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传令,全军出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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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阔的西北大漠,一支五万骑兵徐徐行进。

        这支骑兵和常在大漠上呼喝而过,赶着牛羊穿着皮袄、羊毛衣的胡人不同,从样貌到穿着没有一点相似之处。

        他们是秦人,穿的是黑甲。

        头上顶着一个铁盔,轻便的战甲从肩颈一直落到大腿部。即便是装备稳居天下第一的秦军,也没有这么奢侈过。

        他们之前配备最好的精良装备,是用粗麻线绑住,固定在肩膀手臂上的甲片。将领胸前背后多出两块护心镜,已经是这个时代顶豪华的装备了。

        这些防护让他们在对阵诸国士兵时能先天占据优势——敌军的戈枪要是戳在他们身体的甲片上,只会让他们跌个跟头。而他们的戈枪不管落在敌军何处,都是一个实打实的血窟窿。

        七国军队,唯有秦军能有如此配置。

        并不是秦国有钱,七国中最有钱的是齐国,但齐军甲胄远不如秦军。

        也不是秦国有资源,七国中铁矿资源最丰富的是韩国,但韩国甲胄也远不如秦军。

        真正原因是秦国历代皆是贤主,不崇尚物欲只追求争霸的秦王愿意将金钱花在装备上,而不是天材地宝、珍珠美玉。

        装备,一直是秦军引以为傲的领域。

        若是关中战无不胜的秦军来到这里,见到这一支全副武装,浑身都披着甲的骑兵,就会觉得他们身上的装备一点也不香了。

        最过分的是,这支骑兵不只是人披甲,连马都不例外。马头马眼两侧皆有甲胄覆盖,马身除了马腿,马背马腹也是为甲胄遮挡。

        起初,嬴将闾来到九原郡,找到蒙恬,请求其为主将率五万骑兵进攻匈奴地时,蒙恬是拒绝的。

        “匈奴食畜肉,饮种酪,衣皮革,被毡裘,住穹庐,精通马术,在无险可查的大漠上难以追击。

        “匈奴精锐人人能骑马拉弓,杰出者可在骏马奔驰时站在马背上而不落,我们的军队在大漠上就是活靶子,三公子还是请回罢。”

        以战车大破匈奴,连复九原、雁门两郡的蒙恬并没有狂妄自大,小看匈奴。楚国葬送了二十万秦军性命,也埋葬了蒙恬的自大。

        嬴将闾不气恼,不强硬,只要求蒙恬随其看一眼五万骑兵军容军纪。

        等蒙恬见过了这五万人马披甲的骑兵,当即决定——哪怕领着这支骑兵进攻匈奴没有军功,他也干了。

        他从没有打过这么富裕的仗。

        人马披甲,这得多大的财力?

