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庙小妖风大(1 / 2)

加入书签

男未婚女未嫁的情况下联系容易被人误会,但要是在男已婚女已嫁的情况下,会显得宽容一些。

毕竟这时候风气还是淳朴一些的!

苏潇潇故作叹息,“唉!我知道的!虽然可能有些影响,但不会是什么大事的!毕竟方远航他早就有对象了!

可能就是要处对象才跟我借这么多钱吧!”

苏潇潇有些茶言茶语。

她没太做过这种事,有些不熟练。

下次,下次一定更好!

“嗯?方远航有对象了?我没听他妈妈说过呀?”

陈红住在这街道不远处,平时跟方家也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他妈又是个好炫耀的,要是有对象了,八条街都能知道了!

“啊!你们不知道吗!我以为你们早就知道了!我是不是不应该说的?”苏潇潇故作惊讶。

“没事的,早晚都要知道的,这可是喜事。”

陈红有些幸灾乐祸,表情八卦的很。

早就看蔡春秀不顺眼了!

斤斤计较,惯会泼妇骂街!

平时蔡春秀跟说这说那的,非说她儿子肯定出息,还说什么要娶就娶个大学生,没想到她儿子转眼就背着她有了对象。

就是不知道这对象是不是大学生。

“对啊,这可是喜事。

他对象就是你们这条街的钟馨!平时关系可亲密了!

我这儿还有封方远航给她写的信,不知道谁给我夹在书里的,这两天收拾东西才看到。”

苏潇潇表情无奈,颇为无辜的说道。

说到这里,她就感觉有些理直气壮了,不带半分心虚的。

这信该说不说,写的怪令人不适的。

而且据她推测,应该是钟馨偷摸给原主塞进去的。

“我当时还以为是我的信,原来是钟馨的,看的我怪不好意思的。”怪恶心的。

陈红眉头一挑,她没有窥探别人隐私的喜好,但如果这不是隐私了,她倒是乐意多八卦八卦。

“是嘛,我先给你保管着,过会儿我去问问蔡春秀!然后让她把钱给你还了!”

陈红大手一挥,把这事包揽下来。

这事本来就算是她的职责范围,又有她看不顺眼的人,自然是要积极点的!

小两百的钱,虽然有些多,对于方家来说也算出的起。

这事还是挺简单的!

“行,谢谢陈主任!陈主任您真是个大好人!我一定要给你们妇联写封感谢信,再给您送锦旗,好好感谢您!”苏潇潇连忙起身鞠躬,感激涕零的说道。

这事儿陈红要是真能全解决,她真给她写感谢信,再来个锦旗!

人生在世,不过名财两字。陈红年轻,吃喝不愁,就好个名声。

这一听心里更是美滋滋,感谢信!锦旗!这可是显名声的好事!

她就爱这个!

陈红连忙走近苏潇潇,拉着她的手,故作严肃,防止自己的得意被看出来,“咳咳!不要张扬!低调点!这事,我一定会秉公守法,该怎么样就怎么样!绝对不会包庇他们!也不会偏向任何人!

你先回去吧!明天再过来,到时候我让蔡春秀把钱凑齐还给你!”

苏潇潇闻言自然是一脸千恩万谢的样子,“好的!真是谢谢您了!”

“对了,一共是四百块钱,麻烦您到时候传达到位。”

“咳咳,多少?!”陈红刚喝了口水,闻言更是呛声道。

苏潇潇疑惑的看着她,表情十分无辜,仿佛在问她为什么惊讶。

“四百啊!我这还是少算了很多的,就是怕他家给不起。毕竟他一直在外面说他家穷,他妈妈不让做这不让做那的。

我那支英雄钢笔是爸妈给我买的,价格就一百五,里面刻了我的名字,您可以查一下。

我那些糕点零食都是很贵的,您要是不信可以找你们街道的于颖问一下,在高中的时候她的座位离我们不远,或者随便找个人问问也行。”

这英雄钢笔还是她之后想起来的。

本来不算钢笔她就准备收这渣男四百,毕竟原主的那些零食确实值这个价。

但别人是不认的!

刚好她想起来原主还有个钢笔,就给算进去了。

而且她还没有给这渣男涨价。

这样一想,她可真是个大好人!

苏潇潇暗戳戳的想着,不禁上扬了嘴角。

陈红拿出手帕擦擦嘴角,转头回到座位,低头摩挲这些借条,“行,你先回去吧!”

“如果是真的……这钱也不一定会全部拿到,明天你再过来吧!”斟酌着话语。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