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暴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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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出谁是归还白绢之人并不容易,顾慎为与其他五名少年交往甚少,又不能直接逼问,只能暗中观察分析。

        有几个人首先被排除掉,累奴、招奴和散奴从前是韩机奴的人,后来才脚踩两只船投向遥奴,遥奴似乎不可能将重要物件交给这三人保管。

        剩下的只有欣奴和遣奴,这两人在遥奴活着的时候一直是他的忠实追随者。欣奴胆子比较小,在洗心院曾经吓得尿裤子,如果是他保管白绢,当时肯定会招供。

        这样,就只有遣奴嫌疑最大了。

        遣奴与顾慎为同岁,是一名比较早熟、比较收敛的少年,拍马屁的时候恰到好处,既让对方高兴,同时又不会让自己显得过于卑躬曲膝。

        顾慎为越想越觉得遣奴就是归还白绢的人,苦于没有直接证据,不能找他摊牌,尤其是这个时候摊牌没有好处,顾慎为不想也没有办法再杀一个人,既然遣奴没有公开白绢的秘密,不妨再等等看。

        可是顾慎为心里因此总有个疙瘩,遣奴不识字,所以不会知道白绢上写的是什么,遥奴大概也不会告诉他,可是他毕竟掌握了一项秘密,这个秘密能维持多久,谁也不能保证。

        顾慎为继续暗中观察遣奴的一举一动,直到被一件他想不到的事情打断。

        积薪院重开之后近一个月,可能是觉得风波已经平定,小姐又要求少年们去向她请安了。

        将六名少年带走的仍然是雪娘,新院管处事圆滑,不仅没有阻拦,对八少奶奶的乳娘态度还很谦卑。

        在八少主院中,少年们与其他奴仆共同经受了一场狂风暴雨般的咒骂、指责与哭诉。

        因为韩世奇之死,大头神的女儿也受到了波及,戚奴与谢奴是她带来的,起码有失察之责,暗杀的起因又那么丑陋,倒像是小姐有意牺牲自己人,讨好丈夫属下的杀手。

        这当然不是事实,可是并不妨碍风言风语的流传。

        小姐觉得自己受到了天大的冤屈,尤其是丈夫上官怒竟然也对她显出冷淡,觉是这个土匪的女儿带来了霉运。

        小姐在屏风后面声泪俱下,指责所有人忘恩负义,甚至声称自己明天就要回到父亲那里,让大头神惩罚这里的所有人。

        雪娘与几位贴身丫环好不容易才劝住了小姐。

        顾慎为看着地面,心里对小姐不以为然: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她当时没有走,这时也走不了,何况这里是金鹏堡,即使是大头神的女儿也不能来去自如。

        这是一个娇惯的、愚蠢的女人,比不上姐姐顾翠兰万分之一,顾慎为暗中对罗宁茶做出评判。

        就在这一天,奴仆们反复发誓效忠小姐之后,其他人都可以离开,顾慎为却被指定留下。

        发出指示的人是雪娘。

        顾慎为并不太意外,他早等着这一天,雪娘曾经承认是她向遥奴传授内功,揽下了导致遥奴走火入魔的全部责任,这一定有原因。

        众人散去之后,顾慎为跟着雪娘到了后院,第一次有机会进到房间里。

        在一间厢房里已经摆好了厚实的屏风,小姐坐在后面,丫环们都被遣散,只留下那名瞎眼无舌的少女在身边侍候,她能听但是不能说不能看也不会写,是保守秘密的最佳人选。

        在残酷地对待这名女奴之后,又将其当作心腹,小姐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矛盾。

        雪娘命令欢奴跪下,然后对屏风后面的小姐说:“就是他。”

        屏风后面沉默了一会,小姐似乎在仔细打量面前的少年,虽然隔着屏风,她只能看到一团的模糊影子。

        “真是他杀死了那个疯子?”小姐已经记不起那个曾在院中练武的少年,只对他疯狂大笑的印象。

        顾慎为虽然早有准备,对小姐的直接还是吃了一惊,杀死遥奴的事肯定不能承认,“不是我,我……”

        雪娘一脚踢在他的胁下,她的脚尖与手指一样坚硬,顾慎为只觉得内息一滞,后半截话再说不出口。

        “闭嘴。”雪娘冷冷地命令,然后缓和语气,对屏风后面的小姐说:“就是他,绝不会错。”

        “他还让那个疯子死得像个意外?”小姐的声音里没有恼怒与指责,反而带有一点好奇。

        “他有点小聪明。”

        “阴险毒辣。”小姐一字一顿地说出这四个字,却不带丝毫感情,好像跪在屏风外面的是一只凶残的野狗,由她豢养,受她支配。

        “没错,阴险毒辣,正是小姐想要的人。”

        有一会,屋子里没人说话,顾慎为的脑子飞快地转动着,小姐想要“阴险毒辣”的人干什么?他又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

        “就是他吧。”小姐终于开口,“可是要保证让他忠心耿耿。”

        大头神的女儿也不是太愚蠢,奴仆们平时的誓言只换得她的愉快,换不来她的真心信任。

        “这个容易。”雪娘自信满满地说,转向顾慎为开始发问。

        “欢奴,说出你的本名。”

        “杨欢。”

        “哼,你叫杨欢,入堡之后起名欢奴,还真是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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