        不说财力,就说要设计出不影响人,马身体灵活度的甲胄,那也不简单,至少秦国养的那些墨生这么多年也没设计出来。

        蒙恬连夜遣人上报咸阳,询问始皇帝是否可以领兵出征。

        一地领主走了是大事,更何况蒙恬的九原郡还是边疆郡,要直面匈奴,保护后方安危。

        始皇帝回复蒙恬四个字——此役无功。

        蒙恬对此早有预感,嬴将闾来寻他的时候就和他说过了。这五万骑兵不是秦军,是他嬴将闾的私军。

        没有军功有些遗憾,但蒙恬还是应下了。

        先带着这五万骑兵在九原郡附近训练,磨合了一个月左右,磨刀不误砍柴工。

        这不是战时,情况紧急,新兵来了就要上战场。

        大战还没开始,蒙恬要做到对这五万骑兵知晓个大概,在战斗时才能如使臂指,屡战屡胜。

        打仗其实是个很不简单的活,人越多,越难以指挥。战争不是打游戏,鼠标点哪里,士兵就像哪里跑。

        从主将发出命令,到传令兵,旗手以旗语传达,再到前线士兵执行,这其中有一个环节出了差错,都很致命。人越多,越难指挥。

        所以不接小单子,十万起接,最擅野战歼灭战的白起才能吓得各国闻风丧胆。能打大型军团战的,才配得上上将军这三个字。

        一月之后,在有数十位辞官的蒙家嫡系将领辅佐下,蒙恬训练的差不多了,五万骑兵人马皆甲,踏上了匈奴地。

        从高空俯瞰。

        大漠黄绿斑驳,沙土和草地交织在一起,一条条流水就像是一道道刀痕,蓝色血液流淌。

        而这支从咸阳跋涉而来的骑军,这支黑色的钢铁洪流,显眼无比,像是蚕食一切的蚁群。

        “将军,再前行五十里便到高阙了。”

        有将领趋马上前,向蒙恬禀报。

        蒙恬点点头,望着远处那一个阴山山脉的大缺口。

        西北的阴山山脉绵延千里,赵武灵王向北开拓疆土,一路顺着阴山打。一直打到阴山山脉中断,成一缺口,望之如门阙,乃回。

        从此以后,这个有着大缺口的地域便命名为高阙。

        高阙,这是中原人第一次走到这里。

        望了望不远处奔流不止的大河,蒙恬下达命令。

        “全军休整。”

        他的马已经不走了,但大军依然在行进。

        传令兵火速游走,将蒙恬的命令传达下去。

        半刻钟以后,这五万人才一点一点,有先后顺序地停了下来。

        埋锅,找水,造饭。

        和上次弄来一堆战车拉着辎重跑不同,这一次,蒙恬除了五万骑兵,一个步兵都没有带,更不必说赶着车的辎重兵了。

        距高阙一天的路程,就是赵国修建的长城。那里有一个补给点,是蒙恬出征前就交代好的。

        蒙恬这次只带了五天的干粮,回去行路要留下一日。若是这四日内没有斩获,蒙恬就会带领这五万人回长城。

        打匈奴,不能带太多的物件。不然就会被匈奴像是放风筝一般戏耍,这是无数与胡人战争的血泪经验。

        蒙恬,嬴将闾,还有几个高级军官在五万人群中席地而坐。

        为了减少负担,这五万人甚至连个中军大帐都没有带。

        这几人中间铺着一张舆图,蒙恬手指在标注着高阙的地方点了点,转首面向一个黑瘦黑瘦,坐下来总有些不安分的将领。

        “可有什么异常?”

        负责掌管这支军队中斥候的黑瘦军官摇摇头。

        “还和往常一样,那帮匈奴犬见了我们就走,根本不和我们起冲突。抓了几个舌头,问过了,过了河就是他们的城,聚集有十万人。”

        嬴将闾愕然。

        “匈奴也有城?”

        他来匈奴地之前认真备了课,记得很清楚,匈奴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赶着牛羊到处跑,哪里有水有草去哪里。

        和择一处区域定居,种地,建城的中原人不一样,喜欢乱窜的匈奴没有城池,所以匈奴极其擅长野战。

        一个坐下比其他人高一头的壮汉笑着道:

        “说是城,也不是城,匈奴狗的城没有城墙,没有护城河。就是几个帐篷长年累月摆放在这,他们管这个就叫城。”

        嬴将闾这才了然。

        “很好,休整五个时辰,轮换值守。五个时辰后渡河,我们去把这个城打下来。”

        蒙恬点着地图上的高阙,环视诸将。

        “诸君,此次虽无军功,但可登青史。这片土地是我中原第一次踏足,当初赵武灵王见到了这个缺口,回去修建了长城。今日我们来到此处,把它打下来,扩建长城至此。”

        众人哈哈大笑。

        “要个甚军功,官都辞了。”

        “蒙公有令,哪敢不从,将军回头多请两顿好酒便好了。”

        “将军放心,定当全力以赴。这仗要是打输了,不需将军说,我自己抹了脖子。”

        “……”

        嬴将闾眼巴巴地望着这群人,有些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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