法给所有人分田,所以要找个由头,给支持他的百姓优先的资格。
不患寡而患不均啊,总得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刘襄是可以按户籍平均给所有人分田的,但是,这样怎么调动支持他的百姓呢?这里和其他郡县不一样,他还没有全面占领涿郡呢。
百姓大多是不愿意动迁的,都分了地,谁还愿意走呢?怎么移民到广阳郡呢?怎么组织屯田开荒呢?
区分一下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