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陈王(1 / 2)

加入书签

齐应芷定定看着楚天舒。

“谢谢。”齐应芷松了一口气,面色也不再是冰冷的。

楚天舒笑笑:“六小姐,我其实有些好奇。”

齐应芷微微一笑。

这个表情在她身上是很少见的。

楚天舒有些惊奇。

“婚约是早些年府里定下来的。”齐应芷说道。

楚天舒摇头:“我对于六小姐的婚约不感兴趣。”

“我好奇的是,六小姐,这次的事情,你打算如何处理?”

“什么如何处理?”齐应芷皱眉。

“六小姐,真的做好袖手旁观的打算了吗?”楚天舒问道。

“这与你无关。”齐应芷脸色又冷。

楚天舒点头:“是啊,我想要关心的也不是这个。”

“我担心的是,若是六小姐最后还是帮她,之后与秦少爷一起,离开了王府了,那我脱籍的事情……”

“你比雏风还不会说话。”齐应芷不悦:“安心为我办事,离开王府的事情,我既然答应了你,就一定会为你办到。”

以前,一般的家奴是可以攒钱,然后向自己的主家购买自己的卖身契,从而达到凭借自己的努力脱离奴籍的。

但十几年前这个路子就断绝了。

十几年前的一条新法律规定了,奴才本身属于主家的财产。

所以奴才们的钱,本质上也是主人家的钱。

你怎么能用主人的钱向主人购买主人的财产呢?

这个法律,原本是用来限制大云朝境内的黑人的。

如今,楚天舒也享受到了这种无差别的打击。

因着有这个规定,所以齐应芷其实并不害怕楚天舒不帮她——短时间内,就算楚天舒有能耐,他也没办法找到第二个愿意帮他脱离奴籍的人。

他手里的几百块钱,在价值上,肯定是足够买他自己的自由身的。

可是他却不能正大光明的拿出来。

哪怕钱的来路很正,他都不能拿出来。

因为按照对奴的财产厘定,他的钱,本质上,还是王府的钱,还是王府的主人们的钱。

这些东西,楚天舒也是这两天才知道。

结合了这一条法律,楚天舒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之前自己用方案、用计策跟齐应芷讨要好处时候,她总是如此大方了。

——她根本就不怕自己拿了那么多钱,给自己买一个自由身。

自己有再多的钱,也买不来自己的自由身!

“六小姐的话,我是信得过的。”楚天舒起身。

……

齐应芷或许是愿意信守诺言的。

这个人对待她弟弟极好,对待心怀不轨的闺蜜,也因着心里念了一份感情而不愿意拒绝,这也是她重情重义的表现。

按说应当是个外冷内热的好人。

但很可惜,这些都是对她本阶级的人的。

一个少女,她的笑脸可以给她男朋友看;却绝不会给一个她瞧不上的人看。

楚天舒这个比她阶级身份低的人,是否能够得到她的“笑脸”,这是未知之数。

所以楚天舒觉得,自己不能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脱籍的事情,除了齐应芷这边,还应当要考虑另外的路子。

还有就是——要设法弄清楚自己入府那天,自己跪了的那些人的身份。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