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大整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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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冗余的胥吏、差役,实行精兵简政。在现有基础上,削减四分之一的官吏员额。总体上,一县官吏总数,大县只保留一千员额,小县只保留五百个员额。

县级以上军政府、都察院、大理院,每年都要对所属官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官吏的俸禄。

满清官员腐败,与俸禄太低不无关系。雍正以前,从一品的总督年俸仅有180两白银。这180两银子要养活总督一家子人、仆役、幕僚等,完全就是杯水车薪。

为此,官员又巧立名目,想方设法增收,在俸禄之外增加恩禄、养廉银等。如左宗棠担任陕甘总督时,每年养廉银就有两万两白银。

越国引入现代预算制度,政府各项开支都列有会计科目,各级官吏无需再“花私钱办公事”。

若没有其他杂项开支,总督年俸180两白银完全是够用的。越国在现有工资基础上,普遍为官员提高薪水四分之一以上。最低一级科员,入职第一年,即有四元法币的月薪,堪称是高薪了。

第三,要消除官员队伍中的杂音,克服宗派山头,保持团结如一。

必要的争执、讨论是有益于发扬民主,有益于团结一致,有益于集思广益的。但是,越国的领袖只有一个,那就是杨烜。越国的纲领也只有一个,所有官员都要坚定奉行、坚决维护。

只要是越王府通过的决议,下级军政各部门都要无条件的遵守、无条件的奉行。若有意见建议,要通过正常渠道,通过合法程序向上反映,不应发出牢骚怪话,影响团结。

越国官员出身复杂,有天地会党,也有传统官吏,有广东、广西人,也有四川、交趾人。为保证军令政令的统一,必须坚决消灭这种宗派山头,坚持五湖四海的用人原则。

第四,要控制打击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历史经验表明,开展大整肃运动容易搞过头,容易伤及无辜,容易扩大打击面,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为此,杨烜特意强调,决不能滥杀无辜,决不能借机打击异己,决不能压制正确的意见建议。

若在整肃运动中发现犯罪问题,必须移交法院,经法院审判、律师辩护后,方能定罪。

为防止运动过火,越王府将派出巡视小组,对开展运动的军队、政府、学校、企业进行巡视,及时纠偏纠错。

若有人认为组织处置不公,可以向上级组织申诉,也可以向巡视小组反应问题。

对于运动中发现的犯了错误的个人,要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帮助他们认清错误、积极纠正错误。

对待可能犯错的同志,不能含糊敷衍,不能似是而非,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能让同志带着思想包袱干工作。

处理犯了错误的个人,要慎之又慎,小错以教育帮带为主,大错要移交司法机关,经法院审判后方可定罪。

半年后,越国将东征闽浙。在此之前,各级军政机构要珍惜时间,利用半年时间完成大整肃运动,为越国东征闽浙、统一东南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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