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三章 另有所图(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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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丰起身,没有应命,反而拿出一卷表奏:“启禀主公,末吏弹劾刘瑁私造御用之物,绵竹有天子乘舆千余辆,此为僭越,其罪当诛!”

“人家刚投降没多久,你就要杀他们全家,元皓,过于苛刻了,如此一来,谁还敢投降?荆州还没打,扬州、交趾还没平定,这是逼着他们死战,我军必然损伤极大。”

刘襄很无奈,在汉代“诛”就是族诛,田丰真够狠的,这是想要杀刘瑁他们四兄弟全族,若是只杀刘瑁一人,会用“其罪当斩”这样的说辞,而不是“其罪当诛”。

再说了,造御用之物的是刘焉,老刘已经死了,刘襄也同意了刘瑁投降,不能刚刚同意,回头就把人全族诛灭了吧?那就太不是人了,伤人品啊。

就算要杀,也得过一段时间再说。

可田丰不管不顾的继续进言:“此为谋逆大罪,怎可视而不见?法统若失,如何约束天下吏民?孰重孰轻,主公当有决断!”

刘襄皱眉不语,倒是没有纠结法统和律法的公信力,他不是不在乎这个,这确实很重要,他只是觉得田丰今天不对劲,刘焉好几年前就开始造天子乘舆,这是早就知道的事情。

自己召他入长安做司空,以及后来接受刘瑁投降,就是表示不追究这事,田丰之前不提,怎么现在反而弹劾了呢?

这么玩,可没法用性子刚直解释。

他必然另有所图。

图的什么呢?

“元皓为何现在弹劾?”

“之前战事未决,不敢分主公之心,如今益州已定,自当诛除叛逆。”

田丰说的大义凛然,可刘襄一个字都不信,他没法不多想,这事透着蹊跷。

真的归类为僭越皇权的叛逆,那是绝对不可能接受投降的,没有受降之后再以僭越之罪诛杀全族的道理。

这种出尔反尔的事情,可彰显不了律法的公正,自己的名望、信誉也会受损。

事出反常必有妖啊!

刘襄眯着眼睛将这件事从头到尾捋了一遍,刘瑁快到长安了,他们四兄弟是不可能掌握实权的,对冀州集团的官吏没有丝毫的威胁。

“元皓与鲁恭王一系有仇?”

“吾之公心,可昭日月!主公怎可羞辱于我?”田丰气得脸红脖子粗。

那就明白了,剑指刘瑁,意在刘范嫡子,田元皓想除掉的,是自己将要收的义子。

其实收不收这个义子,刘襄是无所谓的,可被人拐弯抹角的算计,他心里就很反感了。

“元皓是想把我困在宫中啊,你们想让我老老实实的在后宫生孩子,直接明说就好,不必牵连别人。”

“主公明鉴,吾全是一片公心,刘瑁确为僭越逆贼,法不容情。”

说得义正辞严,可让刘襄怎么信?

“我原以为田元皓性情刚直,看样子是走了眼了,就这么想把我困在长安?”他不屑的嗤笑一声:“是什么给了你们能够操控于我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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