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陆城谣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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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为止,人类已经在启明星上开发了十六座城。

每座城市的规模都相当于白帝星上的一块小型大陆,其中,每座城堡都有不同的职能,他们就像一个个精密的部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支撑着“启明星”这一庞大系统的运作。

1至叁城负责维护启明系的外部隔离屏障和启明星对外贸易与市场分配;肆城负责维护启明系内部治安,启天司总部;伍城是启明星最大的城市,算是个超巨型学园都市,每年都像其他城市输送占比大概百分之八十的专业人才,是启明星的核心城市;陆至拾肆城分别是生物科技研究中心,无禁制器械应用化动力工厂,能源优化中心,众生符文研究所,传统武术研究所,古遗迹文物应用中心,新式异能开发实验基地,精神力细化研究所,星图侦测塔。

这九个城市每年会对人类的三方势力出口大量新技术,以保证皇室,议会,贵族这三方势力对启明星自治权的认可,同时换取潜藏在星穹深处,只有那些最古老的势力才有资格掌控的珍稀资源。

启明星作为人类的“希望之星”,其独具一格的包容性吸引了所有智慧生命前来获取庇护,在这里,如果你能向伍城的定论议会证明自己的价值的话,不管你在启明星之外犯了多大的罪,惹了多大的官,干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只要你戴上专门的监督芯片,启明星的启天司就会为你提供星穹范围内最安全的庇护。

当然,虽说启明星被外界不明真相的人士宣扬成一个类似于乌托邦的好地方,但实际上,这里也有着阶级和特权。

1至伍城暂且不谈,从陆城开始,之后的每个城市,对其内部研究人员进行的资源调配,都是根据每年三月份的实绩考核决定的。

对城市发展有所贡献的研究员,会得到相应的奖金和权限,没有贡献,或者适当实绩的研究员,则只会得到最低限度,仅能维生的资源。

“所以。”杨凡抱着双臂,俯视着这个被夕云打晕在地,穿着白大褂的寸头男,“这家伙是柒城的...那个叫啥?十衿?”

“应该是吧,启明星除了这九十个憨批以外,貌似也没几个敢朝我开火的傻子了。”

夕云驾驶着飞艇穿过启明星的大气层,朝着陆城的方向飞去。

启明星的陆地占表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三,由于人类的开发面积不大,现在一眼望去,下方的大地还是有着近乎无尽的戈壁,沙暴,烈日,极端的昼夜温度差,潜藏在地底深处的危险异兽,难以想象人类能在这场文明与自然的博弈中取得胜利。

杨凡望着窗外死寂的荒原,内心深处忽然涌现出一股辛酸的迷茫,他双眼失去焦距,咂了咂嘴,思考了许久,终于蹦出来一句蠢话。

“话说,你在你老家的人缘好像不咋地唉。”

说白了这家伙就是第一次出远门脑子短路了不想思考罢了。

“我有什么办法嘛?”夕云翻了个白眼,仰头抱怨道,“明明我老爹实验室里那些人都是正儿八经花了钱的,通过正规手续搞过来的死刑犯,其他城那群无良媒体还非要颠倒黑白,给我们陆城泼那些‘丧尽天良’‘反人类’‘非法实验’之类的脏水。”

“有一说一,虽然我们陆城的部分肉鸡的确有点来路不明,但他们也不能这样说胡话,搞得我们陆城人像电视上那些邪恶阵营的反派吧?你们说对吧?”

“...啊对对对。”

“而且我们做人体实验也是为了科学啊,像什么痛苦极限试验,生殖壁障撕裂实验什么的,虽然残忍,但那都是为了人类的未来,我们也很伟大的好吗?”

“嗯,你说的对。”

“还有那些无良媒体向启天司举报我们什么‘非法制造魔人’,那更是无稽之谈,首先,魔人这种生物只能在黑水星域内生存,其次,魔人这种存在有很多不确定性,它并不在我们陆城的研究名单内,最后,那只魔人是我娘从黑水星域给我寄来的生日礼物,和我爹的研究所根本没关系,我老爹早在二百年前就不造魔人那玩意儿了。”

“...”

狼懒得说什么,趴在窗户边上,枕着手臂,闭目养神。

他自打转生成人类之后就没用过心魂里的魔气,本来想得好好的,活个几十年,把人类的情报搜罗的差不多就回去,找艾露尔交接任务,没想到莉莉丝突然出现,给了她那么危险的一个任务。

“唉。”

这副皮囊很排斥突然从心魂内部涌出来的魔气,被莉莉丝呼唤出来的深渊本体在降临之后也一直蠢蠢欲动,恶魔的劣根性又好死不死被狼对宁云的恐惧勾了出来,说真的,狼现在的情况真的很糟糕。

都怪这个死而复生的怪物!

狼在心里怒吼着,但习惯性欺软怕硬的他,最终也只能再次给站在宁云旁边,一脸无辜的杨凡头上施了一个特级霉咒。

嘛,还是识时务好一点,拿杨凡凑活着撒撒气得了。

“啊,到了到了。”

只见前方无垠的戈壁终于出现一丝光点,沙暴和烈日终于到了尽头,杨凡眯起眼睛细看,随着飞艇加速,他终于看清了那道光点的原貌。

“哇...”

“好看吧。”

夕云得意洋洋地指着那座高塔上的猩红光球。

“这个星球上的每座城都有其独一无二的‘星’,陆城的星是我老爹浓缩了四百万个生命体的精魄,再灌注到一只黑水星域的s级魔人的头骨上制造的。”

“怎么样,帅不帅?”

“帅是挺帅的,只不过...算了,没啥。”

季清歌看着那个萦绕着无数怨魂的狰狞头骨,下意识想到了她和师傅以前旅游时遇到的那个食人部落。

这玩意儿真的能拿来当一个城市的象征吗?

“说起来,宁云啊。”季清歌忽然想到什么,回头问正在吃泡芙的宁云,“这个宁安酒店的宁...”

“对,是宁家的宁。”

宁云逛着星网,感受着软香的泡芙在嘴中炸裂,甜腻的奶油瞬间荡漾,想来再糟糕的心情也会被这种味道抚平,“我家开的,有问题吗?”

“没,就是我听说这个宁安酒店的豪华间自带温泉...”

“给你换,都换。”

“好耶!”

“宁云万岁!”

“大少爷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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