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 书生境·阿水(2 / 2)
比如好吃懒做,如果不节制,无限制放纵食欲,最后肯定会发生不好的结果。
包括性,包括一些其他的本能也是如此,欲壑难填。
这种本能欲望不仅仅会对自身造成伤害,甚至还会影响他人,所以是需要明令禁止和控制的。
所以,一开始就需要告诉非人族的得道者,何为人族王法。
甚至于除了宁采臣这种情况,还有针对大水牛阿水这种情况的。
“《大魏律·妖规》:凡开启灵智者可至当地县令处登记入册,有人族之权,脱离牲畜禽兽之属,入族妖族。”
“你已从牛蜕变为牛妖,自然可以去登记入册,若你同族也蜕变为妖族,自然也不能有人吃他肉喝他血,即使没有诞生灵智,也可以用钱财买回自己同族。”
强大的第四境气势扑面,但是林柯依旧没有着急斩妖,而是想问清楚缘由。
“钱财,我为何要钱财才能买回我自己的同族?凭什么?”阿水的声音虽然平静,但是充满了恨意。
林柯闻言摇了摇头:“你让别人辛辛苦苦养大一头牛,然后要无偿交给你?这是在破坏规则。”
对于人家农户来说,从一个母牛刚刚产下的崽子里买一只回家,养大了牵去府城卖,卖了家里才能有钱,才能用这些钱或是买米买面,或是看病买药。
你要让人家帮你无偿养大一头牛,然后又无偿交出来?这肯定是不对的。
“你学你老师的公羊儒道,并未学到精髓。”
林柯叹气:
“你不给人钱,就想白白从人处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有何道理?
你本是人族家中所养水牛,人族法律规定你可以因为得灵智而直接获得自由身已是优待,又怎能让你那些只有灵性无有灵智的同族也获得优待?”
“若你这般说,一来二去,那岂非天下牛属皆需要自由身?岂非天下妖族也需自由身?那我们也别吃草吃肉了,所有生命皆饮那冬日中西北刮来的大风即可。”
说实话,对于妖族的这种政策已经算够好了。
如果是奴隶制没有废除的时候,人族自己都没有这样的好事,一人为奴为仆则终生为奴为仆,不存在某种法律专门为了优待而优待。
要是换个杀心重的帝王,估计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开启一个灵智杀一个,开启一双杀一双。
“我早已知晓这一切。”
阿水的声音依旧平静如渊,多年的隐忍,让他从当初单纯的愤怒变成了如今的执念。
“我知晓,那些亲眷乃是在我开启灵智之前被杀,无可挽回。”
“我也知晓,人族待天下妖族不薄,今天下有道之妖皆知其中因果,承认自己先祖曾经之错,也愿共尊如今之法。”
“然……”
“然而……”
阿水一双眼睛陡然变得有些通红:
“我之双亲被人斩杀吃肉,我再如何告诉自己事出有因,我再如何告诫自己双亲浑浑噩噩有灵无智,也无法忘怀那些异族口啖我双亲血肉之景!”
“大不了舍这一身肉胎,还以我母生育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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