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四 帝国西陲,群星闪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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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贾诩,刘备是欣赏的。

        不单单是因为他的名气,更因为他实际展现出来的机敏和军事才能,使得他在军事方面日渐成为刘备重要的助力。

        而他所积攒的人生阅历以及不惮以最坏的心思揣测旁人的思维模式,更使得他能为刘备在政治场上的一些决策打上必要的补丁。

        所以刘备想要接纳他进入核心圈子,询问他的意见,问问他是不是愿意进入这个圈子。

        而这对曾经的老雒漂贾诩来说,不亚于一次灵魂意义上的救赎。

        或者说,是一步登天。

        在雒阳,没人要他。

        回老家的路上,几乎死掉。

        回到老家之后,又是无所事事的那么些年,他的精神几乎快要死掉了,快要死在凉州的凄风苦雨之中了。

        然后刘备来了,他心中的太阳来了,把他身上的寒意给驱散了。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面对浑身闪着温暖光芒的刘备,贾诩抿着嘴唇默不作声,忽然,他郑重的下拜,给刘备叩首,然后抽出匕首在自己的三根手指上划了一道口子,用血在脸上抹了两下

        “诩身无长物,别无他用,得君侯看重,感激不尽,唯有用性命回报君侯,方不负君侯恩德,如有悖逆,诩必将曝尸荒野,被野狗分食!”

        这具备凉州特色的行为给刘备很新奇的观感。

        他立刻蹲下身子抽出布巾,给贾诩包扎伤口,又握住了贾诩的手。

        “有你这句话,我就有了把性命托付给你的信心了,文和,终此一世,你不负我,我不负伱。”

        贾诩咬着嘴唇浑身微微发抖,泪水夺眶而出。

        他发誓,这一刻开始,他有了为刘备效死的心。

        看到这一幕,众人不胜感慨。

        不过韩浩忽然觉得不爽,忽然觉得有种被贾诩超越的感觉,明明他比贾诩的资历要深厚,怎么能输给贾诩呢?

        于是他心一横,站起来走到刘备身边,果断下拜,然后咬破自己的手指,用血在自己的脸上划了一道血印子。

        “君侯的恩德,如海一般深,今生今世,浩愿追随君侯,绝不背弃,有违此血誓,天人共戮!”

        刘备还没反应过来,韩浩的这一举动又让阮瑀感到不爽。

        我的偶像,我还没发血誓,你就来了?

        你这是不给我面子啊!

        我只是刚才没有反应过来而已,你居然敢抢在我前面?

        阮瑀立刻走到刘备面前下拜,毫不犹豫的咬破大拇指,忍着剧痛在脸上画了两道血印子。

        “君侯的恩德,瑀无以为报,只能以性命相报!苍天在上,瑀若有悖逆君侯之举,请天降雷罚,使我身形俱灭,化作齑粉!”

        刘备无语地看着阮瑀,感觉情况有点不对劲。

        我要是再不阻止你们,你们是不是决定排队咬手指发血誓了?

        这很凉州!

        但是这没啥必要啊!

        我还担心你们得破伤风呢!

        于是当刘备看到尹达一脸坚定的站起来的时候,他便眼疾手快的上前一把抓住了尹达的手腕。

        “停,停,停,你们的意志我都知道了,你们的心意,我也了解了,咬破手指大可不必,挺疼的,还有受伤的风险,别这样,我们之间心意相通,不要这样的誓言也可以。”

        尹达眨了眨眼睛,又看了看阮瑀等三人,感觉不行。

        然后他劈手从贾诩手上夺过匕首,对着手指划了一刀,出血了。

        “尹达不才,蒙君侯不弃,愿为君侯效死,以此明志!有违此誓,天人共戮!”

        好家伙,这是真的拦不住了。

        尹达之后,这帮庶务部的家伙们一个接一个给自己放血,发血誓,好像生怕刘备怀疑他们的忠诚从而不带他们玩了似的。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盖勋感觉这一次他不能再落后了,既然决定跟随刘备,把宝全给押上去,一点点血又有什么所谓呢?

        盖勋立刻给自己放血。

        “君侯对凉州、对盖氏的恩遇,勋无以为报,只能赌上自己的性命,为君侯效力,如有悖逆,人神共愤!天人共戮!”

        阎忠和阎温一看自己落后了,二话不说张嘴就咬手指给自己放血,凉州人的狠劲儿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他们也要表忠心。

        他们虽然是盖勋推荐的,但是刘备给了他们那么多好处,那么给他们面子,带着他们一起玩,如果不能回应刘备的心意,未免太不给刘备面子了。

        万一刘备生气不带他们玩了,那可怎么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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