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熟悉的感觉(2 / 2)
如果李明回来的话,找不到郑开的情况下,一定会大肆破坏这三间教室,就像是之前的医务室。
这是好消息。
既然李明没有回来,那郑开几乎没有生命威胁。
教室的角落里,郑开的身形有些消瘦,隐藏在黑暗中,更加不容易被人发现。
下一秒,郑开站起身来。
“先尝试做一下特殊任务。”
读写智慧班里的特殊任务是在黑板上写出和圆圆关系最好的三个孩子的名字。
郑开没有丝毫迟疑,径直走到正前方的黑板前,想要拿起粉笔。
手指探入粉笔盒的一瞬间,郑开愣住了,眼神中涌上不敢相信。
“粉笔呢?”
“让我在黑板上写字,怎么不给我粉笔?”
郑开直接傻了。
二十多年前的黑板很朴实无华,黑色底板,用白色粉笔头写字。
郑开拿起粉笔盒的那一刻,他的大脑就告诉他,里面是空的。
紧接着,郑开绕着整个读写智慧班找了一圈,没有。
甚至郑开还去美术兴趣间和音乐育儿室看了一眼,都没有找到粉笔。
站在黑板前,郑开陷入了沉思。
其实在黑板上写字,不一定非要用到粉笔。
最简单的方法,用血。
郑开犹豫了很久,放弃了用自己血的打算。
肉瘤的血很多,可以用肉瘤的。
相信肉瘤会答应的!
大家都是朋友,借用一点血很正常。
郑开抬步朝教室外走去,目的地很明确,就是南边二层楼的玩具存放室。
外面的灰雾依旧不浓不淡。
这股雾气似乎只有在靠近二层楼的范围内,才会变得格外墨黑和冰冷。
有【寻宝】的帮助,郑开现在完全不需要视力不佳的问题。
在他眼中,
这一层灰蒙蒙的雾就像是水煮沸升腾起来的气,没有一点吓人的地方。
刚走进灰雾中,
郑开停下了脚步。
一股熟悉的凉意从郑开的后背冒了出来。
郑开往前走了几步,不着痕迹的把血痂面具和染血的手术刀从仓库里拿了出来。
灰雾对郑开视线的遮挡影响已经非常低了。
背后的凉意很清晰。
郑开没有着急回头看,而是先把血痂面具戴在脸上。
其实郑开的身上还有伤。
他之前被李明从后面捅了一刀,那一刀甚至贯穿了他的身体。
在吃过一些熟肉之后,腹部伤口的血肉就像是细微的触手,一根根从完好的血肉中滋生,缝合在一起。
虽然伤口愈合了不少,但疼痛感还是很强烈。
血痂面具戴在脸上的一瞬间,这种疼痛感快速的消退,力量上的充沛感随之而来。
有人跟在郑开的身后。
而且这个人,郑开很熟悉。
郑开手中的手术刀反握,刀身垂在身后,令人惊惧的寒意反哺给郑开,让郑开的气息更像是诡物。
一抹红光从郑开的眼眸中闪过。
比起第一次,郑开现在的心情可以说无比的平静,甚至隐隐有些兴奋。
“老朋友了。”
“第二次见面,你的套路和之前一样,没有新意。”
郑开轻声呢喃。
话中的语气荡开了身前的灰雾,但没有传到身后那个人的耳朵里。
身后那人似乎感觉到郑开发现她了,气息骤然间变得腥臭了起来。
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在灰雾中食血吞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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