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打入逆子内部(1 / 2)
“太爷,这布场可不是能给小孩子闹着玩的,这是咱们柳家的心血,思元还小,哪里能经营得了呀。”大娘子慢条斯理地说着,可眼神还是有意无意地去探柳太爷。
“思元也不小了,该历练历练了,家里的产业远不止这些,给他一个布厂也不多。”柳太爷道。
“城西郊的染布厂如今已经步入正轨,可以给思元试试手,至于布厂,还是以后再看吧,毕竟祖上的基业。”大娘子把布厂拿得死死的。
“我不要。”柳思元放下酒盏,直接说道。
柳太爷很满意点点头,“就是,要个小染布厂做什么用,不要。”
“我是说,我都不要。”
柳思元话音刚落,他的亲戚都乐开了花。
这吃屎都使不上劲的废物,宁钰急得牙根痒痒,直接起身,“要,要要要。”
“这关你什么事?”还没等别人开口,柳思元这个没良心的反而先叛逆上了。这哪里是猪队友,这简直就是卧底,宁钰瞪了柳思元一眼,只能自己发起冲锋。
“当初,柳老爷在世的时候,将我纳进门,就是因为担心小公子,怕他吃不好穿不暖,让我照顾他,护他周全,他还是个孩子懂什么事?他哪里知道柴米油盐都是钱?
既然是柳老爷的遗愿,就没有什么好推辞的,多谢柳太爷,如今这进项也能让思元安心读书了。”
“读书还不如打死我,我不读。”
宁钰看着柳思元那张妈见打的脸,恨不能直接跳上去把他的嘴给缝上。
“你还小,大人说话,小孩少!插!嘴!”宁钰咬牙切齿让柳思元闭嘴。
“家里人说话,还轮不到一个妾室的份儿。”
“就是,都没进过柳家的门,真不害臊。”
“一个没妈的野种,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妾,笑死了。”刚才的笑死怪又开始说话了。
宁钰腹背受敌,但涉及到钱财她绝对不退让,只是敌众我寡到只有一人,她张了张嘴一时间不知道该和谁对着上了。
环顾四周,既然怼那就朝着一个人使劲,刚才的笑死怪,宁钰开口就道:
“没妈又怎样,人家有父亲,有爷疼,毕竟是柳家的血脉,是吧太爷,您记挂着思元,那这孩子就是有福之人……”
“对。”柳太爷立马接过话茬,可还是不自然地撇了一眼当家的大娘子,虽说是儿媳,可到底要仰仗人家母家,“是……是有福,那这……这布场就柳家先管着,利给思元,供他念书。”
虽说是退了一步,但这利润可是实打实拿到了,宁钰默默喝了一口茶,感觉身边的冷箭刷刷刷。
再看看柳思元那小子,没事的人一样,就知道吃。
“瞧她那个小人得志的样子,小门小户的东西,没见过世面一个布厂的利就够她八百辈子了。”
宁钰这口茶又差点倒上来,自己明明是担心被暗杀的苦瓜脸,怎么就小人得志了?
何况自己家里当初是什么身份,哪里会被一个布厂给拿捏,到底是如今境遇不同了。
这顿饭得得宁钰心焦,总算是吃完了,宁钰长舒一口气,万事大吉上了马车,刚坐定就看见对面这个坐着都比自己高一头的男人朝着自己拉脸。
“又生气啦?生气伤身体啊,会长皱纹的。”宁钰主动出击和柳思元说话。
谁知这小子连搭理一下都没有,反而朝着宁钰所在的空气白了一眼。
“哎哎哎!你这人有没有心啊?我今天做这些都是为了你,那布厂的利是进了你的手里,又不是进了狗肚子里!”虽然没什么差别,但是宁钰还是说道。
“我早就说了,我的事情不要你管!你以为你是谁。”
宁钰听了一点也没有恼,而是一脸慈母笑地说道:“哎哟,你啊,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刚才的情景之下,你还那样坚定地选择了我,我就一定会对你负责。”
宁钰还有很多的肺腑之言没有说出来,却听见柳思元竟然是一声冷笑。
在宁钰疑惑的眼神中,柳思元薄唇微启,只翘起一个戏谑的弧度,“你以为我选住别院,真是因为你待我不错?”
宁钰也完全不输,仰头直视柳思元的眼睛,丝毫没有半点慌乱地跟上:“怎么?不然呢?刚还说了,现在就不好意思承认了?”
“呵……”柳思元转头看向马车外,随口说道:“当初我爹花了那么多钱娶你,这钱可不能打水漂,我当然要跟着你,毕竟死者为大,我可不能让我死去的爹变成个十足十的冤种。”
“……”宁钰被噎得半晌说不出话来,眼看就要翻篇自己败阵,只能扔下一句,“哎哟,你可真是个大孝子,孝死了。”
说完,柳思元没有接话,依旧看着马车外面的光景,而宁钰却是越想心里越不得劲。
她想解释,她想告诉眼前这个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的男子,自己当初是因为家里的债走投无路才收了他爹爹的钱来做了妾,可……
她偷偷抬眼看着一副无所谓样子的柳思元,他是贵家公子,虽然在别院但一看就是被娇惯的,就像从前的自己一样,哪里理解这世上无数的不得已。
可自己却正是因为不得已才走到这一步的,罢了,也指望不上这个混账逆子共情,估计说完了也是让他耻笑的。
“那点钱算什么,我可是花容月貌的,陪了一个老头,这钱也不算多。”宁钰强行硬气,脑子里已经想好了柳思元嘲讽自己之后自己怎么接话了。
可等了一会儿,柳思元依旧是没有接话,宁钰抬眼看去,却见柳思元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哪有铁石心肠的人,他就是长了一张不招人待见的嘴罢了,宁钰心里想着。
别院里的日子依旧,宁钰隐隐感觉柳思元对自己的态度似乎是好一些了,至少,他没有主动找自己的麻烦,但是,不着调还是他柳思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