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蓉城的被告,也逃不过“降智光环”的打击(2 / 2)
罗大状宣读完起诉状后,法官向着被告冯淑柔问道:“被告人,刚才原告代理人宣读的起诉状内容,与你收到的副本是否一致?”
冯淑柔道:“一致。”
“对于起诉状的指控,你可有异议?”
“有,我有异议!”
嗯?
听到这话,王腾脸色一变,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怎么还有异议呢?
他的诉讼策略其实很简单,认罪认罚,赔礼道歉,态度必须要好,尽量争取减刑。
这也是唯一的选择。
但现在看起来,冯淑柔似乎有自己的想法。
王腾可不能由着她乱来,连忙给她疯狂使眼色。
但后者却似乎完全屏蔽了外界的一切信息,自顾自的说道:“我确实发布了含有不实信息的视频,这个我承认,但那个时候我根本不知道那是虚构的啊。”
“这事儿是我表哥刘安明跟我说的,他说他们公司一个女员工差点被强歼,希望我能够帮忙扩散。”
“而且还给我发了原告被警察带走的视频,我一看,都被警察抓了,这事儿肯定是真的,所以就做了视频发上了网。”
冯淑柔还挺理直气壮的,甚至提高了声音:“我在网上查过,人网上都说了,如果是把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的,然后进行扩散,这个不构成诽谤罪。”
“所以我觉得,我没罪!”
说完,还瞥了王腾一眼,眼神之中充满了不屑。
在跟对方调解的时候,王腾不但全程被对方律师压制得哑口无言,而且还没有站在她这边帮她说话,简直太不专业了。
而且冯淑柔还在网上看到有人说,现在的很多刑辩律师,接到委托后,首先想的不是怎么帮当事人争取权益,反而是站在公诉人或者原告的角度,劝当事人认罪认罚,放弃抵抗!
正因如此,甚至有人把刑辩律师称为“第二公诉人”。
冯淑柔愈发觉得,不能把自己的命运交到这样的人手中。
还是得靠自己!
于是她便一直在网上查询相关法律规定,还在几个律师的直播间送了点免费的小礼物,跟他们咨询了一下。
这一番忙活下来,冯淑柔觉得,自己完全有机会做无罪辩护啊!
斩刑生活近在阎前,必须自己争取!
对此,王腾只有一个字评价:蠢货!
真以为打官司这么简单呢?
先不说网上查到的东西准确性有没有保证,哪怕你查到的是对的,但你又凭什么觉得,自己随便上网查一查,就能跟专业的律师在法庭上交锋?
真特么蠢!
但联想到此前冯淑柔的一些言论和做法,王腾又觉得,这事儿搁她身上,似乎还挺正常的。
而坐在对面的姜白,都忍不住想笑了。
没想到蓉城的被告,也逃不过“降智光环”的打击啊。
这可太刑了。
法官挺意外的看了冯淑柔一眼,说道:“好,鉴于被告人不认可原告的控诉,现在进入举证质证和法庭调查阶段。”
“原告方是否有证据要出示?”
“有。”
罗大状起身,开始展示证据。
相关视频截图,以及部分评论截图。
诽谤罪嘛,并不是啥复杂的罪名,关键的几个截图,经过司法公正,就可以作为证据来指正被告的罪行。
罗大状展示了证据之后,法官看向被告席位:“被告方,对于原告提交的证据,可有异议?”
他询问的时候,是看着王腾的。
但后者并没有任何反应。
这案子在冯淑柔拒绝认罪的那一刻,已经结束了,等着顶格判就完事儿了,还异议?
能有啥异议?
原告律师是啥存在?
他准备的证据,就不可能给你有半点钻漏洞的机会!
王腾是歇逼了,但冯淑柔可不会放弃。
“我对这些证据没啥异议,但这些并不能证明我成立诽谤罪!”
“我都说了,在发视频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那是假的,完全是以一种曝光和揭露真实犯罪的心态发视频的,你们不能凭这些就说我是诽谤罪啊!”
冯淑柔这番话呢,翻译成律师的语言就是,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无异议,但对其证明力度不认可!
“原告律师,你能证明我在发视频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原告没有强歼吗?”
面对冯淑柔的质问,罗大状缓缓摇头:“不能。”
确实不能。
因为并没有实际证据可以表明,有人向冯淑柔告知过事实真相。
当然,冯淑柔也没办法证明自己提前不知情。
但她并不需要证明自己不知情,而应该由原告方证明她知情,毕竟“谁主张谁举证”嘛。
你要证明对方罪名成立,就得提交足够的证据。
听了罗大状的回答,冯淑柔得意的笑了。
什么法律界的大牛,天花板级别的存在,就这?
嗯?
就这?
