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报业的发展(1 / 2)

加入书签

而对报业来说,获得利润的方式并不只有销售报纸这一条路,除了纯粹的报纸售卖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收入来源,就是广告收入。

当一份报纸被大众所接受,他的销量提升上来之后,就会有很多的企业到这个报纸上面去投放广告。

而这笔广告费就是这家报社的另外一笔收入,甚至很多时候,一家报社的广告板块已经超过了内容板块。

所以,广告收入也是报社利润当中的重要来源。

而报纸的重要发展也是报社利润提升的重要因素!

民国成立初期,在全国范围内迎来了中国近代史上又一个办报活动的高潮。民国初年新闻事业大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就是旧的禁令的废除,民国建立之处,废除了很多封建时代的残留禁令,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对新闻业的禁令。

要知道在以前的封建社会,对于舆论的控制一直都掌握在皇权手中。

而这些禁令的非处,也给新闻业的发展提供了新鲜的土壤。

第二个是建立了新的自由新闻法律体系!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以孙先生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立即通过立法手段建立起与西方先进国家接轨的自由新闻体制,保障人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权利。

一是将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载入国家的根本大法之中;二是颁布有利于新闻事业发展的法律、法令,促进新闻事业的繁荣。

这些法律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新闻行业的准则,同时也保障了新闻行业从业者的权力。

对于新闻行业出现更多的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点是革命党对新闻自由的保护和推动!

在辛亥革命进行中和中华民国成立后,取得胜利的革命党立刻在其控制的地区,按照言论出版自由的理念,建立起自由新闻体制。

戈先生曾经说过“言论自由,为报界切肤之问题,此问题不解决,则报纸绝无发展之机会”。

自由主义者穆勒也曾言,“自由绝不以放弃自由为代价。”

绝对的自由必然会导致绝对的不自由,会出现强者对弱者的剥削,这种剥削不止体现在物质上,在精神世界里也森然存在着这种混乱的秩序,弱者悄然堕落,强者自然超脱。

所以,规范报纸出版的自由权力,以及给出这个自由的范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第四点是民国“暂行报律”事件的影响!

1912年3月2日,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针对《大清报律》废止后报刊出版无章可循的状况,由内务部参事草拟了一个简单的条例《中华民国暂行报律》。

同新闻界约法三章:一是报刊出版须登记注册,否则不准发行;二是流言煽惑,关于共和国体有破坏弊害者,停止其出版,发行人和编辑人并坐惩罚;三是调查失实,污毁个人名誉者,经被污毁人提出诉讼,应得处罚。

该条例遭到了上海新闻界的一致反对。

对此,孙先生接受了新闻界的反对意见,下令取消了该报律,此举加深了人们对言论出版自由的认同。

第五点是国人与业界对报刊和报人的期待逐渐提高,大家对于新闻从业者的态度也越来越好,群众对他们的社会属性的认知也有所改变。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