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洛神(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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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久别的阳光撒在积雪上散发着莹莹白光,如和田白玉般美妙,路面的积雪早已经没有了,有的只是绿化带上无人问津的雪花,墨白沿着绿化带慢慢的走着,时不时的还会揉揉自己的老腰,昨晚的激情让人回味无穷,他是在是没想到,本是第一次的储君居然会那么的热情,那么的激烈,若不是自己当真有两把刷子,搞不好还得求饶。

离开酒店的时候储君还在梦乡,嘴角那幸福的笑容显得很甜,墨白并没有等她醒过来,按照昨晚的活动量来算,醒来估计得到正中午,他今天早上有事,而且是特别重要的事。

桐城路,一条自带着各色花香的道路,从头到尾几乎都是花店,这是h市有名的花街,每到情人节的时候这里还会举行大型的花会,万花齐放百花争艳,每一年都会有很多的神仙眷侣在此定下海誓山盟,也可说是一段佳话。

墨白循着四溢的花香走着,在这无数的花香杂糅的环境中,似乎有那么一丝香气显得与众不同,清香之中带着点点酸味,区别于其他花类的浓香清甜,在这里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这是洛神花的香味,洛神花又名玫瑰茄,实则乃是一味中药,具有敛肺止咳,降血压,解酒等功效,因其味酸且凉,花店几乎是不会卖的,因为也不会有可人会买这种没有香味也没有观赏性的花。

墨白驻足停在了一个门脸不大却显得极其精致的店门口,徽派的建筑,徽派的栅栏窗,徽派的大红门,门是开着的,门口的花盘里面种着一颗洛神花,火红色的花朵如骄阳一般,相传洛神花乃是洛神的血和泪幻化而成,所以开除的花朵才会如此艳红。墨白缓步走进了花店,从酒店走到这里只不过用了半个时辰,一进花店,除了各种花香还夹杂了清粥的甜味,靠里的桌子上摆放着三碗白粥,桌子中间的盘子里面有油条、麻圆和春卷,盘子两边各有两个小碟盛着小菜。

“是墨白吗?”坐在桌子旁边的女人问道,二八的年纪,一张瓜子脸显得很是精致,白皙的面庞乌黑的秀发,加上耳朵上戴着的流苏以及素色的旗袍,显得很是文雅安静,只是那双眼睛却好似没有光一般盯着门外。

墨白并没有答话,摘下一朵百合递到了女人的鼻子前,女人微笑着嗅了嗅,“今天这么简单吗?我看你是忙着没有准备吧!”女人略带嗔怒的说到。

“咳咳,时间有点紧,没来得及准备,姐你可不能生气哈!”墨白干咳两声说到。

女人叫做洛神,没错,就是那个最美的神仙的名字,这样的名字一般人是不敢用的,毕竟举头三尺有神明,但是这个女人用了,因为这个名字是墨白给她取得,以前的名字她早就已经忘却了,“姐,你的美不能用倾国倾城来形容,那样太俗,你就该把名字改成洛神,这样才能形容你的美!”这是曾经墨白和她说的话,也是自那天开始,她便改名叫洛神。

洛水幽幽夜泛舟,浑沌昏默莅仙宫。霓裳翩舞春罗袖,青丝墨染旧丽姝。轻寒错梦终须醒,泪眼湿衣人却无。金盏银台汀河上,洛神香妃踏碧波。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

这些都是墨白告诉她的,虽说双眼看不见,却能够在脑海中想象着洛神的美,无数安静的夜晚,她都是回想着墨白曾经说过的话才安然入睡,即便每个星期只能在一起吃个早饭她也会觉得心满意足。

“来,快坐下吃早饭!这粥可是我亲手熬得,快吃,再过会就冷了!”洛神柔声道。

“好嘞!”墨白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来,拿起筷子先给洛神夹了一块春卷,然后才大口的吸溜着白粥,即便是烫也不影响他的胃口,吸溜了一阵又拿起一根油条大口吃了起来,边吃边说道:“姐,你也快吃,对了,贪狼呢?还没来吗?”

他话音刚落,就听门外传来了脚步声,脚步声沉稳有力,且步伐很大,从门口到桌子有五米远,来人也只不过用了三步半,“姐早,哥你来的这么早啊!”一口浓重的山东口音,他叫贪狼,十五岁的小伙子却有着接近两米的身高,一身如虬龙一般的肌肉让人望而生畏,剑眉之下那一双明亮的虎眼带着一股不可磨灭的霸气,好似古代的霸王项羽一般霸气外露。

“嗯,快吃吧!今天怎么迟了?”洛神轻声说到。

贪狼如墨白一般嘴里塞满了油条口吃不清的说到:“昨晚练功练得太晚了,早上睡过了,嘿嘿!”

虽然看不见,但是凭着声音,洛神还是抬手摸了摸贪狼的脑袋,实则也是贪狼凑过去的,“别那么累,还在长身体呢!”

贪狼将手里的油条一股脑的塞进嘴里,转头看向墨白道:“那不行,我还等着哥带我去见识一下武当的仙人呢!不练好了功夫,恐怕是上不了仙台的!”

武当的仙人,武当的仙台,这也是墨白告诉贪狼的,只是是真是假只有他知道,墨白并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将碗里的白粥喝完,长呼了一口气才缓缓说道:“姐,手术我已经帮你约好了,下周五在省立医院!”

“这么快吗?”洛神惊呼出声,手里的筷子不禁抖动了一下,敲在碗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紧张,洛神轻划了一口白粥。

墨白起身走到洛神身后,轻轻地按着她柔软的香肩,“不用太过紧张,我从s市找了最好的眼科医生,手术后一个星期就可以重见光明了!”

洛神点了点头,放下碗筷抬手抓住了墨白的大手,声音微微颤抖的说到:“我想等我可以看的见的时候,第一个看到的就是你和贪狼!”

“嗯,我保证!”墨白郑重道,所有的事,所有的人都没有洛神重要,至少在这一刻是的。

遥想当年刚从武当山下来的时候,遇见的第一个人便是洛神,那时的她还小,未成年却美的不可方物,一张笑脸任谁看了都移不开视线,墨白也是一样的,那时的他就想着以后永远和洛神在一起,做一对神仙眷侣,比起在山中做个道士不知道要好多少倍,那时的贪狼也还很小,只不过是个半大的孩子,除了吃就是玩,但是他们在一起很开心,洛神和贪狼是孤儿,自小便无父无母,他们也不是亲姐弟,但是却更甚亲姐弟,一起挨过饿受过冻,一起经历风风雨雨,所以更加的珍惜彼此,后来有了墨白的加入,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变得雪上加霜,好在墨白有一膀子力气,只不过半年时间就让这个小家庭充实富裕了起来,当然这种富裕也仅仅是吃得饱喝的饱,直到有一天晚上,一群黑衣人的侵犯偷袭,让他们不得不逃离,逃离到了h市,期间不知经历了多少苦楚心酸,这些也只有他们三个才了解,而那次偷袭,直接导致了洛神双目失明,这是墨白永远忘不了,永远铭刻在心中的痛苦!

如今,在墨白的经营下越发的好了,这花店是他特意为洛神开的,即便是看不见,却可以通过香味想象它的美,这是他给予洛神专属的温柔,专属的浪漫,两个人在一起也不并不一定要轰轰烈烈,如这般安安静静,平平淡淡也很不错,也只有在这里,墨白才能卸下所有的伪装,只有在这里,他才能不用花费心思去勾心斗角,也唯有在这里,他可以安心地睡个好觉,枕在洛神的大腿上熟熟的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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