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离去(2 / 2)
“公子,用了你的法子制作箭矢后,我们的箭术似乎长进了不少,你看,一箭就射穿了脑袋,这兔子皮回头削削,能做一副不错的手套呢。”
称头背着他的木弓,腰间是几支沾染了血迹的箭矢,箭头能够看到明显的焦黑,虽然不是金属箭头,杀伤力同样不可小觑。
卫琤也不客气,接过兔子后,说道:“好东西,晚上来我这里吃肉喝酒。”
“喝酒?”称头等一众汉子睁大了眼睛。
卫琤笑着说道:“家里送来的东西太多了,我这屋子装不下,你们帮我消化一点。”
卫氏确实送了一些酒水过来,整整两大瓮,卫琤尝过了,味道有点酸涩,他不是很喜欢,还不如拿出来让大家伙帮忙喝了,回头他打算去买点散装酒装进去。
得知晚上有酒喝,几个汉子比那些穿上新衣服的孩子还高兴,乐呵呵的在一旁傻笑。
郝大刀这时说道:“称头,你们下午去牛头嶺看看,那群黑爷应该长大了不少,扎一只匀称的回来给公子尝尝。”
“黑爷?”卫琤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所谓的黑爷不是人,而是野猪。
古代对猪的称呼很多,其中彘是大猪,豚是小猪,豨是大野猪,别称刚鬣。而乌金、黑面郎、黑爷,则是一些文本里的雅称了。
称头一听,拍着胸脯保证道:“好,一会儿我们就去,别说一只了,全给端了也没有问题。”
称头话音刚落,郝大刀就一巴掌拍在他头上,气呼呼的说道:“什么一锅端了,只能捕一只,要是伤了其他的,小心你的腿。”
卫琤好笑的看着他们,说道:“对,大刀叔说的没错,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凡事不要做绝,以后年年都有得吃,是这个理儿吧,大刀叔。”
郝大刀不懂这些文绉绉的词,但听懂了意思,忙说道:“没错,还是公子有文化,我就是这样的意思,哈哈哈。”
有新衣服穿,又有大肉可以吃,孩子们高兴得手舞足蹈,阿宁也分到了一套崭新的衣裳,虽然款式有点简单,可依旧让她很开心,正拿着花露水给小伙伴们抹香香呢。
中午吃的简单一点,蒸饼陪昨晚没有喝完的鸡汤,毕竟晚上要吃大肉喝大酒。
“对了,阿宁,你阿翁去哪里了?”卫琤突然想起来,一早上没看到张仲景了。
阿宁吃了一口蒸饼,囫囵应道:“他去采药了,天没亮就下山去了。”
卫琤眉心微蹙,也没有说什么,估计是研究药方,突然发现少了哪味药吧,自己以前不也经常这样,兴之所至,就往深山里钻。
只是,让卫琤意想不到的是,下一次与张仲景再见,已经是好几年后的事情了。
此时的张仲景已经走出了吕梁山地界,站在黄河边上,他回头望着延绵的大山,浑浊的双眼中闪过一丝不舍。
但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办,带着阿宁这么一个拖油瓶,不仅给不了她更好的生活,反而会害了她……将她交给卫琤,或许才是明智的选择。
安慰了自己一番,他看着面前滔滔的黄河水,从怀里摸出一块玉佩。
玉佩上雕刻了一朵绽放的雪梅,右下角隐隐约约有三个小字,相比雪梅,这三个字的雕工十分的粗糙。
张仲景摩挲着玉佩,一滴清泪滴落下来,刚好落在那朵梅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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