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名垂青史?(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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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福贵松了口气,接过她递过来的纸,上面是毛熊最常见的单词,后面有对应的汉语意思。

    徐福贵点头答应下来,卡戴莎踩着长靴,扭着屁股离开后,留下一群躁动不安的小伙儿。

    “我递个天娘,外国女人都长这个样儿?这特么也太.太大了。”回到座位,段兴国咽了口口水,兴奋道。

    田柱瞥了他一眼,小声道:“二哥,我们村里发情的狗和你现在差不多。”

    段兴国掐着他的脖子,“老田,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田柱连忙求饶,段兴国这才放过他,然后段兴国搂着徐福贵的肩膀,“老徐,刚才卡戴莎老师给你说啥?”

    徐福贵摇头,扬了扬手里的纸,“没说啥,老师让我把单词抄在黑板上,你们谁粉笔字写的好?”

    “老田呀,他子写的这么好,粉笔字肯定也不差。”孙知文说道。

    田柱抬起头,窘迫道:“我没写过粉笔字。”

    徐福贵将纸递给他,“没事儿,就当帮我忙了。”

    田柱这才点头,那张纸朝讲台走去,拿着粉笔认真的写了起来。

    不得不说,这小子写字是真好看,哪怕是粉笔字,适应了站着写字以后,写出来的字同样让人赏心悦目。

    上午只有两节课,最后一节课是所谓的自习。

    徐福贵一开始不知道自习是啥意思,后来听孙知文解释,才知道是自己学习。

    他想了想,干脆将黑板上的毛熊单词全部强行记忆,还好,他的记忆里确实不错,死记硬背对他来说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黑板上的毛熊单词背完以后,他又将周为民发的伟人书籍看了一遍。

    中午吃饭,他们拿上各自的饭碗,三五结群朝食堂走去。

    徐福贵拿着的是一个银色的铝制饭盒,在洋货铺买的,花了他不少钱,大部分人用的都是这种铝制饭盒。

    食堂的饭菜还算不错,虽然没有肉,但是放的有猪肉,混着米饭吃特别香。

    吃完午饭,午休以后,下午继续上课。

    第一节是体能训练课,老师让大家跑步锻炼身体,随后便是自由活动。

    “老大,老田,打球去啊,学校居然有篮球。”段兴国兴冲冲的跑过来,手里拿着一个棕色皮球。

    徐福贵不好意思的闹闹后脑勺,“我不会打篮球。”

    在这之前,他甚至都不知道篮球这个东西,刚来学校他还好奇操场上的四个架子是什么东西。

    田柱同样道:“我也不会打篮球。”

    “害,这有啥,很简单,我们教你。”

    他们班会打篮球的并不多,段兴国和孙知文算是两个,徐福贵和田柱跟着他们打,其他人也慢慢加入进来。

    老实说,他并没感觉篮球有什么好玩的,不就是在规则范围内,把篮球投进篮筐里吗。

    不过为了融入团体,他还是耐着性子和他们一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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