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六章 汉律在进步(1 / 2)
长乐宫,温室殿
殿内公卿大臣齐聚,所有人的脸色都很红润,看的出来他们在为某件事争辩。
众人争辩的并不是什么国家大事,而是大汉内史治下郿县的一桩杀人案。
郿县范阳乡河边有两户寡妇人家,赵家殷实但其儿子顽劣,章家贫寒但其儿子孝敬。
一日赵母与章母同在河边洗衣服,章母夸赞自家儿子对自己有多孝顺,赵母嘴上夸赞着章母的儿子章南,心中却升起了对自家顽劣儿子赵郝的不满。
赵母回到家以后,对于赵郝一顿教训,使其向章南学习,不要整日在外游玩,懂得孝敬老人。
这使得赵郝怀恨在心,趁着章南外出砍柴之际,冲入章家,对于章母进行辱骂和殴打,以泄心头之恨。
章母因而一病不起,仅过了半个月就离开了人世。章南悲痛欲绝,想要以怨抱怨,杀了赵郝替家母报仇。
但又考虑到赵母年岁已高,若是杀了赵郝,无人赡养赵母,于心不忍。
于是忍气吞声,每日勤加锻炼,等赵母离世以后,章南方持斧头砍死赵郝,用赵郝头颅祭奠亡母。
随后其请人将自己捆绑,主动来到县衙门投案认罪,并讲明自己的杀人动力。
大汉以孝治天下,鼓励孝行。刘襄又多次颁布诏书严禁地方官吏以严刑逼民认罪,避免出现冤假错案。
这件涉及律法和道义的案件使得郿县县令不知该如何处理,只能向内史衙门上禀,内史栾布又将此案移交廷尉府,廷尉田叔乃请求刘襄圣裁。
由于此“辱母案”不同于一般的杀人案,刘襄也不好直接下定论,乃召集公卿大臣商议。
“陛下,臣以为章南无罪。其一章母之死归根到底是赵郝的辱打所致,赵郝之罪行本就应处以死刑,章南此举乃是代官府而为。”
“其二章南是在赵母被安葬以后,才杀死赵郝,可见其深明大义,颇有圣贤之风。若是杀了章南,就是朝廷的人才损失。”内史栾布恭声说道。
栾布也干过血亲复仇的事情,当初秦末混乱,栾布曾被贩卖到了边境地区,而栾布就因为替主人家报仇而获得了当时的燕国将领臧荼的重视。
自然而然的想要替为母报仇的章南开脱罪名,毕竟自己就干过杀人复仇的事情。
“陛下,《礼记》曰: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孟夫子曰: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
“章南杀人事出有因,因亲报仇乃是符合天道大义的。臣认为章南不仅应该无罪释放,还要对其行为予以表彰。”窦婴恭声道。
窦婴好儒,但其并不是腐儒,学的是大复仇主义的公羊学派,加之章南之举符合儒家的孝道,他也是极力为章南开脱。
“糊涂!内史与盐铁都尉怎能为章南开脱呢!当初高皇帝入关中,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就有‘杀人者偿命’的规定。此后我大汉建立以后,萧相国便将此条写入律法。”
“我大汉律法既然规定了如何处理杀人者,就该如何处理杀人者。今日若是因为孝道之名而宽恕章南无罪,他日就有人敢铤而走险杀人,再以今日之例而开脱。”
“陛下明察,律法面前无私情,若章南不死,则天下受弊之。”太学祭酒张恢恭敬道。
张恢是当今世上的法家巨子,故而刘襄特意召张恢与一众大臣讨论。
法家对于儒家的大复仇主义十分厌恶,认为这样会使得人陷入无休止的血亲复仇中去,从而破坏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商鞅变法后就严禁百姓私斗,有事情找官府,官府来帮你解决问题。
但随着秦帝国的灭亡,加之游侠盛行,使得血亲复仇又兴盛了起来。
“三公有何看法?”刘襄看向张苍三人沉声问道。
“臣以为当判章南无罪,以彰孝道。”申屠嘉恭声道。
“陛下,臣以为不许复仇,则伤孝子之心;许复仇,则人将倚法专杀,无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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