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曾经的贵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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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个青眼的玄猫,看着眼熟,除了眼睛的颜色不同,跟蔡琰养的那只极为相似。

刘襄伸手挠了挠小玄猫的下颌。“这只玄猫跟昭姬身边那只几乎一模一样,可有名字?”

“叫青狸,一只母猫生的。”

“名字比那只好听,我给那只取名叫黑炭。”

“哈哈哈哈,有名字就挺好,老夫有只狸奴叫草棍,猫儿太多,实在想不到好名字了。”

袁滂开怀而笑,看刘襄的动作,还给小猫取名字,是个真喜欢的,有共同爱好,让他很开心。

“我在宫里建了狸舍,可没有几只狸奴,袁公家里的猫儿要是生了小崽,送我几只如何?”

“回头我挑几只好的,着人给你送过去,驱鼠,镇宅,狸奴极为擅长。老夫在书城里面也建了狸舍,这些年经过繁育,有百余只了,只是总有人偷,让人心烦!”

袁滂喜欢养猫,因为猫能抓老鼠,他很烦偷猫贼,若是偷回去养着,也不会生气,就怕有人偷去吃肉,一想就心疼。

“回头我下个令,让贼曹、司煊和千牛卫的人都上心盯着,在城门也立上告示,狸奴是书城驱除老鼠,看护书籍所用,谁敢偷盗、伤害,剃去鬓角、髭须,清扫街道一年。”

刘襄给了个办法,进出书城的大多是学子,好颜面,剃去胡子和鬓角的头发,属于髡刑的一种,这种惩罚在他们看来,极其严重,这是人格受辱,比死了还难受。

增加贼人的犯罪成本,肯定有效果。

“髡刑,过重了吧?恐惹人非议啊。”偷个猫就罚的这么狠,袁滂有些犹豫,虽然他恨不得打死偷猫贼,可他担心影响了刘襄的名声。

“不重罚不足以震慑人心啊,不想受辱,不偷就是了,又没人逼他去偷。髡刑也不伤残肢体,就这么定了吧。”

“也好。”

闲话说得不少了,刘襄提起了正事:“此次前来,有一个物件想给袁公看看,因为此物,我最近心浮气躁。”

“何物让你这般为难?”袁滂很好奇。

刘襄打开携带的木盒,亮出传国玉玺,把巡视河堤然后去参观洛阳废墟,梦中有人指引一事,原原本本的一说。

处心积虑去找玉玺的想法,肯定是不能告诉别人的。

袁滂看着案几上的这方白玉印玺,他认识,见过不止一次,新皇登基,第一件事就是接过这方传国玺,以示正统。

听着刘襄去洛阳的故事。

不禁感觉冥冥中似有天意。

眼前之人,当为天命之子,可至宝加身,必然伴随凶险,大意不得。

“宜程准备怎么处置传国玺?”

“短期之内,秘而不宣,只是心潮起伏,难以安定。”

袁滂微微点头,没有被宝物迷惑,这很好,出言指点道:“此等至宝,确实没到出世之时,天子在位,诸侯力强,不是时候,此时公之于众,必然灾劫临头,只可与心腹之人展露,用以振奋心志。”

他说完这话,又呵呵笑道:“至于心神不宁,有何不对吗?得到如此重宝,任谁都会心中颤抖,鬼神也要侧目的,真能心如止水,那就是圣贤了。

宜程不必心慌,能知道不该在此时公之于众,你的心志已经很好了,不用怀疑,有你这般心性的不多,正好用此物继续磨练。须知祸福相倚,惟人自召,是福是祸,全看你如何抉择。”

“谨受教,多谢袁公开解。”

得到袁滂的肯定,刘襄觉得自己的有些想法,还是可以实施的。

传国玺不能让他一步登天,但束之高阁也是暴殄天物了,它现在还是能给自己提供帮助的。

至于培养心性,那是个长久的过程,不知道有没有用,现在就能有效果的,还是凝聚人心。

那么,能给谁看呢?这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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