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 生活(下)(1 / 2)
后两日间,郑家也逐渐同邻里熟悉起来。
便是坡阳亭之地,乃是东平乡内,新设之乡亭。当下一共也才六十户人家,除与之一样迁来东平乡的四十户外,余者二十户则是一个滇池西面一个小夷寨迁出之民。
因汉话不同,郑家几人也只能通过手势进行交谈。在外传言里,南中蛮夷乃是穷山恶水之刁民,凶残至极,与虎狼无异。
但如郑俞所见,蛮夷之生活习惯,其实与汉人无异。即是昨日自家娘子摔倒,门对面的夷人妇孺当即过来帮忙搀扶,而像午后之饭食,那一户家人还送来半块黑兮兮的肉块。自己闻过以后,才得晓这是熏制之山鸡肉,可以说很是贵重。
后再经过打听,郑俞知道,蛮夷迁出之人,与自己等依来之名有相同之布置。
如所受之田亩,当下县寺于之乃是类均田之法,成人十六岁以上,男丁可得田三十亩,女子十五亩,未成年者得田五亩。
至于露田,即荒芜未恳之田,每家每户,可自行寻偏僻之地开垦,但普通户数,正常成年人上限不得超过四十亩。家中但有丁牛,即年过四岁之牛,每头可多享露田三十亩,一户人家不得超过三头。
就想比郑家等汉民,先来之蛮夷家庭,早数日就已经在开垦露田,且寻乡吏,进行过登记造册。
于坡阳亭之地,另有两户蛮夷家庭,自带有耕牛,遂田亩也就多了些。
郑俞见此,于未来之憧憬也就多了。
来此之第三日,在县吏以牛车送来粮食另有雏鸡之物后,郑俞即将妻子叫来身边,详细开始接下来的规划。
首先是粮食,当下县寺送来之粮,除了种粮外,余者之粮,仅够三口之家,每日两顿饭食半年之用,这显然太少了。于此,一必须是节俭去花,二必须去挣粮。
其次是土地,官寺受之土地,一共五十亩,但郑家当下有两口成人,如儿子郑林再有一月也将满十六,那就是三个成人,可再得田二十五亩。与此同时,露田必须趁着当下开垦之人少,多恳占一下。待明年能积攒到钱资了,自然是要想办法弄两头耕牛,一是可自己耕种,二是可于他人耕种,能多赚些钱,三是可多得一些露田。
最后则是儿子郑林娶亲之事,在入蜀路上,郑俞记得老孙家正好有个女儿,恰未嫁娶,等寻到老孙在哪个乡亭,完全可以说媒,以解决儿子之终身大事。
郑家一向以郑俞为主,无论郑母,还是郑林皆无问题。却是在谈到郑林之自身婚姻大事时,其人略显羞涩。
“明日开始,阿林,汝与乃翁先去收拾露田,让汝母于家舍好生修养几日,并喂养家畜。
即如当下吾等所有之田,种植之粮食,以为汉吏所种,秋时收成亦归吾等,也要多照看一些。”
郑林颔首道:“一切凭阿翁做主!不过孩儿打听到一个消息,是早上乡吏路过乡道所说,郡府于当下,正在开垦各郡县之道路,以做通行之用。
入内做工者,每人按照工分计算,可得粮食之物,每日还可管一顿饭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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