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得败败火(1 / 2)
天刚蒙蒙亮,唐月就来喊李建宁了。
今天到县城任务比较重,除了要置办结婚用的东西,最重要的是要把野猪肉卖掉。
除去留着置办婚事和准备送给唐大山家的猪肉,剩下的野猪肉也就有五十多斤;市场上寻常养殖猪八毛钱一斤,野猪肉肉质鲜美,极为难得,价格自然要贵一些,按照一块钱一斤的话,也能卖个五十块钱左右。
当时效益最好的五金厂,人均工资也就是五十块钱一个月,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用来置办结婚用品足够了。
唐月过来的时候,李建宁正蹲在墙角根用力搓着衣服。
看唐月进来,他蹭一下起身,脸没来由的红了起来。
建宁还真是个爱讲究的,大清早的洗什么衣服;这么一想,唐月不由朝着身后的洗脸盆看过来。
他快步挡在脸盆跟前,快步挡在她跟前。
身高一米八的李建宁,站在唐月跟前如同一座小山似的;草莽汉子面红耳赤、慌慌张张的模样,看起来倒是有几分可爱了了。
脸盆里是一条黑色秋裤,一套军绿色内裤,怪不得他如此不自在。
“月月……我的衣服我自己洗……”
唐月不由噗嗤笑出声来。
大冷天的搓洗衣服可不不怎么舒服,冷水冰凉刺骨,一会的功夫就把手冻麻了。
她才没有这么勤快呢,再说,今天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有点自作多情了。
“行了,今儿个赶紧走,衣服先放着,等晚上回来再洗也不迟……”
李建宁点点头,胡乱洗漱一番,快步回到屋子里。
他坐在床边,脱下身上臃肿的棉裤,如同突然意识到什么似的,猛的站起身来,飞快扯过床上的被子,盖在身上,抬起眼睛,如同害羞的小媳妇般看着唐月。
“咯咯咯咯……”
唐月不由笑出声来,非但没有走开,反而一步走到跟前,拿过床头搭着的一条起了毛边的毛线裤,塞到了被窝里。
小屋子里四面透风,一直搭在床头的毛裤浸着一团寒意;把毛裤塞到棉被里捂一下,穿的时候能暖和些。
慌乱之中,她的手蹭到一处地方……
“别……我……”
红着脸的李建宁,语无伦次,慌忙从被窝里扯过毛裤,手忙脚乱的套在了身上。
唐月一脸的坏笑,趁着他低头整理毛裤的功夫,笑嘻嘻将一双手插入他的腰间,如同一条灵动的小蛇,快速在他的后背腹间游走。
他的身体滚烫炙热,一股舒适的温度,快速从指尖传遍全身。
“哎呀……”
条件反射一般,他不由小声喊出声来,滚烫的身体变的僵硬,他随即伸出手来,一把抓住了唐月的小手。
“你的手太凉了……”
唐月撅着小嘴小声低语,李建宁一听,涨红的脸顿时不知所措,慌忙松开了她的手。
这双手刚才搓洗过衣服,能不凉吗?
唐月咯咯咯笑着,随即把双手从他滚烫的肌肤上挪开。
“建宁哥,动作快一点,咱们得到大路边搭顺风车去!”
从山前村到莲花县,得有五十多公里的山路,要是步行的话,那得耗费三个多小时的功夫,这来回就是半天,这功夫可耗不起;好在隔壁村尙家庄有个砖瓦厂,经常有拉着砖瓦的拖拉机从山前村经过,如果能够顺利搭乘拖拉机的话,可就省时省力了。
李建宁慌乱点头。
更换上一身浆洗的干干净净的军装,他提起装着猪肉的尼龙袋子,红着脸同唐月打一声招呼,锁好房门,同唐月一起大步离开。
唐月提议,两个人抬着袋子,李建宁说什么也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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