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罪孽(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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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途中我向石榴问起了此事,他解答了我心中的疑惑。

原来冥界之中总共有三条河,分别为忘川,奈河,三途河,这三条河统称为冥河,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能溶蚀鬼魂。

无论修为多高的人或是鬼只要掉入河中,必然元气大伤,甚至可能会直接魂飞魄散,如此这三条河便也成了阎罗殿处置恶鬼罪鬼的场所。

一些犯下重罪,连十八层地狱都无法收容的鬼魂将会被直接丢入河中,任其自生自灭。

修为太低的鬼会直接魂飞魄散,而少部分能维持住形体的也永远没办法再上岸,永生永世经历冥河水蚀身的痛苦。

因此走在冥河边上,随处可见漂浮的枯骨,随处可闻恶鬼的哭嚎声。

这些鬼魂大部分是被判罪才下了冥河,但也有一少部分是自愿跳河。

《树缠藤》中有一句话叫“夫妻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一些鬼魂在奈何桥上没等到想等的人,一时想不开也会跳冥河。

可十个投河的九个都会后悔,因为这冥河之苦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杨云让我去试手的后山便聚集着大量这样的鬼魂,他们本就是戴罪之身,所以我就算把他们打得魂飞魄散也不会有任何的责任。

相反,我这样还能帮他们结束冥河之苦。

于是此后我也没再犹豫,来到后山冥河的支流,开始练习《五符经》。

令我没想到的是,这些肢体残缺的鬼魂见我使用符咒之后不但没有逃跑,反而是发疯一样的朝着岸边涌来,争先恐后的要我帮他们结束这痛苦。

我在屠戮了上百鬼魂之后修为再次精进,达到了青囊末境,这已经是大部分修灵人一辈子也达不到的高度了。

虽然有这样的收获,但我的心里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

我想着那些河里的鬼魂虽然求我帮他们结束痛苦,但是如此的杀戮还是难免让我产生了负罪感。

屠杀这些鬼魂真的没有问题吗?

此后我在北帝府向杨云提起了此事,他很主动地为我解惑,说道:“你既然已经当上了阴差,那应该也对阴曹地府的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

地府的阴律看似严苛,但相比于你们阳间的律法还是宽松了很多。

阎罗殿审判的鬼魂,轻罪者往往只是在轮回上吃苦,重罪者会遭受各种酷刑,极罪者按情况不同而贬入十八层地狱。

冥河里的那些鬼连十八层地狱都收容不了,可想而知他们之前的罪孽会有多深重,所以面对他们你不需要有任何的怜悯。

你要清楚的是,那些家伙即便是下了冥河也不足以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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