然而还没等冯淑柔得意多久,便见罗大状缓缓举了下手:“原告方申请提交证据。”
法官自然是同意了。
于是罗大状又展示了另外几张截图。
内容是视频评论区。
当然,也是经过了司法公正的。
“这跟刚才的证据有什么区别吗?”冯淑柔完全不以为然。
罗大状微微一笑说道:“当然有区别,请各位仔细看这几张截图。”
“1号2号3号截图里面,网友评论内容都是说,在官方通告之前,最好不要妄加猜测,传播未经证实的事情。”
“这样的评论还有很多,我并没有一一截图,我想说明的是,被告人在无法证实真相的前提下,随意散播,给我方当事人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这个性质本身就是极其恶劣的!”
“更何况当时被告人的逗音账号,拥有几十万粉丝,作为一个拥有一定粉丝基数的自媒体从业者,应当对自己发布内容秉持认真严谨的态度!”
冯淑柔眉头一皱便要反驳,但还没等她开口,便听到罗大状接着说道:“当然,最重要还是4号和5号,这两张都是蓉城公安官媒的截图。”
“4号截图,是蓉城公安于本月x日上午十点整留下的评论,说明已经有证据证明我方当事人是清白的,而且我方当事人也已经离开了警局。”
“而5号截图,显示的是‘该评论已被删除’,这个被删除的评论内容,与4号截图中一样,发布时间大概在九点半左右,也就是我方当事人刚离开警局的时候。”
“这条评论当时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结果被被告人删了,而正是她删除评论的行为,足以证明她看到了这条评论,那么至少在x日上午九点半,被告人就知道了事情真相。”
“然而在之后的十几个小时里,她一直都没有删除侵权视频,也没有澄清,这难道不是诽谤?”
罗大状声音洪亮,掷地有声。
冯淑柔顿时脸色就变了。
评论确实是她删的,但她没注意到蓉城公安竟然评论了第二次——毕竟评论真的太多了。
冯淑柔更加没想到,罗大状竟然能找到蓉城公安,要来了这两份至关重要的证据。
其实在开庭前,原被告双方是要进行证据互换的,也就是让对方律师知道己方准备了什么证据。
可冯淑柔根本没看,也没问王腾。
结果现在傻眼了。
“我,我那个,我根本没看到,评论可能是……是我不小心删了!”
“对,肯定是这样!”
“因为总有一些人阴阳怪气,我看不惯就会删掉他们的评论,肯定是那时候不小心删了这条。”
冯淑柔还在狡辩。
但这样的说辞,显然是苍白无力的。
罗大状冷冷的说道:“不论你是有意删除还是无意删除,只要你有删除评论这个行为,就应当认为,你看到了该评论内容!”
在法律中,“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
“不是,你怎么能这样说呢,视频热度那么高,几十万评论,我哪能看得过来,就是不小心删除了啊,你凭什么说我看到了,你有证据吗?”
冯淑柔在那里大声喊着。
罗大状却笑而不语。
这个时候,根本不需要他证明冯淑柔看到,而需要冯淑柔证明自己没看到。
也就是所谓的“质证”。
既然你质疑对方提交的证据,那总得有合理且充分的理由吧?
如果拿不出理由,那么合议庭就会采纳证据!
冯淑柔显然也不懂这些,她还以为跟刚开始一样,需要原告方证明呢。
“咚——”
法官敲响法槌,沉声道:“被告人,如果你质疑原告方的证据,请拿出实际根据。”
“啊这……”
冯淑柔哑口无言。
连忙求救般看向身旁的王腾,咬牙道:“王律师,你别干坐着了,你快说话啊!”
这时候想起来她还有律师了……
王腾暗叹一声,缓缓站起身说道:“法官阁下,我方对原告律师提交的证据并无异议。”
“哎你怎么回事?怎么就无异议了,你得帮我反驳他啊,你怎么能……”
冯淑柔责问起来。
王腾瞥了一眼:“闭嘴吧你!那铁证如山,怎么反驳?拿头反驳啊。”
冯淑柔顿时更加激动了,瞪着他大声喊道:“你别忘了,你可是我的律师!”
“我花钱请你来,不是让你帮对方的!”
“哎不对,你他妈,是不是收对方钱了你?”
“我……”
“咚——”
“请被告方注意法庭纪律!”
法官庄严肃穆的声音传来。
冯淑柔倒也没有愚蠢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至少没敢当众顶撞和辱骂法官。
很不情愿的闭嘴了。
那么接下来的事情自然也就毫无疑问。
法官判处冯淑柔诽谤罪名成立,且情节严重,毫无悔罪之心,对其做出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除此之外,还支持了原告方的民事赔偿请求——十万元整,并且要求冯淑柔公开道歉。
三年,十万,顶格判决!
听到判决结果后,冯淑柔当场嚎啕大哭。
自由,啪,没了。
钱财,啪,没了。
网红梦,啪,也没了!
“怎么会这样……这么会这样,我不服!我要上诉,我要上诉!!!”
冯淑柔瘫坐在被告席位的椅子上,扯着嗓子大声嚎了起来。
就在此时。
一个法警走过来,手里捏着一个单子。
“冯淑柔女士,因你撕毁法院传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你做出罚款800元的处罚决定。”
冯淑柔:(つД`)
都针对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