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四十六章 会做饭的楼子凌(1 / 2)
“干嘛?你不是给我了吗?”
“快拿出来,还给我!要出人命了!”
bella不情不愿的转身,去了自己的卧室,拿了一个小盒子出来:“在这儿呢,我都还没舍得戴。”
她是真的喜欢青金石的颜色,洛飞扬送了她以后,她还特意空出一个首饰盒,用来保存手串。
洛飞扬大喜,一把抢过去,打开盒子一看,他哥的那条青金石手串就静静的躺在那里,完好无损。
他猛地抱住bella,在她脸上“啵”的亲了一下:“真是个好姑娘,我就知道你肯定留着!回头小爷我请你吃饭,今天没空,先走了!”
洛飞扬急匆匆的离开了,bella擦擦脸上的口水,气的直跺脚:“小气鬼,送人了的东西大半夜的还来要回去!”
洛飞掠第二天果然就回美国了,跟他一起回来的,还有楼若菲一家人。
马上就要订婚了,他提前把楼家人都接来了。
订婚是大事,洛飞掠直接送了未婚妻一栋别墅,作为订婚礼物。
楼家一家四口来了之后,就住在了洛飞掠送的别墅里。
洛飞掠今年二十七岁,成熟稳重,细心周全,把楼家人安排的十分稳妥,楼名扬很满意这个准女婿。
准确来说,洛飞掠这个人,是楼名扬替女儿挑的。
两个人见面的方式也非常的传统:相亲。
洛家家大业大,洛家老爷子洛启川白手起家,在北美打下了一片基业,他的两个儿子,洛刚和洛毅,一个分管电商业务,一个分管电子科技业务。<>
楼名扬与洛刚曾经是大学同学,后来楼家的体育用品与洛家的电商合作,两个人的关系也就从同学变成了合作伙伴。
楼名扬的为人,洛刚比任何人都清楚,他不止一次的提出,想要让楼若菲当自己的儿媳妇,只可惜楼名扬一直都觉得洛飞掠太花心,女儿本分端庄,担心以后的生活不会幸福,所以一直没有答应。
楼名扬最先看中的人,其实是木森。
只可惜楼若菲与木森有缘无分,到头来只能做普通朋友。
直到洛飞掠开始接手洛家的公司,在业务上跟楼名扬有了更深的接触,让楼名扬看到了他身上的沉稳、认真,才同意让楼若菲跟他见面。
没想到见面之后,洛飞掠一发不可收拾,他不但改了花心的毛病,只围着楼若菲一个人转,而且工作更用心,更加重视跟楼家的合作。
楼若菲看起来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可是实际上,她骨子里跟楼子凌一样,非常的慢热,很难接受一个人走进她的内心。
她看起来又是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大家闺秀模样,追她需要特别厚脸皮才行。
而洛飞掠恰好脸皮特别厚,他恋爱经验简直可以写成一本书,喜欢上楼若菲以后就从没有放弃过追求她,各种方法都用上了。
楼若菲现在,已经习惯洛飞掠的存在了。
她的父母对这门亲事都很满意,或许唯一一个觉得不好的,就是楼子凌了。
楼子凌嫌弃洛家两兄弟都太嚣张跋扈了!
每次见到未来的姐夫,他的脸色都是冰冷的,所以一般情况下,楼子凌都会被父母赶出家门,免得他跟洛飞掠打
起来。<>
来了美国之后,洛飞掠除了回家一趟,然后所有的时间都呆在了他送给楼若菲的那栋别墅里。
所以,楼子凌又被赶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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