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五章 发现了猛将他爷爷(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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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襄当然不会在意他的称呼,按着他的脑袋转了半圈:“等你跟伯符一样厉害之后,再说猎虎的事吧。去,把猎犬牵过来。”

“噢。”孙权撅着嘴回到了小伙伴身边,丧气的说道:“皇上没答应,还让我去牵狗,你们要跟我一起去吗?”

“自然同去,亮可不会抛弃朋友。”诸葛丞相的人品和情商还是很高的。

“同去,同去,我要牵最大的那一条!”崔器是个讲义气的。

“我也要牵大的。”典满也喜欢大狗。

只有卢毓比较细心,叮嘱着诸葛亮:“兄长腿上有伤,等会别牵狗。”

“我省得,多谢小毓关心。”

“走走走,去挑猎犬啦,我喜欢那条全黑的。”

五个小子觉得友谊得到了升华,勾肩搭背的向待在车上的猎犬走去,就是诸葛亮的走路姿势比较滑稽。

刘襄不准备围猎,也没让人事先带着猎物供自己射杀。

他每次看到史书上记载皇帝田猎,用车拉着养在动物园里的野兽,到地方之后再放出来射杀,用以彰显皇帝的勇武,都会觉得别扭。

这种事,有什么好炫耀的?不觉得丢脸吗?

所以,他是不会做这种脱了裤子放屁的事情的。

那么问题来了,想吃野物,就得自己打了。

猎犬放出,兵卒入林驱赶,策马驰射,遇到什么打什么呗。

如是三天,兔子、野鸡一大堆,麋鹿、獐子也有一些,豺狼、狐狸射了不少,但老虎、豹子一次都没碰着。

失望是肯定的,打猎嘛,谁不想猎杀猛兽呢?

可碰不着猛兽,他是有一些心理准备的,毕竟离长安不远,上林苑北区又被划成了御苑养马,羽林军和屯骑营的骑兵多次清理上林苑,猛兽估计都躲到终南山里面去了。

下次想打猎,只能入山了。

“回营吧,看看那些年轻人有什么收获。”

日暮归营,勇士献俘,这是自上古时代就流传下来的传统。

篝火在寒风中点燃,一件一件猎物呈送御前。

獐鹿之属不足挂齿,只有猛兽的出现,才会引起喝彩。

猎物的主人振臂高呼,家中的长辈捻须颔首,赚足了眼球,得足了颜面。

这就叫做人前显圣!

可惜,收获满满的人不多。

最让人注目的,是曹操的小老乡文稷和孙坚的外甥徐琨。

这两位都有名将之姿,只是正史上名声不显而已,此次田猎,摸上了终南山,一个生生的捶死了黑熊,一个精准的射杀了猛虎。

可刘襄最喜欢的还是文稷,因为此人有个好孙子。

他孙子叫文鸯。

后三国时代最勇猛的猛将。

《资治通鉴》记载:师使左长史司马班率骁骑八千,翼而追之,鸯以匹马入数千骑中,辄杀伤百余人,乃出,如此者六七,追骑莫敢逼。

文鸯在乐嘉城外的这一战,才是七进七出的历史真实事件,只是后世的小说家移植到了赵云的身上。

单骑入阵,直面八千骑兵,杀了一百多之后,安全脱身,如此反复冲阵,持续了六七次。

“辄杀伤百余人。”意思就是每次都能杀伤百十号人。

一个人为大军断后,逼得八千骑兵不敢追。

这是一般人能干出来的事?

论胆气,论武艺,这是顶级的猛将,就算放到前三国时代,把他跟赵云、关羽、吕布等人并列,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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