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仙门篇:白衣仗剑世无双 第122章 公子最喜欢哪里?(1 / 2)
林萧和陈情并没有待多久,第二天就告别众人离开平安镇。裴果果吵着闹着,非要跟着一起,林萧被磨得没脾气,只好带上她和大黄。
临行前,林萧特意叫来白泽,嘱咐道:“平日修行切不可懈怠。”
“嗯,二师兄放心,我知晓。”白泽说道。
林萧看着白泽,似乎想说什么,却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拍了拍少年的肩膀,带着一行人离开平安镇。
林萧前脚刚走,后脚风翎儿就回来了。
这下好了,风翎儿一回来,余幼薇就被看得死死的,白泽一连几天都跟她说不上一句话,可把他憋坏了。
这几天,每天夜里,龙叔都要找他练剑。
白泽跟着虚心学习,短短几天,对《黄龙剑经》的领悟,的确有所精进。
那日侯府之乱,白泽不告而别,姜维后来才回到平安镇,却对此事绝口不提,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他不提,白泽自然也不多说,两人就这么心照不宣,将这事儿得过且过了。
正当几个人闲得慌时,苏问突然跑来了平安镇。
不仅是他,梦蝶峰的唐知之也被苏问给拐了过来。
这下白泽乐了。
前几天姜维刚看完他的笑话,所谓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这不,终于轮到他翻身做主人,开始看姜维和唐知之的好戏了。
要不是人都在场,白泽恨不得抱住苏问转圈圈,大喊一声:“干得漂亮”!
悦来客栈又热闹起来。
原因无他,白泽和苏问一直都不对付。每天两人一碰面,就那是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大有撸起袖子干一架的架势。
这天夜里,白泽和龙叔照例学剑,结束之后龙叔径直走开,白泽百无聊奈,就枕着墨玉躺在客栈屋顶看星星。
银河浩荡,朗月当空,令他忍不住诗兴大发。
“晨钟暮鼓,岁月何偷?
逝水迢迢,年华可休?
银汉星渡,林间木秀。
阊阖冥冥,春蕾终旧。”
少年枕剑吟诗,丝毫不察有人踏月而来,就在屋顶的另一边,悄悄地看着他。
“松岗劲吹,何谓无有?
蔷薇湮灭,猛虎回头。
如烟如海,紫海泛舟。
青天揽月,人间仙留!”
余幼薇静静听着,白泽这才发现有人前来,侧首一看,却见是余幼薇,当下欣喜道:“你怎么来啦?”
“被公子的才华引来的。”余幼薇轻笑起来,走到白泽身边,捋了捋留仙裙摆,坐在少年身旁,乖乖巧巧的,“青天揽月,人间仙留。倒是好诗,让我想起李牧之的那首诗。”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两人同时开口,相视一眼,都是笑了起来。
“公子有剑仙之志?”余幼薇好奇地问他。
“很小的时候,我就立志要成为九州新的剑仙。”白泽笑道,可笑着笑着,神情就落寞起来,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人,沉声,“那时候其实我并不清楚剑仙二字意味着什么,只知晓剑仙是这九州最厉害的剑修。我一直听人说我师尊很厉害,有一天我就告诉他,我说老头子,我总有一天要在剑道上超过你。”
余幼薇安静地听着。
“我师父很不屑,对我说就你?”白泽又笑,可笑意不见眼底,“我不服气,理直气壮,对他说怎么啦老头子,你看不起我?他只是笑,对我说老子是天下第二,要想超过老子,你小子还差点功夫。”
余幼薇噗嗤一笑,“剑皇前辈很有趣。”
“我就不信啦。”白泽说道,“我说老头子你吹什么牛皮,就你也能算是天下第二?天下第二整天带着小爷偷人家地里的萝卜啃,被主人家的狼狗追得跑出三里地?草鞋都跑没了!”
余幼薇咯咯直笑,好奇地问:“你们为什么要偷人家地里的萝卜呀?”
“饿呗!”白泽瞅了她一眼,“我可不像你,小时候锦衣玉食的。我小时候跟我师父天天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饿狠了别说去偷人家地里的萝卜啃,树皮我也啃过。那时候惨的,混得连乞丐都不如。”
余幼薇的目光忽然落寞起来。
“你怎么就这么肯定,我小时候就锦衣玉食了呢?”余幼薇问他。
“你看我。”白泽伸出双手,掌心满是粗茧,“你别看我没多黑,那跟我的体质有关系。每到夏天我都晒得跟黑狗一样,冬天就能白起来。可就是这样,我的肤色也是偏小麦色的。你不一样,你那双手能捏出水来,皮肤白得像玉,小时候哪能吃过苦?”
“你说是就是吧。”余幼薇轻笑,又问他,“后来呢?”
“后来我就跟他打赌,我说老头子你等着,等我长大了,你就是天下第三。我师父哈哈大笑,拍了拍我的头,说那他也是天下第一。”白泽笑道,“我不服气,问他我是天下第一,你怎么也是天下第一?老头子只是笑,说因为天下第一是他教出来的啊。”
“剑皇前辈是位令人敬佩的人。”余幼薇说,“你能遇见他,真好。”
“嗯。”白泽说道,看着漫天星河,“他是顶好顶好的人。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我没爹没娘,老头子对我说全村的人在我还是个小娃娃时,就死完了。”
“怎么回事?”余幼薇轻声询问。
“厉天行。”白泽说道,“南域魔乱里的那个大魔头,就是他杀了慕圣村除了我之外所有的人。”
余幼薇心里一颤。
“他真该死。”白泽说,“如果不是他,我师父也不会离我而去。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究竟在哪,甚至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